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2/2)
他想请德云社的师兄弟来捧场,请胡同里的老街坊来热闹,卖菜的张姨、修鞋的李大爷、常来店里吃面的老主顾,都在他的名单上。他还想留几个空位,给那些已经不在的长辈,倒上一杯酒,就当他们也来见证。
婚礼的细节,他在心里琢磨了无数遍。不摆香槟塔,要摆北冰洋汽水塔,玻璃瓶里插着彩色吸管,谁渴了就拿,是他和林晚平时常喝的味道。乐队不用请专业的,就让德云社的师兄弟来凑数,师哥拉三弦,师弟吹笛子,一起演奏《月亮代表我的心》,破不破音无所谓,关键是要慢,慢得像要把一生的时光都拉长。
林晚要穿旗袍,不用雪白,他想象她穿暗酒红色的,绣着细碎的玉兰花,开衩到小腿,走路时裙摆轻轻晃动,像从旧时光里走出来的人。他自己穿黑色绸缎长衫,盘扣用檀木的,袖口露出一截白衬衣,是师父孔云龙帮他挑的料子,说这样显得稳重。
接亲不用车队,他打算借师兄弟的几辆二八大杠自行车,车头挂着大红花,车把上绑着气球。他骑着车,载着林晚,沿着胡同慢慢走,从藏经馆胡同到鼓楼,再绕回宝钞胡同,让沿途的烟火气都见证他们的幸福。
这些想法,他没告诉林晚,想给她一个惊喜。直到攒够了一笔钱,他才趁着一个休息日,拉着林晚的手,把心里的婚礼计划一五一十地说出来,语气带着几分紧张:“可能不够气派,但我想给你一个踏实的婚礼。”
林晚靠在他肩上,笑着点头:“我不在乎气派,只要和你在一起就好。”
婚礼办在一个初秋的周末,天朗气清,胡同里飘着饭菜香和喜庆的气息。大红帐篷从“晚来居”门口一直搭到胡同口,钨丝灯挂满了帐篷,暖黄的灯光映着一张张笑脸。师兄弟们都来了,孔云龙作为长辈坐在主位,宋昊然和王筱阁忙着招呼客人,后台的几个师弟凑在一起,一会儿唱一段相声,一会儿闹着要喝喜酒,热闹非凡。
于筱怀骑着二八大杠,载着穿暗酒红旗袍的林晚,慢慢走进胡同。林晚搂着他的腰,脸颊贴在他的后背,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檀香和长衫的布料气息,心里满是安稳。街坊邻居都站在门口看热闹,笑着起哄:“小林真俊,筱怀好福气!”
酒席只摆了二十桌,每桌都是老北京家常菜,酱肘子、四喜丸子、红烧鱼,还有林晚亲手做的糖油饼和炸酱面。酒是普通的二锅头,饮料是北冰洋,大家吃得尽兴,喝得痛快。师兄弟起哄要灌林晚酒,于筱怀立刻挡在她身前,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她不能喝酒,我替她喝。”一杯二锅头下肚,辣得他皱起眉头,却笑得眉眼弯弯,心里比蜜还甜。
林晚看着他泛红的脸颊,递过一杯温水,小声说:“少喝点,别醉了。”于筱怀握住她的手,指尖带着酒杯的温度:“今天高兴,没事。”
孔云龙看着眼前的景象,笑着对于筱怀说:“好好过日子,把戏唱好,把家守好,就是最大的本事。”于筱怀重重点头,拉着林晚的手,给师父敬了一杯酒。
闹洞房的环节被于筱怀推了,他舍不得让林晚被人打趣,只想安安静静地和她待在一起。夜深了,客人渐渐散去,师兄弟们帮忙收拾完场地,也都离开了。于筱怀一手环住林晚的后背,一手穿过她的膝弯,把她整个人抱起来。林晚惊呼一声,下意识搂住他的脖子,小声说:“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不放。”于筱怀答得干脆,声音里带着几分疲惫,却满是宠溺,“今天累了一天,省点力。”他抱着她走进四合院,脚步平稳,像抱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
林晚不再挣扎,只把脸贴在他的肩窝,那里有他身上的气息,让人安心。院子里的老槐树叶子沙沙作响,月光透过枝叶洒下来,落在两人身上,温柔又静谧。
回到屋里,于筱怀把林晚轻轻放在床上,转身想去倒杯水,却被林晚拉住了手。她抬头看着他,眼底带着浅浅的笑意,伸手勾住他的脖子,主动吻了上去。于筱怀身体一僵,随即反客为主,吻得温柔又虔诚。
他慢慢褪去林晚的旗袍,指尖带着几分颤抖,小心翼翼地触碰她的肌肤,像对待易碎的珍宝。林晚闭上眼,把自己全然交给她,双腿轻轻勾住他的腰,拉近彼此的距离。他的动作很慢,带着耐心和温柔,每一步都在等她适应,直到完全契合。房间里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声和心跳声,交织成最动人的旋律。
