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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秦军功爵:首级兑换计算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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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水河畔的秦军大营,空气中弥漫着汗臭、血腥和一种奇特的、焦灼的渴望。仗打完了,追击溃兵的骑兵刚刚回营,马蹄带起的尘土还没落下。疲惫的士兵们没有立刻卸甲休息,反而挤在校场边上,伸长了脖子,眼睛死死盯着场地中央。

那里,几名军吏正蹲在地上,像集市上最挑剔的牲口贩子,挨个清点、验看士兵们扔在地上的“战利品”。

那不是金银珠宝,也不是缴获的旗帜兵械。

那是一颗颗已经开始僵硬的、披头散发的人头。有的怒目圆睁,有的口鼻歪斜,脖颈处的断口参差不齐,散发着浓烈的铁锈和死亡的气味。

士兵们攥着自己割下的首级——用草绳拴着头发,或直接提着耳朵——排队等待检验。他们脸上没有胜利的狂喜,也没有杀戮后的麻木,只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急切的计算。每个人心里都在飞快地拨拉着算盘:

“我这个,是‘甲士’(披甲的精锐)还是‘众庶’(普通步兵)?”

“脸上刺字了没?是爵位高的军官吧?”

“够不够一级?够不够两级?”

军吏的声音冰冷而清晰,像铁锤砸在秤砣上:

“斩首一,甲士,验。记‘公士’一级,田一顷,宅九亩,庶子(仆役)一人。”

“斩首二,众庶,验。累计,记‘上造’一级,加田、宅……”

“斩首五,屯长(低级军官),验!记‘大夫’三级,赐邑三百家,税役归其主!”

被念到名字和奖赏的士兵,脸上才会迸发出难以抑制的、混合着疲惫与狂喜的光芒。他们小心地接过军吏递来的木劵(记功凭证),像捧着全家的命根子,紧紧捂在怀里。而那些空手而归,或者首级被认定为“无效”(比如杀的是本方溃兵或平民充数)的士兵,则面色灰败,眼里是藏不住的嫉妒与绝望。

这里不是战场,这里是秦国最冷酷、也最高效的功名利禄交易所。而那颗血淋淋的人头,就是唯一的硬通货。主持这场交易的“汇率表”,就是商鞅设计的二十等军功爵制。

一、爵位明码表:从“公士”到“彻侯”的杀人阶梯

商鞅的军功爵,不是虚名,是一套将杀人数量、敌军等级与社会地位、经济利益精确绑定的兑换系统。根据《商君书·境内篇》和《汉书·百官公卿表》等文献,我们可以还原出这张血腥的“价目表”:

核心原则:“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史记·商君列传》)王子王孙,没有军功,就从族谱上除名!贵族特权被一刀砍断。同时,“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按标准授予爵位)

具体兑换(简化版):

起步价:斩敌“甲士”(披甲战士,敌军精锐)首级一个,赐爵公士(一级)。这是入场券。

升级路径:爵位共二十级,从低到高如: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又称大良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

奖励套餐:每升一级或几级,对应不同的“福利包”,包括:

田宅:从一顷田、九亩宅起步,逐级增加。

仆役:赐予“庶子”(类似依附农或仆役),为其无偿服务。

税役特权:高爵者可免除部分或全部徭役,甚至可以从国家获得“税邑”(指定若干户百姓的赋税直接归他)。

司法特权:爵位高者,可用爵位抵罪或减刑。

政治待遇:有资格担任相应级别的官吏,死后墓前种树规格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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