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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县制推广:中央触角伸向血缘末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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栎阳宫偏殿的油灯,爆开了第三朵灯花。秦孝公嬴渠梁盯着面前一张绘制在粗糙羊皮上的地图,指尖缓缓划过那些用墨笔圈出的点:合(hé)阳、蓝田、杜县、郑县……

这些不是普通的城邑。它们像一把刚刚洒下的、略显稀疏的钉子,钉在秦国关中平原东部的沃野上。

“左庶长,”孝公抬起头,看向对面那个在灯影…直属于寡人,由寡人派去的‘令’‘丞’管辖?那些地方的世族、父老,能答应?”

商鞅将手中刻刀在竹简上轻轻一顿,发出“哒”的一声脆响。他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君上可知,我秦国政令,为何出了这栎阳城百里,便如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

他站起身,走到地图前,手指没有点那些“县”,而是虚虚地划过县与县之间,那些更广袤、没有明确边界、甚至没有名字的田野和丘陵。

“阻隔王命的,不是高山大河,”商鞅的声音像浸过渭水的石头,“是人。是那些盘踞乡里数百年、枝蔓相连的‘豪强’,是那些依附着公族、大夫的‘宾萌’(依附民),是那些只听族中长老、不闻国君号令的‘聚落’。”

“他们以血缘为绳索,以宗法为壁垒,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君上之令,如同雨水,落到这张网上,便顺着他们自家的沟渠流走了,滋养的是他们的私田、私兵、私心。真正能渗入泥土、滋养国家根本的,寥寥无几。”

他指尖重重地点在地图那些“县”的位置上:“故而,臣之法,便是要撕破这张网,或者,在这些网的节点上,楔入我们自己的、铁打的钉子。”

“集小都、乡、邑、聚(各种规模的聚居点)为县。”商鞅一字一顿,复述着他即将颁布的新令核心,“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史记·商君列传》)

令,是一县之长,掌政令、刑狱。丞,辅佐令,掌文书、仓廪。他们不再是世袭的贵族领主,而是由国君直接任命、领取俸禄、干不好随时撤换的职业官僚。

一、旧网络的纹理:以血为界的国中之国

要理解县制的革命性,得先看清它要取代的东西——封建采邑制。

在旧秩序下,国君把土地(“邑”“都”)和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给宗室、功臣。受封者(领主)对这片土地拥有几乎完全的自洽权:可以收税(贡赋),可以组织武装,可以审理案件,可以世袭罔替。领主与附庸、农民之间,是人身依附关系,效忠链是:农民 → 领主 → 国君。

这套系统,在周初疆域不大、通信不变时,有它的效率。但时间一长,弊端尽显:

主权分裂:每个封邑都是“国中之国”,形成无数权力山头。国君征税、征兵,得跟领主商量,看领主脸色。

人才板结:官吏职位被领主家族垄断,“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左传》),寒门庶民永无出头之日。

离心倾向:经过几代人,领主与封地上的人形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和情感认同(“我们x邑的人”),对远在天边的国君,认同感越来越淡。晋国的卿大夫坐大,最终三家分晋,就是这种离心力的终极体现。

行政碎片化:各地规矩不同,度量衡各异,文字甚至有别。一个国家,像一件打满补丁的旧袍子,处处是接缝和漏洞。

秦国的封建化程度或许不如东方列国彻底,但“公族专权,私家富盛”的情况同样严重。秦孝公的父亲献公,一生都在与这些国内势力缠斗。商鞅要做的,是釜底抽薪。

二、手术刀落下:从“封邑”到“县衙”的物理切割

新法颁布,雷霆万钧。

在选定的三十一个地点(多是战略要冲或经济重镇),秦国中央政府的工程队和吏员开进去了。

首先,是划定边界。以前封邑的界限可能模糊,以山林、河流为界,或以某个家族的势力范围为界。现在,县与县之间,要有明确的行政界线(即便不立界碑,也在舆图上标清)。土地,不再属于某个家族,而是属于秦王,属于国家。

接着,是设立衙门。修建县府(“县廷”),里面分出大堂(审案)、库房(存储赋税、户籍)、监狱。门口挂上牌子,昭告四方:此处为王权在此地的直接代理机构。

最关键的一步:户籍与地籍的重新登记(“编户齐民”)。官吏带着竹简,下乡入村,挨家挨户登记:户主是谁?家庭成员几何?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能否服役)?名下有多少田、多少宅?

登记的目的,是为了切断。将每个人、每块地,从对旧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中剥离出来,直接编入国家的名册。从此,你的身份不是“某领主封地上的庶民”,而是“秦国某县某乡的编户民”。你要效忠和纳税的对象,不再是领主,而是秦王派来的县令,最终是秦王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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