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法治建设的讨论(2/2)
三、《官吏管理法》的制衡之道
吏部尚书周嘉谟主持这部分讨论时,气氛最为凝重。
“任期制、轮调制,皆是古制。”周嘉谟道,“但陛下加入的‘财产公示’,实为创举。”
纲要中详细规定了公示方式:上任时在衙门公示栏张贴财产清单,卸任时再次公示。清单需包括田产、宅院、商铺、存款等。隐匿者,一经查实,革职永不叙用。
“有官员担心,这会招致盗贼。”一位老侍郎说。
“故陛下补充:可公示大致范围,如‘田产百亩至二百亩’,不必精确到亩。”周嘉谟解释,“关键不在数字精确,而在透明原则。”
俸禄改革同样大胆。
“以当地平均收入十倍为限……”徐光启的儿子徐骥计算着,“以京城为例,目前工匠月入约二两,则官员最高月俸不超过二十两。而现有一品大员年俸千两,合月八十余两,确实过高。”
“但增加了特殊津贴。”周嘉谟指出,“圣上列举了几类:边关将领、海外总督、机密要员、技术专才。这些岗位,可拿十倍于平均俸禄的津贴,即月二百两。实际上,重要岗位收入反增。”
左光斗敏锐发现:“此设计颇有深意——普通官员俸禄限制,但特殊人才重赏。这是引导人才流向国家最需要之处。”
四、《军队管理法》的制衡设计
兵部衙门的讨论最为专业。
袁可立展开一幅新制的军队结构图:“内外军分设,是吸取唐之藩镇、宋之禁军教训。对外军队由圣上和军事内阁指挥,专事开疆拓土;内卫军由内阁指挥,维持国内治安。二者预算分开,驻地分开,互不统属。”
曹文诏提出实际问题:“战时如何协调?”
“纲要中规定:战时由圣上指定统帅,可临时调遣内卫军,但需内阁副署。战后各归建制。”袁可立继续道,“更关键的是‘征兵、练兵、后勤’三分。”
他指着结构图:“征兵司只管招兵,不知分往何处;练兵司只管训练,不知谁将统兵;后勤司统一供应,不知军队动向。而前线将领只管作战,不管后勤、兵源。如此,无人能独掌军队。”
满桂叹服:“此乃彻底杜绝私兵之道。但会不会影响效率?”
“所以设立军衔制。”袁可立道,“军衔代表资历、战功,与职务分离。一将领可能军衔高但职务低,但待遇按军衔。这样既能安抚老将,又能提拔新秀。”
关于军功封赏,众人最为兴奋。
“海外封地……”郑森眼睛发亮,“按纲要,一等功可得百里封地,准自治,只需遵守大明律、纳税、提供兵源。这不就是古代的诸侯吗?”
“但有根本不同。”袁可立纠正,“一,封地在海外,不会影响内地;二,三代后收回,防止世袭坐大;三,封地间有朝廷驻军,可相互制衡。这是以封建之形,行郡县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