情事过后,两人相拥着躺在床上,浑身都透着疲惫,心里却满是满足。窗外传来几声野猫的叫声,天快要亮了。于筱怀紧紧抱着林晚,下巴抵在她的发顶,轻声说:“我真幸运,能娶到你。”
林晚往他怀里缩了缩,声音带着睡意:“我也是。”
于筱怀闭上眼睛,忽然希望时间能像老磁带一样,被拉长再拉长,就这样和她相拥着,虚度这漫长的黎明。人生忽如寄,幸而有她,有无数个这样的时刻可以浪费,有大把大把的时光可以相守。
日子像胡同里的流水,平淡却安稳地向前淌着。于筱怀的事业渐渐有了起色,从三里屯小园子到更大的场地,从攒底到开专场,他和宋昊然的搭档越来越默契,台下的观众越来越多,喜欢他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不再是那个需要挤小平房、蹭师兄弟饭吃的学徒,成了能独当一面的相声演员,却始终没变那份老派和踏实。
他赶上了好时候,德云社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他跟着师父师兄弟四处演出,攒下了不少钱。第一件事,就是把四合院翻新了一下,保留了原来的格局,添了些现代化的家具,让林晚住得更舒服。“晚来居”也重新装修了,扩大了面积,雇了两个伙计帮忙,林晚不用再像以前那样辛苦,每天只需要指点伙计们手艺,偶尔亲自下厨做几碗面,留给熟客和于筱怀。
演出越来越多,应酬也渐渐多了起来,可于筱怀总尽量推掉。不管在外地演出多晚,赶回来的第一时间就是回家,哪怕已经凌晨,也要去厨房看看,林晚总会给他温着汤,或者留一碗他爱吃的炸酱面。
后来,女儿于念晚出生了,小名叫做小面,取“晚来居”的面,也取林晚的晚。小面继承了林晚的温柔,也继承了于筱怀的沉静,长到三岁时,就爱跟着于筱怀去小园子,坐在侧幕条后面,安安静静地看他演出。有时候于筱怀在台上捧哏,余光瞥见女儿小小的身影,嘴角就会不自觉地上扬,偶尔还会被搭档打趣“分心了”。
每天晚上回家,于筱怀都会先抱抱女儿,听她叽叽喳喳地讲幼儿园的趣事,林晚则站在厨房门口,笑着看着父女俩,手里端着刚温好的汤。餐桌上,三个人围坐在一起,聊着家常,吃着热乎的饭菜,窗外是胡同里的烟火气,屋里是满溢的温情。这样的日子,平淡却充实,是于筱怀曾经梦寐以求的模样。
有一次,于筱怀在家处理演出合同,看着看着,忽然下意识地起身走进卧室。林晚正窝在床上睡觉,眉头微微蹙着,应该是累了。他轻轻躺在她身边,伸手把她抱进怀里,脸埋在她的颈侧,闷声说:“再睡五分钟。”
林晚被他吵醒,伸手摸了摸他的头,笑着说:“不是要去开会吗?”
“不急,陪你再睡会儿。”于筱怀把她抱得更紧了,鼻尖萦绕着她身上淡淡的馨香,是他熟悉的味道,能驱散所有的疲惫和烦躁。五分钟常常变成二十分钟,直到林晚推着他起身:“快去吧,别迟到了。”他才不情愿地松开她,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又给她盖好薄毯,才转身离开。
有一年纲丝节,于筱怀和宋昊然的节目排在压轴,演出非常成功。散场后,师兄弟们一起去庆功,他喝了点酒,心里却惦记着家里的妻儿。提前离场后,他沿着胡同慢慢走,晚风带着凉意,却吹不散心里的暖意。
走到“晚来居”门口,店里已经打烊了,只有门口的路灯还亮着。林晚正站在门口等他,身上裹着他的厚外套,看到他回来,立刻迎了上去:“演出还顺利吗?冷不冷?”
于筱怀握住她的手,把她冰凉的手指揣进自己怀里暖着,笑着点头:“顺利,台下反应特别好。”他抬头看着“晚来居”的木牌,又看了看身边的林晚,忽然想起第一次来这里的那个雨天,想起那个荒唐却坚定的念头。
“林晚,”他轻声说,“我以前想,能娶到你,就算没白活。现在才知道,娶到你之后的每一天,都是赚来的。”
林晚笑了,靠在他肩上:“我也是。”
胡同里的灯光温柔,晚风轻柔,远处传来街坊邻里的笑语声,近处是彼此温热的呼吸。于筱怀握紧林晚的手,心里满是安稳。他这一生,说过无数段相声,讲过无数个笑话,却觉得最动人的故事,就是和林晚在胡同深处相守的岁月——从初见的一眼心动,到婚礼的烟火缭绕,再到如今的晨昏相伴,平淡却绵长,这便是他想要的天长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