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霜刃未寒指辽东(1/2)
紧接上回,箭矢离弦的刹那,时间仿佛凝固了。
楼班瞪大的瞳孔中,那道冰冷的白线如同死神的指尖,正缓缓伸向他的眉心。他看见箭镞上倒映出的星光,看见箭羽在空气中微微震颤,甚至看见自己那张因恐惧而扭曲的脸——那表情多么丑陋,多么可笑。
然后,一切恢复了正常速度。
“噗嗤!”
箭矢穿透颅骨的声音清脆而短促,像是用锋利的刀刃切开熟透的瓜果。三棱锥形的箭镞从楼班的眉心没入,从后脑透出,带出一蓬混杂着脑浆和骨渣的血雾。箭杆因为巨大的动能而剧烈震颤,发出“嗡嗡”的低鸣。
楼班的身体猛地向后仰去,又因为被“老忠”的尸体压着而弹回原位。他的眼睛还睁着,瞳孔已经涣散,但脸上那极致的恐惧表情,却永远凝固在了死亡的瞬间。一滴混合着血液和脑浆的液体,顺着箭杆缓缓流下,滴落在他已经失禁的裤裆上。
公孙瓒缓缓放下了手中的弓。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既没有大仇得报的快意,也没有斩杀敌酋的兴奋,甚至连一丝情绪的波动都没有。那眼神依旧冰冷如故,仿佛刚才射杀的不是一位草原大族的单于,而只是一头偶然闯入视线的野鹿。
夜风吹过他束发的银簪,几缕黑发在额前飘动。白色的战袍在风中猎猎作响,却未沾染半点血污。他静静地看着数十步外那具正在迅速失去温度的尸体,看了大约三个呼吸的时间。
然后,他动了。
轻轻一夹马腹,那匹通体雪白的神驹“照夜玉狮子”迈开了步子。马蹄踏在枯草和碎石上,发出“嗒、嗒、嗒”的轻响,在这片死寂的林间空地上,显得格外清晰。马匹的步伐从容不迫,仿佛不是在走向一具尸体,而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身后的白马义从们依旧静默,如同雪塑的雕像,只有他们手中紧握的兵器,在星光下反射着幽冷的光。
公孙瓒来到楼班的尸体前,勒住了缰绳。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这个曾经叱咤草原、如今却死得如此狼狈的乌桓单于。目光扫过楼班眉心那支兀自颤动的箭杆,扫过他因失禁而湿透的裤裆,扫过他脸上那凝固的恐惧表情。
“十年了。”
公孙瓒忽然开口,声音平淡,听不出喜怒,像是在对一具尸体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从卢龙塞外那一战,到今天,正好十年。”
他记得十年前的那个秋天。那时他还只是幽州军中一个年轻的骑都尉,奉命率三百骑兵出塞侦察。在卢龙塞以北五十里处,他们遭遇了丘力居亲自率领的五千乌桓骑兵。
那是一场悬殊到绝望的战斗。
三百对五千。
他的部下一个个倒下,鲜血染红了塞外的黄沙。最后只剩下他,还有七名重伤的弟兄,被围在一处小小土丘上。丘力居骑着黑色的骏马,在一群乌桓贵族的簇拥下,缓缓来到阵前。
那时的丘力居正值壮年,雄壮如山,眼神锐利如鹰。他居高临下地看着被围的公孙瓒,用生硬的汉语说道:“汉将,投降吧。我欣赏你的勇气,可以做我的奴隶,饶你不死。”
