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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0章 胤禛—东瀛种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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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洋之役的硝烟尚未完全散尽,当第一批带着特许状和武装护卫的清国商团踏上九州土地,当那些额角刺字、形容枯槁的“矿役营”、“杂役营”男女在倭国武士的严密看管(实为协助清国执行)下,步履蹒跚地走向深山的矿坑时,北京紫禁城的养心殿内,关于如何“长治久安”地消化、控制这块新近被强行纳入轨道的土地,一场更深邃、更冷酷的思辨,正在雍正皇帝的心中,如同冰层下的暗流,缓慢而固执地涌动。

案头摆放着格致院汇集的、关于天竺(印度)风土人情的报告,其中重点提及了那延续千年的“种姓制度”。梵语谓之“瓦尔那”,后演化为“迦提”,将人依出身分为婆罗门(祭司)、刹帝利(武士)、吠舍(平民)、首陀罗(仆役)以及之外的“不可接触者”。这套体系,以其宗教神圣性、血统世袭性、职业固定性和社会隔离性,如同无形的枷锁,塑造了天竺社会的基本骨架,使其即便经历王朝更迭、外族入侵,其社会深层结构依然顽固地保持稳定,底层反抗被消弭于无形的宿命论和日常规训之中。

雍正的目光久久停留在“即便上层统治政权变更,此制度根基难撼,其影响深入骨髓”这句评语上。他指节轻轻叩击着桌面,脑海中浮现的,却是倭国那片刚刚被炮火与条约“规训”过的土地。

白银矿脉如同血管,特许贸易港如同关节,酷刑与矿役如同痛觉神经的持续刺激……这些是经济与肉体的控制。但够了吗?倭国武士阶层虽遭重创,其“下克上”的野心与桀骜不驯的岛民根性,是否会像被割过的野草,在未来的某个雨季,再次疯狂滋生?刺字与宫刑制造了痛苦与仇恨,却也凝聚了新的反抗认同。如何从根本上,从社会结构与心灵层面,将倭国及其民族,改造(或曰“固化”)成一个便于大清长期掌控、甚至能从中持续汲取养分(不仅是白银,也包括人力、文化驯服度)的稳定附庸?

一个冰冷而大胆的念头,如同毒蛇出洞,悄然钻入他的思绪:能否参照天竺之例,结合八旗制度的部分精髓,在倭国人为制造并固化一套“爱新觉罗—八旗—倭人”的等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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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御前密议:制度的毒草

他将这个想法,在最核心的圈子内提出。参与者只有怡亲王允祥、大学士张廷玉、海疆衙门陈弘谋,以及刚从福建前线回京述职的弘昭、弘景。

“皇上,” 张廷玉听完皇帝初步构想,沉吟良久,花白眉毛紧蹙,“天竺种姓,源于其古婆罗门教义,与轮回、业报之说深度捆绑,视之为神定秩序,故而深入人心,难以动摇。我朝……以何名目,行此类似之事于倭国?若无宗教或神圣外衣,恐难服其心,易被视为纯粹暴政,激起更烈反抗。”

陈弘谋则从实际治理角度补充:“且天竺种姓与职业绑定,千年不变,社会几近僵化。我朝若在倭国强行划定世袭等级职业,恐严重窒碍其生产贸易,尤其银矿开采、港口运作皆需相当技能与积极性,若以固定低种姓阶层充任,效率低下,反损我利。”

弘景直接道:“皇阿玛,儿臣觉得麻烦!不如多派兵驻守,再有不轨,杀就是了!搞什么等级,弯弯绕绕!”

弘昭却若有所思:“十三叔、张相和陈大人所言有理。然儿臣在九州袭扰时,深感倭国各藩等级亦森严,武士、町人、百姓、秽多非人之间,壁垒分明。或可……顺势利导,借其原有等级,掺入我八旗之制,重塑之?”

雍正听着众人议论,神色不动。待众人说完,他才缓缓开口:“张廷玉所虑,在于‘名不正’。天竺以神权压人,我大清,以皇权、以征服者之权、以文明教化之权立规,何须假借夷神?诏告倭国:尔等挑衅上国,自取败亡,故天朝重整尔邦秩序,以赎其罪,以彰王化。此乃天罚后的新秩序,顺之者,可得保全,乃至晋身;逆之者,永坠深渊。无需宗教,征服者的意志与力量,本身即为最高的‘法’与‘理’!”

“陈弘谋所虑,在于‘僵化损利’。朕岂会照搬天竺死板职业绑定?” 雍正眼中闪过精光,“新制之核心,在于固化尊卑,而非绝对固定职业。尤其中下层,仍需劳作生产,为我朝创造价值。但朕要的是,让他们安于其‘位’,视跨越阶层为不可能,视服务上国为天经地义,从思想上断绝其非分之想。具体职业,可在其等级内,根据我朝需要调整。”

他肯定了弘昭的想法:“弘昭所言,切中要害。利用其原有社会裂痕,加以改造、强化并固化,将对抗矛头部分转向其内部,并为我所用。”

一个初步的、混合了八旗军事组织特色、满洲征服者特权、以及种姓制度社会固化原理的“东瀛新秩序”蓝图,在他脑海中逐渐勾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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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蓝图勾勒:三层九等的金字塔

雍正授意,由陈弘谋牵头,会同礼部、理藩院、八旗都统衙门及熟悉倭情的官员,秘密起草了《东瀛安靖与教化新例(草案)》。其核心便是构建一个以爱新觉罗皇室及满洲八旗为绝对顶峰,以下层级逐步融入并固化倭国社会的等级金字塔。

第一等:天朝统治层。

· 圣裔:爱新觉罗皇族,至高无上,倭国视同神明。

· 八旗贵胄:派驻倭国的满洲、蒙古八旗驻防官兵、官员及其眷属。享有绝对法律、经济特权,占据最优渥土地(如江户、大阪、京都、长崎等要地专属居住区),不得与倭人通婚(初期严令),维持血统“纯净”与优越性。其职责为监管、镇守、教化。

第二等:倭国协力层(重点改造对象)。

此层旨在分化倭国原有统治阶级,培植依附势力。

· 恭顺藩主:率先降伏、并在后续协助清国推行新制、镇压反抗的倭国藩主(如一些早期倒戈或实力较弱者)。保留部分领地、武装(但需受八旗监管),子弟可入“倭国贵胄学堂”(设于长崎或江户,教授中文、满文、大清律例及“忠君”思想),优秀者甚至可获虚衔或到北京观光。其社会地位低于八旗,但远高于其他倭人。

· 维新武士:愿意放弃传统武士道中对“主君”的绝对忠诚,转而宣誓效忠大清皇帝、并投身于为新秩序服务的原武士阶层。可改编为“治安协勇”或“矿场监工”,协助维持秩序、管理矿役。其家族可免于部分苛捐杂税。

· 特许商贾:积极配合清国特许贸易,并为清国商团提供重要服务的倭国豪商。可获得一定商业特权,但其财富与活动受严密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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