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翰宠妙成天(1)(2/2)
经典根源,以《度人经》《云笈七签》《洞渊集》《上清灵宝大法》为核心,属洞玄部/三洞四辅体系。
核心内容,灵文真字如八会、云篆,含五老赤书、内音八字等,为符篆之根。
神吏名录,如太文翰宠妙成天帝及玉童玉女、神王鬼录等,明确所统神灵与职能 。
符命科格,斋醮、书符、授箓、佩持之法,含祖炁入笔、诵咒书符、坛仪等。
修行阶次,对应无色界等天界,以“心识两忘、炁观渐妙”为升阶门槛 。
神职与用途,统掌生死功过、长夜光明、度化道人,授羽服飞行之仪;用于符箓、斋醮,以通神致灵、祈福度亡 。
传承,陆修静、杜光庭等厘定科仪,以授箓为传承核心,佩箓方可行法。
特点,秘不轻传,强调“四万劫一出”的神圣性;符、咒、存思、科戒一体,体现“道为体、法为用”。
箓为道教术语,字义同“录”,指记录神只名讳、形象、部属及符咒等内容的文书或簿籍,亦称“法箓”“经箓”。其内容包含天官功曹、神仙名录与符图,常与符并称“符箓”,以箓体书写象征云霞道气,具有召役神吏、检劾三界等宗教功能。
道教认为箓由道气演化而成,是道士行法的凭证。受箓者可召神驱邪、护身保命,并作为入道及晋升法职的标志。箓分为内箓与外箓,内箓授予道士需持戒修行,外箓则供信众延生祈福。授箓需经请箓、制箓、填箓等仪式,融入戒律与经书传授体系。
箓文体系始于东汉张陵创立的五斗米道,魏晋时期发展为金箓斋、玉箓斋等仪式。隋唐时符箓被纳入三洞教法,成为驱邪治病的核心手段。宋代后经箓结合传授逐步定型,衍生“秘箓”“宝箓”等复合称谓,龙虎山、茅山等派系形成不同箓种,延续至明清。
按照道书的说法,箓上神只及其部属官将吏兵皆由气化而成,箓、气、神本质相同。
箓,道教用以记录有关天官功曹、十方神仙名属,召役神吏,施行法术的牒文。它是道教教法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又称作法箓。法箓牒文中一般必有相关的符图,道教经典中有时又统称符箓。
道教法师们认为箓文是由道气演衍而成的文字,因此,箓图的绘制采用象征云霞烟雾的箓体,文中排列众多天仙地祀名号,要求受箓道士熟读背诵,道士做法事时,主要依靠驱使箓文中功吏官属,检劾三界,考明过功,统握群品,鉴骘罪福,善恶轻重,纪于简籍,拔度生灵,救济困厄。道教箓文开创于张陵所创五斗米道,魏晋南北朝以后,又发展成道教金箓斋、玉箓斋等某些斋醮仪式的定称。隋唐之际,道士仍推崇符箓,坚信奉受太上所传的法箓,背诵箓文中的天官功曹姓名,凶邪不敢侵,疾病不能扰。箓符成为道士法师辅正驱邪、治病救人、助国禳灾的主要手段。符箓的传授,也成为道教三洞各部的重要内容。
箓的功能,一是作为入道和晋升法职的主要标志,二是防身保命,三是召神行法。
道士所受之箓有如帝王所获天降祥瑞包括宝石、玉、剑、镜等实物和图箓等,后者可以证明帝王统治合法或确认帝王得受天命,前者可以证明受箓人已合法取得召神之权力并受箓上神只将吏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