公孙瓒记得自己当时笑了。他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用手中已经砍出无数缺口的环首刀指向丘力居:“丘力居,今日我若不死,他日必踏平你的王庭,取你项上人头。”
丘力居也笑了,那是一种强者对弱者不自量力的嘲笑。他挥了挥手,乌桓骑兵再次发动了冲锋。
就在公孙瓒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援军到了——幽州刺史刘虞亲率三千骑兵赶到。那一战,双方各有死伤,最终各自退兵。但公孙瓒和丘力居之间的仇怨,就此结下。
后来,公孙瓒步步高升,组建白马义从,成为威震塞北的“白马将军”。而丘力居则统一乌桓各部,成为草原上最强大的单于。两人交手无数次,互有胜负,却始终未能置对方于死地。
再后来,丘力居病逝,楼班继位。
公孙瓒本以为,这个年轻人会像他父亲一样,是个值得重视的对手。可今日一战,他才发现,楼班不过是个色厉内荏、志大才疏的蠢货。十万大军,一战而溃;堂堂单于,死得如此不堪。
“丘力居,”公孙瓒低声说道,仿佛那个死去的草原雄主就在面前,“你英雄一世,却生了这么个儿子。可笑,可悲。”
他摇了摇头,不再去看楼班的尸体,而是将目光投向更远处的黑暗。那里是北方,是草原的深处,是乌桓王庭所在的方向。
“传令,”公孙瓒的声音恢复了平时的冰冷,“打扫战场,收集所有能证明楼班身份的信物。首级……割下来,用石灰处理好,装匣。”
“诺!”身后传来整齐的应答声。
数名白马义从翻身下马,动作利落地开始执行命令。他们先是将压在楼班身上的“老忠”尸体搬开,然后小心地拔出那支射穿楼班头颅的箭矢。箭镞上沾满了红白相间的粘稠物,一名士兵用布仔细擦拭干净,双手捧到公孙瓒面前。
公孙瓒看了一眼那支箭。箭杆是上好的拓木制成,笔直坚韧;箭羽是草原雕的翎毛,修整得一丝不苟;箭镞是三棱锥形,专为破甲而设计,此刻在星光下依旧泛着幽蓝的寒光。箭杆靠近箭羽处,刻着一个小小的“瓒”字——这是他专用的箭矢。
他伸手接过箭矢,仔细端详了片刻,然后插回箭囊。这支箭,杀过乌桓的百夫长、千夫长、部落首领,如今又杀了一位单于。它见证了太多死亡,沾染了太多鲜血,已经不仅仅是一支箭,而是一种象征,一种宣告——凡犯汉疆者,虽远必诛。
另一边,士兵们已经开始处理楼班的尸体。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兵从腰间抽出一柄锋利的短刀,蹲下身,开始切割楼班的脖颈。刀刃划过皮肉的声音在寂静的夜中格外刺耳,温热的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士兵的手和地面。
公孙瓒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战争就是如此残酷,胜者拥有一切,败者连全尸都留不下。楼班的头颅会被带回高柳关,悬挂在城头示众,以此震慑塞外诸胡。而他的无头尸体,则会被随意丢弃在这片荒野,成为豺狼和乌鸦的食物。
很快,楼班的头颅被割了下来。老兵用布包裹好,撒上随身携带的石灰,然后装进一个特制的木匣中。木匣盖上时,发出“咔哒”一声轻响,仿佛为楼班的一生画上了句号。
“将军,”一名校尉策马上前,抱拳问道,“这些乌桓护卫的尸体如何处理?”
