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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劳动法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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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慎解释:“大人,工场劳作与田间耕种不同。织机前久坐,铁匠坊高温烟熏,注意力需高度集中。时间过长,易出残次品,更易引发工伤。四个时辰,是经过测算,既能保证产出,又能保障工徒精力、减少事故的合理时间。”

周福壮着胆子补充:“大人,俺们在织造坊,坐久了腰疼眼晕,梭子都拿不稳。四个时辰,其实正好,干得动,也出活。”

李秀娘也小声道:“是啊,以前在村里给地主家纺线,从早纺到晚,眼睛都熬坏了。工厂若能定下时辰,是好事。”

工部侍郎仍摇头:“那每旬休一日呢?一个月就休三天?工钱怎么算?休息日给不给钱?”

沈文渊道:“休息日无工钱,但饭食照常供应。至于工钱,可适当提高每日工钱标准,总体收入不低于以往。”

“提高工钱?那成本……”

“成本可以通过改进技术、提高效率来消化。”陆沉道,“不能总想着靠延长工时、压低工钱来获利。那是竭泽而渔。”

第二个焦点是“工钱标准与支付”。

陆沉主张:“工钱必须按月足额发放,不得拖欠。最低工钱标准,应由官府根据当地米价、基本生活所需,定期核定公布。工厂支付,不得低于此标准。”

刑部郎中皱眉:“官府定最低工钱?此例一开,是否干涉过甚?工钱多少,当由劳资双方自行商议。”

“自行商议?”陆沉反问,“工徒个体,如何与掌握资源的东家‘商议’?结果往往是东家压价,工徒为求生计不得不接受。官府核定最低标准,是保障工徒最基本的生存尊严,防止过度盘剥。这并非强制所有工场都按此标准,而是划一条底线,低于此线,即为违法。”

沈文渊支持:“此议甚好。可参考‘常平仓’米价,制定‘工钱米价联动机制’,确保工徒收入能维持基本温饱。”

第三个焦点,也是最激烈的,是“伤病抚恤与辞退保障”。

陆沉提出:“工徒因工受伤,工场须负责医治,并照发养伤期间工钱。若致残,须给予一次性抚恤,并安排力所能及的轻活。工场无故辞退工徒,须提前一月告知,并支付相当于一月工钱的补偿。”

“不可!”工部侍郎几乎跳起来,“因工受伤医治,已是仁至义尽!还要照发工钱?那工徒若是故意怠工受伤,岂不成了讹诈?无故辞退还要补偿?那东家还要不要用人了?看谁不顺眼,还不能辞了?”

杨慎道:“大人,可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伤,不在此列’。至于辞退补偿,正是为了防止东家随意辞人,让工徒有基本保障。工场用人,也当谨慎,不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周福激动道:“大人!俺们工徒,最怕的就是受伤和被无故赶走!受了伤,不能干活,就没饭吃,只能等死!要是有了这条,俺们干活也安心啊!”

李秀娘也红了眼眶:“是啊,以前在乡下,给人帮工,病了伤了,东家立刻赶人,一文钱不给……有了这规矩,才是活路啊!”

工部侍郎还要争辩,沈文渊抬手制止:“杜大人,你我在此争吵,为的是制定一部能长久施行、利国利民的律法。既要顾及工场经营之难,也要体恤工匠工徒之苦。陆公所提,或许严苛,但方向是对的。细节可以斟酌,譬如抚恤数额、辞退条件,都可再议。但原则——保障工徒基本生存与尊严——不可动摇。”

陆沉点头:“沈尚书所言极是。律法草案,可先定原则框架,具体细则,可听取更多工场、工匠、工徒意见,逐步完善。”

争吵持续了整整三天。

最终形成的《工律》草案,共八章四十二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工厂设立与登记。

第三章:工匠工徒聘用与契约。

第四章:劳作时间、休息与休假。

第五章:工钱标准、支付与保障。

第六章:劳动安全、伤病抚恤。

第七章:辞退、解约与补偿。

第八章:纠纷调处与罚则。

其中很多条款都做了妥协和平衡。比如劳作时间,最终定为“每日不得超过五个时辰,特殊紧急情况经报备可临时延长,但须支付加倍工钱”;最低工钱标准,由“官府定期核定”,改为“由各地官府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指导标准”;伤病抚恤的数额、辞退补偿的条件,也都设定了上限和具体情形。

即便如此,这部草案一旦颁布,也足以震撼整个大夏的工商界,为无数工匠工徒撑起一把前所未有的保护伞。

草案呈报御前,萧云凰细细审阅后,召集内阁、六部重臣及都察院、大理寺主官,举行御前辩论。

这次,反对的声浪更加集中和猛烈。

反对的理由五花八门:

“此律过于偏袒工匠工徒,束缚东家手足,将致百业萧条!”

“官府介入劳资私契,开千古未有之恶例!”

“工钱、工时皆要管,朝廷岂不成了天下最大工头?”

“抚恤、补偿条款,将诱使刁民借故讹诈,败坏民风!”

“且工厂多在地方,此律一出,州县官吏恐借机勒索商贾,弊大于利!”

支持者则据理力争:

“若无基本保障,工徒惶惶,工场难稳,何谈百业兴旺?”

