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钱(2/2)
“那不急。” 任弋在沙发上惬意地坐下,拿起桌上凉了许久的茶水,大大地喝了一口,茶水的清冽顺着喉咙滑下去,稍微缓解了些许午后的燥热,“我想问的是,咱俩晚上吃啥?总不能还吃猪肘吧,中午那三大碗,我现在肚子还胀着呢。”
“红烧肉!红烧肉!~” 霍去病想都没想,立刻报出了这个菜名,眼睛都没离开草稿纸,语气带着点近乎恳求的急切,“中午的猪肘好吃是好吃,但我还是想吃红烧肉,你做的红烧肉最香了,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想想都流口水!”
任弋痛苦地闭起双眼,抬手扶了扶额头,语气里满是无奈,还带着点哭笑不得:“迟早把你剁吧剁吧做成红烧肉!天天就知道吃红烧肉,能不能换个花样?糖醋排骨、可乐鸡翅、清蒸鱼,哪个不比红烧肉强?”
嘴上这么吐槽着,他还是很诚实地站起身,转身走向了厨房。谁让这货是个吃货呢,而且还是个能打的吃货,偶尔顺着他的意,也能少点麻烦。再说了,红烧肉确实好吃,自己也有点馋了。
厨房里,任弋从储物空间里拿出一块新鲜的五花肉,足有两斤重,肥瘦相间,层次分明,色泽鲜亮得能反光,一看就是上好的肋条肉,一刀切下去能感觉到肉质的紧实。他先把五花肉切成两厘米见方的方块,大小均匀,看着就规整。切好的肉块放进清水盆里,加入一勺料酒和几片姜片,浸泡一刻钟,让血水慢慢渗出来,这样炖出来的肉才不会有腥味。
趁着浸泡的功夫,任弋开始准备配料。剥了几瓣大蒜,切成蒜片;生姜洗净切片,还特意留了一小块拍碎;葱段切段,分葱白和葱绿备用;八角、桂皮、香叶各拿了一点,用清水冲了冲表面的浮尘。这些香料都是他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气味浓郁,比市面上买的新鲜多了。
一刻钟后,把泡好的五花肉捞出来,沥干水分。锅里倒上清水,大火烧开,把肉块放进锅里焯水。水再次沸腾时,表面浮起一层厚厚的血沫,用勺子轻轻撇干净,撇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汤水变得清澈。焯水五分钟,肉块的颜色从鲜红变成了淡淡的粉色,用筷子戳一下,能感觉到肉质已经收紧,这才捞出来,放在漏勺里沥干水分,表面的水汽蒸发后,肉块泛着淡淡的油光。
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炒糖色了。把铁锅烧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水分,然后转小火,倒入一勺冰糖。冰糖在锅里慢慢融化,从白色颗粒变成透明的糖浆,再渐渐变成琥珀色,还冒着细密的小泡,甜丝丝的焦香顺着锅沿飘出来,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任弋眼疾手快,立刻把沥干的五花肉倒进锅里,转大火快速翻炒。肉块在热油里翻滚,每一块都均匀地裹上了糖色,原本淡淡的粉色瞬间变成了诱人的红棕色,猪皮上的油脂被炒了出来,发出 “滋滋” 的声响,香气越来越浓郁,混合着糖香和肉香,让人忍不住咽口水。
翻炒三分钟,肉块表面变得微微焦黄,任弋倒入准备好的姜片、蒜片、葱白段,还有八角、桂皮、香叶,继续翻炒均匀。香料的香味瞬间被激发出来,和肉香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复合香气,飘出厨房,弥漫在整个小院里。
接着,倒入两勺酱油,一勺生抽提鲜,一勺老抽上色,快速翻炒,让每一块肉都裹上酱汁。再淋上一勺料酒,去腥增香,翻炒几下后,加入没过肉块的清水,大火烧开。汤烧开后,撇去表面残留的浮沫,然后盖上锅盖,转小火慢炖。
蓝色的沼气火焰不疾不徐地舔舐着锅底,锅里的汤汁咕嘟咕嘟冒泡,声音悦耳。肉香随着蒸汽不断溢出,越来越浓,刚开始是浓郁的酱香,接着是猪肉本身的鲜香,最后连骨髓里的香味都炖了出来,霸道地钻进鼻腔,让人根本无法抗拒。
大堂里的霍去病,鼻子像是安装了雷达,早就被这香味勾得魂不守舍。他手里的笔还在纸上画着,眼神却飘向了厨房的方向,嘴角的口水差点流到草稿纸上。算着算着,笔尖一顿,又算错了一步,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却舍不得放下笔去厨房看看,只能在心里默念:“快了快了,等吃完红烧肉,一定能算出来。”
可这香味实在太诱人了,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不断勾着他的食欲。他忍不住放下笔,站起身,蹑手蹑脚地往厨房门口挪了挪,伸长脖子往里看,嘴里还小声嘀咕:“任兄,好了没?我都闻到香味了,快炖好了吧?”
