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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众人的处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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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中海: 身为八级技工,长期不认真履行师傅职责,骗取学徒工补贴及相应福利,其道德败坏。虽直接教唆何雨柱犯罪的证据链尚有缺口,但其整体行为已严重违反纪律、破坏团结。决定予以开除厂籍处分,并追缴其历年来不应得之学徒工补贴及相应福利。其问题通报街道,建议加强监督。

关于何雨柱(傻柱): 利用食堂工作之便,长期、大量克扣工人标准伙食,盗窃食堂物资,数额较大,情节特别严重,且直接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影响极坏。决定开除其厂籍,其所涉经济问题(盗窃食材折价)由厂方追缴。因其行为已涉嫌触犯国家法律,立即将其全部材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关于秦淮茹: 作为直接、长期、大量接受何雨柱所盗物资的受益人,虽其自称不知情,但未能尽到基本审查注意义务,长期占取公家便宜,生活作风存在问题,在工人中造成不良影响。考虑到其亡夫贾东旭系工伤死亡,尚有三个未成年子女需抚养,决定给予留厂察看处分,工资待遇由一级钳工降为学徒工标准(第一年18元),以观后效。

关于其他责任人:

食堂主任: 管理失控,严重失职,开除厂籍。

工会主席: 不作为,慢作为,丧失工会组织立场,撤销职务,开除厂籍。

李怀德: 作为分管后勤副厂长,负有领导责任。但鉴于其能主动提供早期试图处理何雨柱问题的相关报告,有一定认识,决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暂不调整职务,以观后效。

保卫处内卫科: 执行制度不力,通报武装部和公安分局。

其他相关失职人员: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撤职、调岗、记过等处分。

决议最后强调:轧钢厂新任领导班子必须立即改组,由冶金部直接指派工作组临时负责,彻底整顿厂风厂纪,恢复生产秩序。所有处理决定,需尽快在轧钢厂全厂范围内张榜公布。

……

几天后,处理决定的巨幅白纸黑字公告,贴满了轧钢厂各个公告栏。全厂哗然,继而是一片压抑的沉默,随后,在某些车间角落,响起了低低的、如释重负的叹息声,以及一些压抑已久的议论。

消息灵通的许大茂第一时间把公告内容带回了九十五号院。院里死一般寂静。

易家门窗紧闭。贾家传来贾张氏压低的嚎哭和秦淮茹压抑的啜泣。后院,刘海中听着许大茂的转述,慢慢端起搪瓷缸子,喝了口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风,暂时定了。

但水面之下,新的暗流,已在悄然涌动。

公告的最后一句,像一把悬着的剑:“……相关问题,仍可继续向厂整顿工作组或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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