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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新君与旧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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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治十六年七月,皇帝赵珩驾崩于兴元府皇宫,谥号“武烈”,庙号“太宗”。举国哀悼,万民缟素。

太子赵承嗣于灵前即位,改次年为“承泰”元年,尊生母(已故)为皇太后,册立太子妃为皇后。新帝登基,遵循先帝遗诏和惯例,大赦天下(十恶及贪墨等重罪不赦),减免部分赋税,以示新政。

然而,表面的平稳之下,权力的重新洗牌与新旧势力的角力,在丧期过后,便迅速浮出水面。

新帝赵承嗣,时年十九,虽然监国数月,但真正独掌乾坤,还是第一次。他性格温和,勤于政事,但缺乏其父的果决与威望,面对积年的老臣和复杂的朝局,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他谨记先帝遗训,遇有疑难,常私下征询林晚意见。林晚虽居望安,但书信往来频繁,她往往能从更超脱、更根本的角度提出建议,赵承嗣受益匪浅,对她愈发倚重。

但这种倚重,却引起了朝中部分大臣,尤其是以钱谦益为首的一些清流老臣的不满。

在他们看来,新帝年轻,正应“亲贤臣,远小人”,这里的“贤臣”自然是指他们这些熟读经史、深谙礼法的正统士大夫,而“小人”,则隐隐指向不在朝堂却影响力巨大的林晚,以及她所代表的“格物新学”和“新政实干派”。

矛盾首先在几件具体事务上爆发。

其一,是关于先帝陵寝规制。礼部依照旧例,拟定了规模宏大、耗资巨大的方案。赵承嗣觉得太过劳民伤财,有违先帝节俭爱民的初衷,且国库因近年兴修水利、建造海船,并不宽裕。他倾向于简化,并询问林晚意见。林晚回信支持简化,并引用《格物通鉴》中关于工程经济与民力的论述,建议“陵寝以坚固肃穆为要,不必竞奢华以累生者,更勿耗国力以伤民本”。赵承嗣采纳,下旨缩减规制。

此举遭到钱谦益等人的激烈反对,认为这是“有亏孝道”,“减损天子威仪”,甚至暗指是林晚“蛊惑新君,不敬先帝”。虽然最终未能改变决定,但舆论上对林晚和新帝的非议开始增多。

其二,是关于江南清丈后续与赋税调整。经过数年努力,江南土地清丈基本完成,隐匿田亩被大量查出,朝廷税收有了显着增加。赵承嗣与户部商议,打算在江南试行“一条鞭法”的改良版,进一步简化税制,将部分徭役折银并入田赋,以减轻无地或少地百姓的负担。方案在朝议时,遭到强烈抵制。反对者认为这会扰乱旧有财政体系,给地方胥吏带来新的贪污空间,更关键的是,损害了那些田多但通过种种手段规避徭役的士绅利益。而这些士绅,与朝中许多官员关系盘根错节。

钱谦益再次上疏,痛陈“祖制不可轻变”,“江南乃朝廷财赋根本,轻动易生祸乱”,并将此与林晚早年推动清丈联系起来,暗示这是“新政余毒未清,继续苛扰地方”。

赵承嗣感到压力巨大,写信向林晚求助。林晚回信详细分析了“一条鞭法”的利弊,指出关键在于执行和监督,并提出可先在江南选一两州做小范围试点,取得经验、完善细则后再推广,同时加强监察和公示,以堵贪腐之门。她建议新帝“可先与反对者商议,听取其具体担忧,在试点方案中予以考虑,争取部分理解,分化反对力量,展现朝廷纳谏与务实姿态”。

赵承嗣依计而行,虽然未能完全平息反对,但总算将试点推行了下去。然而,他与林晚的密切往来,却让钱谦益等人更加认定,新帝被“文昌君”及其背后的“新政派”所左右。

其三,也是最敏感的一件——海疆水师经费。兵部和津门水师联合上奏,请求增拨款项,用于建造“破浪号”同级第二、第三艘战舰,以及更多快速巡航舰,并加强沿海炮台建设。奏章中引用了荷兰船只窥探的实例,强调海防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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