“律法平衡双方,正是为了建立长久稳定的劳资关系,利于生产。”

“官府划定底线,正是防止过度盘剥,维护社稷稳定。”

“至于执行,可严格程序,加强监督,防止官吏借机生事。”

辩论从早晨持续到午后,双方引经据典,争得面红耳赤。

萧云凰始终沉默倾听,直到双方都有些词穷,她才缓缓开口。

“诸位爱卿所言,朕都听了。”萧云凰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反对者,怕律法过严,伤了工商元气;支持者,怕若无律法,伤了工匠根本。都有道理。”

她站起身,走到殿中悬挂的《大夏疆域图》前,背对众人:“朕想问诸位一个问题:承平四年,全国粮食丰收,首次盈余。这些多出来的粮食,从何而来?”

众人一愣。

“是新农具,是新耕法,是司农官和万千农人辛勤劳作而来。”萧云凰自问自答,“但若没有朝廷推行新农政,没有保障农人利益的均田制、保护价收购,农人可有如此干劲?新农具、新耕法,可能如此迅速推广?”

她转过身,目光如炬:“治国,犹如种田。你要收获,就得先播种,先施肥,先除草,先护苗。你不能只想着秋后收粮,却不管春天种子是否入土,夏天禾苗是否遭灾。”

“工场,就是大夏新的‘田’。工匠工徒,就是新的‘苗’。《工律》,就是护苗的篱笆,施肥的规矩!没有这篱笆,苗可能被牛羊践踏;没有这规矩,苗可能因缺水缺肥而枯死!”

她走回御座,拿起那份草案:“此律或许不尽完美,细则尚需斟酌。但方向没错!保障工匠工徒基本权益,让他们活得有尊严,有盼头,他们才会安心创造,工场才能稳定产出,国家才能有新的财源和力量!”

“此事,朕意已决!”萧云凰斩钉截铁,“《工律》草案,即日颁布,在京畿、江南、湖广三省先行试行一年。试行期间,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一年之后,视成效,再议推广全国!”

“陛下圣明!”

支持者激动拜倒。反对者相视无言,知道皇帝决心已下,再争无益。

承平五年二月二十,由皇帝朱批、内阁附署的《大夏工场经营及工匠工徒权益保障律例》(试行),正式颁布。

圣旨明发天下,三省震动,工商界哗然,而无数工匠、工徒,在听闻律法内容后,先是难以置信,继而热泪盈眶。

二月廿一,西山第一工场。

食堂外的布告墙上,贴出了工厂用大白话“翻译”的《工律》要点,还配有简单的图画。工徒们下工后,围得水泄不通,识字的大声念,不识字的仔细听。

“每日劳作不超过五个时辰……每旬休一日……”

“工钱按月足额发放,不得低于官府指导标准……”

“因工受伤,工厂负责医治,养伤期间发半数工钱……”

“无故辞退,须提前告知,并支付补偿……”

每念一条,人群中就响起一阵低低的惊叹和议论。

“真的假的?朝廷真给咱定规矩了?”

“白纸黑字,盖着大印呢!还能有假?”

“养伤还给发工钱……这,这真是开了天恩了!”

“以后东家不能随便赶人走了……”

周福站在人群中,听着那些熟悉又陌生的条款,想起那天在户部衙门,自己和李秀娘壮着胆子说的那些话,竟然真的变成了律法条文,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情感。

那不是简单的感激,更像是一种……底气。

李秀娘悄悄抹了抹眼角,对身边几个女工低声道:“以后……咱们腰杆能挺直些了。”

胡三也站在人群外围,神情复杂。他被擒后,因戴罪立功,指认了中间人(虽然没抓到幕后主使),又供出藏金地点,被从轻发落,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一年,留在工场以工代刑。此刻看着这些条款,他想起自己当初为了一百两金子铤而走险,再看看这律法给所有工徒带来的保障……心中五味杂陈。

议事堂里,杨慎正在和几位匠师、新任的“工徒代表”开会,商讨如何具体落实《工律》。

“劳作时间好办,以后统一以钟鼓声为号,严格计时。”

“工钱发放,以后全部造册,本人签字画押,防止克扣。”

“伤病医治,秦太医那边已说好,工场设固定医点……”

“还有,陆公建议,设立‘工场互助金’,工徒每月自愿交几文钱,工场再补贴一些,用于突发急难救助……”

一切,都在朝着更加规范、更加有保障的方向发展。

陆沉没有参加这些具体的会议。他站在工场最高的水车阁楼上,俯瞰着这片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地方。

织机声、铁锤声、锯木声、工徒们的交谈声……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虽然嘈杂,却充满生机。

他知道,《工律》的颁布,只是一个开始。未来还会有更多的矛盾,更多的挑战:劳资纠纷的具体调处、工伤认定的标准、工厂安全监管、乃至更宏观的行业协调、产业政策……

但至少,一条底线被划下了,一个框架被建立了。

工业化的进程,不仅是机器的轰鸣,不仅是产品的堆积,更是社会关系的重塑,是法律制度的更新,是千千万万普通人权利意识的觉醒。

这条路还很长,很艰难。

但第一步,已经迈出。

晨光中,西山的第一缕炊烟袅袅升起,与工场的烟雾交融在一起,飘向蔚蓝的天空。

那天空下,是一个正在艰难转身的古老帝国,和一群即将在机器旁书写自己命运的、崭新的人。

承平五年,《工律》试行的第一年,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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