“急什么!” 厨房里传来任弋的声音,带着笑意,“红烧肉得慢炖才好吃,至少要炖一个时辰,把肉炖得软烂脱骨,入口即化才行。现在才炖了半个时辰,再等等。”
霍去病只好不甘心地挪回大堂,重新趴在桌上解题,可注意力根本集中不起来,耳朵里全是厨房里汤汁冒泡的声音,鼻子里全是红烧肉的香味,脑子里全是肉块在嘴里融化的画面。他咬着笔杆,眼神涣散,算题的速度慢了不止一倍,草稿纸上画得乱七八糟,错了一道又一道。
院子里的老槐树底下,几只麻雀被香味吸引,落在了石桌上,蹦蹦跳跳地啄着什么,时不时抬头往厨房的方向瞅,像是也在等着吃肉。远处的田埂上,有路过的村民,闻到这香味,忍不住放慢了脚步,脸上露出羡慕的神色,嘴里念叨着:“这任公子家又在做什么好吃的,香味这么远都能闻到。”
一个时辰终于到了。任弋掀开锅盖,一股浓郁到极致的肉香瞬间喷涌而出,差点把他自己都熏晕了。锅里的汤汁已经炖得浓稠,包裹在每一块肉上,色泽红亮诱人。肉块炖得格外软烂,用筷子轻轻一戳,就能轻松戳透,肉皮皱巴巴的,吸饱了酱汁,看着就软糯 Q 弹。
任弋用筷子夹起一块肉,吹了吹,放进嘴里。肉质软烂脱骨,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酱汁的咸甜鲜香完美地融入肉里,还带着淡淡的香料味,在舌尖上层层绽放,口感丰富到极致。他满意地眯了眯眼睛,这手艺,果然没退步。
然后,他往锅里撒了一把葱花,翠绿的葱花点缀在红亮的肉块上,颜值瞬间又上了一个档次。关火,把红烧肉连同浓稠的酱汁一起盛进一个大大的白瓷盘里,端着走出了厨房。
“开饭咯!” 任弋的声音刚落下,大堂里的霍去病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过来,眼睛死死地盯着白瓷盘里的红烧肉,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哇!好香啊!” 霍去病凑到盘子旁边,深吸了一口气,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任兄,你这手艺也太绝了,比上次做的还香!”
“少拍马屁,洗手去!” 任弋把盘子放在餐桌上,笑着拍了他一下,“手上全是墨水和汗,别把肉弄脏了。”
霍去病连忙跑去洗手,手都没擦干就跑了回来,拿起筷子就要夹肉。
“等等!” 任弋拦住他,“粟米饭还没好呢,急什么,先等等。”
“啊?还要等啊?” 霍去病一脸委屈,眼睛还盯着红烧肉,“我能不能先吃一块垫垫?就一块!”
“不行!” 任弋坚决地摇了摇头,“必须配着米饭吃,不然腻得慌。”
说着,他转身去厨房,把蒸好的粟米饭端了出来。白胖胖的粟米饭冒着热气,颗粒饱满,散发着淡淡的米香,和红烧肉的香味混合在一起,让人食欲大开。
霍去病再也忍不住了,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最大的红烧肉,肥瘦相间,还带着点皮。他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烫得他龇牙咧嘴,却舍不得吐出来。
“唔!好吃!太好吃了!” 霍去病含糊不清地说道,嘴里塞满了肉,“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甜咸适中,太香了!”
他一边吃,一边往碗里扒拉米饭,把红烧肉的酱汁浇在米饭上,拌匀后大口大口地吃着,吃得满嘴流油,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
任弋坐在一旁,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自己也夹了一块肉,慢慢吃着,配着米饭,口感确实绝佳。
“任兄,你也多吃点!” 霍去病嘴里塞满了食物,还不忘招呼任弋,“这红烧肉太好吃了,我感觉我能吃三碗饭!”
“就知道吃!” 任弋无奈地摇了摇头,“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小心噎着。”
霍去病哪里听得进去,依旧埋头苦吃,筷子不停地在盘子里穿梭,一块接一块,米饭一碗接一碗,吃得不亦乐乎。盘子里的红烧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很快就只剩下一半了。
“对了,任兄。” 霍去病突然抬起头,嘴里还嚼着肉,“孔明兄呢?他回去琢磨那个钱的问题了?”
“嗯,回去了。” 任弋点了点头,“那个问题没那么容易想通,估计得琢磨个三五天。”
“那他也太可怜了,这么好吃的红烧肉都没吃到。” 霍去病咂了咂嘴,一脸惋惜,然后又夹了一块肉,“不过也好,省得他跟我抢。”
任弋被他逗笑了:“你就知道吃,脑子里除了吃就是打仗,能不能想点别的?”
“想别的干嘛?有红烧肉吃,有仗打,有书看,这不挺好的吗?” 霍去病一脸理所当然,“对了,任兄,我刚才好像算出来第一题的大概答案了,等我吃完这碗饭,再去算算,肯定能算对!”
“行,我等着。” 任弋笑着说道,也没指望他真能算出来,毕竟那道题对霍去病来说,确实有点难度。
两人一边吃,一边聊天,气氛轻松愉快。盘子里的红烧肉很快就被两人吃完了,连酱汁都被霍去病拌着米饭吃了个干净,一点都没浪费。
霍去病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打了个饱嗝,满足地说道:“撑死我了,太好吃了,下次我还要吃红烧肉!”
“你就不能换个花样?” 任弋收拾着碗筷,“下次给你做糖醋排骨,怎么样?”
“糖醋排骨?好吃吗?” 霍去病眼睛一亮,“只要是你做的,肯定好吃!”
任弋无奈地笑了笑,心里想着,这货果然是个吃货,只要有好吃的,什么都好说。
吃完饭后,霍去病主动承担了洗碗的任务,虽然洗得不算干净,但至少还算认真。任弋则坐在院子里的躺椅上,喝着茶,吹着晚风,想着诸葛亮那个钱的问题,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想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