公孙瓒扫了一眼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护卫尸体。这些人都是楼班的亲卫,是乌桓最精锐的战士。他们战斗到了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履行了护卫的职责。虽然是对手,但这份忠诚和勇气,值得尊重。
“挖个坑,埋了。”公孙瓒淡淡说道,“让他们回归长生天吧。”
“诺!”校尉领命而去。
士兵们开始动手挖坑。刀鞘、箭杆、甚至用手,在冰冷的土地上刨出一个浅坑。他们将护卫们的尸体一一拖入坑中,摆正姿势,然后将土填回。没有墓碑,没有标记,只有一个微微隆起的小土包,证明这里埋葬过一群曾经英勇的战士。
至于楼班的无头尸体,则被随意丢弃在树林边缘。一名士兵还在尸体上搜检了一番,找到了几件能证明身份的物品:一枚雕刻着狼头的金质腰牌,一把镶金嵌玉的弯刀,还有一枚用狼牙和绿松石串成的项链——那是乌桓单于世代相传的信物。
所有这些,都被呈到公孙瓒面前。
公孙瓒拿起那枚金质腰牌,在手中掂了掂。腰牌沉甸甸的,正面雕刻着一只仰天长啸的狼,背面刻着乌桓文字,应该是楼班的名字和封号。他随手将腰牌扔给一旁的亲兵:“收好,回去交予丞相。”
那把镶金嵌玉的弯刀,刀鞘华丽,刀身却因为长时间缺乏保养而显得有些黯淡。公孙瓒抽出弯刀看了看,刀锋上还有几处细小的缺口——显然楼班并不擅长用刀,这把刀更多是身份的象征,而非实用的武器。他摇了摇头,将刀插回鞘中,也交给亲兵。
最后是那枚狼牙项链。狼牙硕大,显然来自一头极其雄壮的草原狼,用金丝缠绕固定在项链上,周围点缀着数十颗大小不一的绿松石,在星光下泛着幽绿的光泽。这是乌桓单于的传承信物,据说已经传了十几代,从匈奴时代就有了。
公孙瓒将项链握在手中,感受着狼牙冰凉的触感。他能想象,这枚项链曾经戴在丘力居的脖子上,随着那位草原雄主南征北战,见证了乌桓的崛起与强盛。如今,它传到了楼班手中,却随着主人的死亡,即将成为汉军的战利品。
历史的兴衰,王朝的更替,有时就体现在这样一件小小的信物上。
“将军,都处理好了。”校尉再次前来汇报。
公孙瓒抬头望去,护卫们的尸体已经掩埋完毕,楼班的头颅也装匣封好。天边,启明星已经升起,东方泛起了一丝鱼肚白。漫长的一夜即将过去,新的一天就要到来。
“上马,回高柳关。”公孙瓒下令道。
“诺!”
白马义从们齐声应命,翻身上马。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显示出严格的训练和纪律。虽然经过一夜的追击和战斗,但每个人依旧精神抖擞,眼神锐利——这就是公孙瓒麾下最精锐的部队,威震塞北的白马义从。
公孙瓒最后看了一眼那片树林,看了一眼楼班那具无头的尸体,然后调转马头,向着南方——高柳关的方向,缓缓而行。
照夜玉狮子的步伐稳健而从容,仿佛刚才那场追击和杀戮,对它来说只是寻常的散步。公孙瓒端坐马背,腰背挺直,白色的战袍在晨风中微微飘动。他的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但若是仔细观察,会发现他眼神深处,有一丝极其细微的、如释重负的轻松。
十年血仇,今日终得报。
丘力居死了,楼班也死了。乌桓十万大军灰飞烟灭,元气大伤,至少二三十年内无法再对幽州构成威胁。北疆的百姓,终于可以过上一段太平日子了。
想到这里,公孙瓒的嘴角,微微勾起了一抹几乎看不见的弧度。
但那弧度很快便消失了,他的表情重新恢复了冰冷。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乌桓的溃兵还在草原上逃窜,需要清剿;战果需要统计,俘虏需要处理;更重要的是,他要尽快赶回高柳关,向丞相简宇复命。
队伍在林间小道上行进,马蹄声在寂静的清晨中回荡。东方的天色越来越亮,晨曦穿透云层,洒在白色的盔甲和战袍上,泛起一层淡淡的金辉。
大约走了半个时辰,前方出现了另一支骑兵队伍。那是一支混合编队,有白马,有黑甲,旗帜各不相同。为首两员将领,一人白袍银甲,手持亮银枪,正是赵云赵子龙;另一人金甲红袍,手持虎头湛金枪,正是马超马孟起。
两军在一条小溪边相遇。
“吁——”公孙瓒勒住缰绳,抬手示意身后的白马义从停下。
对面的赵云和马超也同时勒马。两人看到公孙瓒,眼中都露出惊讶之色——他们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公孙瓒,更没想到公孙瓒会从北边过来。
“公孙将军?”赵云策马上前,抱拳行礼,“您这是……”
他的目光落在公孙瓒身后亲兵捧着的那个木匣上,又看了看公孙瓒身上干净整洁、未染血污的战袍,心中隐约猜到了什么。
公孙瓒看着赵云和马超,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那笑意很浅,却让他那张常年冰冷的脸,显得柔和了许多。
“子龙,孟起,”公孙瓒的声音也带上了一丝难得的轻松,“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奉丞相之命,率军清剿二十里内残敌,”赵云答道,然后忍不住问道,“将军从北边来,莫非……”
公孙瓒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转头对身后的亲兵说道:“把东西拿来。”
亲兵捧着木匣上前,在马前单膝跪地,将木匣高高举起。
公孙瓒伸手打开木匣的盖子。晨曦的光照进木匣,照亮了里面那颗用石灰处理过、面色惨白、双目圆睁的头颅。头颅的脖颈处切口整齐,显然是被利刃一刀斩下。
赵云和马超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虽然早有预料,但亲眼看到楼班的头颅,还是让两人心中震撼。那可是乌桓的单于,草原上最强大的部族首领之一,曾经统领十万控弦之士,威震塞外的人物。如今,却只剩下这么一颗头颅,装在木匣里,成了汉军的战利品。
“楼班……”马超喃喃道,随即眼中爆发出兴奋的光芒,“公孙将军,您真的斩杀楼班了?!”
公孙瓒点了点头,重新盖上木匣的盖子:“昨夜追击,在北方三十里外的一片树林中截住了他。他的亲卫拼死抵抗,全部战死。楼班本人,被我一箭射杀。”
他说得轻描淡写,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赵云和马超都知道,这其中经历了怎样的凶险和艰难。在混乱的战场上,在漆黑的夜色中,追击逃亡的敌酋,截杀,战斗,最后成功斩首——这需要何等的毅力、决断和武力。
“恭喜将军!”赵云由衷地说道,抱拳深深一礼,“此乃不世之功!乌桓经此一役,单于授首,大军覆灭,至少三十年无法恢复元气。北疆百姓,终于可以安居乐业了。”
马超也大笑道:“公孙将军果然了得!那楼班小儿,平日里嚣张跋扈,不把汉军放在眼里。如今怎么样?还不是成了将军的箭下亡魂!痛快!真是痛快!”
公孙瓒微微摇头:“非我一人之功。若非丞相运筹帷幄,诸将奋勇拼杀,大破乌桓军阵,楼班也不会仓皇逃窜,我也没有机会截杀他。此战之功,当归于全军,归于丞相。”
他这话说得诚恳,没有丝毫矫饰。赵云听了,心中对公孙瓒的评价又高了几分——不居功,不自傲,时刻记得主帅和同僚,这才是大将之风。
“将军说的是,”赵云点头道,“不过阵斩敌酋,终究是将军亲手所为,此功不可没。我等当立刻派人回高柳关,向丞相报捷!”
“子龙所言甚是,”马超接口道,“这等好消息,应当尽快让丞相知道,让全军将士知道!”
公孙瓒想了想,说道:“既如此,就麻烦子龙派人先行一步,回高柳关报捷。我等随后便回,向丞相复命。”
“好!”赵云应道,随即转头对身后一名亲兵吩咐,“你速回高柳关,禀报丞相:公孙将军已于昨夜阵斩乌桓单于楼班,现正携首级返回。沿途若遇我军将士,可告知此讯,以鼓舞士气!”
“诺!”亲兵领命,调转马头,朝着高柳关的方向疾驰而去。马蹄声在晨曦中渐渐远去,最终消失在远处的山峦之间。
送走报捷的士兵,赵云和马超又看向公孙瓒身后的白马义从。这支队伍虽然经历了整夜的追击和战斗,但军容依旧严整,士气高昂,每个人的眼中都闪烁着胜利的光芒。
“公孙将军的白马义从,果然名不虚传,”马超赞叹道,“一夜奔袭,还能保持如此军容,实在令人佩服。”
公孙瓒淡淡说道:“将士用命而已。”
他说着,目光扫过身后的白马义从。这些士兵,都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精锐,跟随他南征北战多年,每个人手上都沾满了胡虏的鲜血。他们沉默,冷酷,高效,是他手中最锋利的刀。
而昨夜,这把刀再次饮足了敌人的血。
“将军,”赵云看了看天色,“此时天色已亮,溃散的乌桓兵大多已经逃远。丞相命我等清剿二十里内残敌,如今看来,已经没有必要了——二十里内,恐怕连一个完整的乌桓十人队都找不到了。”
公孙瓒点头:“楼班授首,乌桓军心彻底崩溃。此刻的溃兵,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哪里还敢在战场附近逗留。你们这一路行来,可曾遇到成建制的抵抗?”
“零星有几个,”马超抢着说道,“都是些掉队的散兵游勇,一触即溃,根本构不成威胁。最大的一个股,也不过五六十人,被我的西凉铁骑一个冲锋就杀散了。”
赵云补充道:“更多的是跪地投降的。我们这一路,已经收拢了上千俘虏,都交给后续的步兵看押了。依我看,此战乌桓十万大军,能逃回草原的,恐怕不足三成。其余的,不是战死,就是被俘。”
“三成?”公孙瓒冷笑一声,“我看两成都未必有。溃败之军,自相践踏而死者,恐怕比战死的还多。再加上草原上虎视眈眈的鲜卑人、匈奴残部,这些溃兵能不能活着回到王庭,都是个问题。”
赵云和马超闻言,都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草原上的规则就是如此残酷。你强大的时候,万族来朝;你衰弱的时候,曾经的盟友也会变成饿狼,扑上来分食你的血肉。乌桓经此大败,单于身死,精锐尽丧,那些平日里臣服于乌桓的部落,还有北方的鲜卑,西边的匈奴残部,怎么会放过这个好机会?
说不定,还没等汉军继续北进,乌桓自己就已经被其他胡族瓜分殆尽了。
“如此一来,”赵云缓缓说道,“北疆至少可保五十年太平。”
“五十年?”公孙瓒摇头,“子龙,你太乐观了。胡虏畏威而不怀德,今日我们打垮了乌桓,明日就会有鲜卑崛起。只要草原还在,游牧民族还在,边患就不会断绝。”
他的声音很平静,但话语中却透着一股深沉的无奈和清醒。作为镇守北疆十余年的老将,他太了解这些草原民族了。他们就像野草,烧了一茬,明年春天又会再长出来。想要彻底解决边患,除非……除非汉军能像当年的霍去病一样,封狼居胥,彻底征服草原。
但那又谈何容易?
草原广阔无边,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没有固定的城池和据点。汉军深入草原,补给困难,地形不熟,很容易陷入被动。而胡虏则来去如风,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等你退兵了,他们又回来了。
所以千百年来,中原王朝对北方游牧民族,始终处于守势。能够像汉武帝时期那样主动出击、开疆拓土的,少之又少。
赵云和马超听了公孙瓒的话,也都沉默了下来。他们都是当世名将,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战争可以赢得一时的和平,却无法赢得永久的安宁。今日之大胜,固然可喜,但未来的挑战,依旧艰巨。
“罢了,”公孙瓒摆了摆手,驱散了这些沉重的思绪,“今日大胜,当庆贺才是。这些长远之事,留给丞相和朝廷去操心吧。我们为将者,只需守土安民,尽忠职守便可。”
“将军说的是。”赵云和马超齐声道。
三人又聊了几句战况,然后合兵一处,向着高柳关的方向缓缓而行。队伍沿着来时的道路返回,一路上,随处可见战争的痕迹:倒毙的战马,丢弃的兵甲,凝固的血迹,还有三三两两被绳索串在一起、垂头丧气的乌桓俘虏。
每当遇到汉军的队伍,赵云都会派人告知楼班授首的消息。消息传开,汉军将士无不欢呼雀跃,士气大振。有些士兵甚至自发地唱起了军歌,雄壮的歌声在清晨的旷野上回荡,传得很远很远。
公孙瓒骑在照夜玉狮子上,听着四周的欢呼和歌声,脸上依旧没有太多表情,但眼神深处,却有一丝淡淡的欣慰。
这些士兵,这些百姓,终于可以过上一段安稳日子了。或许不长,或许只有几年、十几年,但至少,在他有生之年,他守护的这片土地,是安宁的。
这就够了。
行至中午时分,高柳关那雄伟的轮廓,终于出现在了地平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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