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幼敏(2/2)
那时,士大夫和平民百姓之间,正盛行弹鸟的游戏,许多人都以百发百中为荣。可自从萧遥欣的话传开后,人们忽然意识到,以玩乐之名伤害生灵,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京城内外,再也没人拿着弹弓去林间打鸟了。枝头的鸟儿依旧欢唱,林间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与祥和。
十一岁的萧遥欣,没有用强权压制,也没有用大道理说教,只是凭着一句发自内心的善言,便改变了一种风气。
这世间的力量,从来不止于刀枪剑戟,更藏在温和的劝诫与善良的本心之中。善待每一个弱小的生灵,尊重每一种自在的生命,这份发自内心的慈悲,远比任何强硬的约束都更有力量。有时候,一句话,一颗心,便足以唤醒一片天地的温柔。
8、房氏子袜行留清誉
唐朝开元年间,朝堂上有两位声名赫赫的大臣,一位是吏部尚书韦陟,一位是宰相房琯。两人一贵一俭,却都深得世人敬重。
韦陟出身名门望族,家境殷实,生活素来讲究排场。他不仅为官清正,更爱享受生活,府中的庭院雕梁画栋,室内的陈设奢华雅致,就连平日里行走的地方,都要铺上厚厚的茵毯,生怕沾染上半点尘土。
这一年,韦陟偶感风寒,缠绵病榻,许久未能上朝。消息传开后,朝中同僚纷纷派人前来探望,房琯也不例外。他思量着自己政务繁忙,抽不开身,便嘱咐家中子弟代为前去问候。
房氏子谨遵父命,带着些许薄礼,匆匆赶往韦府。
刚走进韦府的大门,他便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从大门到内室的路,竟全都铺着柔软的茵毯,踩上去如同踏在云端一般。引路的仆人笑着解释:“我家大人身子骨弱,见不得尘土,所以府里但凡能走人的地方,都铺了茵毯。”
房氏子点点头,心中却暗暗感慨,韦家的奢华,果然名不虚传。
走到内室的台阶前,仆人正要请他换上干净的鞋子,房氏子却摆了摆手。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布袜,又看了看台阶上的茵毯,笑着说道:“不必麻烦了,我直接上去便是。”
说罢,他便脱下鞋子,只穿着袜子,一步步走上台阶,径直走进了韦陟的卧内。
卧内的侍婢们见了这一幕,都忍不住偷偷笑了起来。她们见惯了前来探望的官员穿着光鲜的靴子,小心翼翼地踩在茵毯上,何曾见过有人穿着袜子就登堂入室的?
韦陟躺在病榻上,瞧见房氏子这副模样,先是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他看着房氏子坦然的神情,非但没有觉得失礼,反而心生敬佩。
房氏子恭敬地转达了父亲的问候,又细细询问了韦陟的病情,言语间谦逊有礼,没有半分拘谨。
待房氏子告辞离去后,侍婢们忍不住对韦陟说道:“大人,这房家的子弟也太俭朴了些,竟穿着袜子就上台阶了。”
韦陟却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你们懂什么?这才是房家的风骨啊。”
这件事很快便传遍了整个朝堂。人们都说,韦陟府中茵毯铺地,尽显贵盛之气;房氏子袜足登阶,不失清俭之风。两种截然不同的作风,却都成了京城中的美谈。
富贵易求,风骨难得。韦陟的奢华,没有流于骄奢淫逸,而是透着名门的气度;房氏子的清俭,没有显得寒酸窘迫,而是藏着文人的操守。这世间的体面,从来都不是靠锦衣玉食堆砌而成,真正的尊贵,源于内心的自持与坚守。无论身处何种境遇,守住本心,不骄不躁,不卑不亢,便是最好的立身之本。
9、张琇少年报父仇
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的一天,长安宫阙之下,发生了一件震动朝野的大事——一个名叫张琇的少年,当街斩杀了殿中侍御史杨万顷。
人们议论纷纷,却没人骂张琇是凶徒,反而纷纷为他叹息。只因这场刺杀的背后,藏着一段催人泪下的冤屈。
张琇的父亲名叫张审素,曾是朝廷的一员武将。他为人正直,刚正不阿,却不料遭人诬陷,说他贪赃枉法,意图谋反。唐玄宗听闻后,勃然大怒,当即下令让殿中侍御史杨万顷负责审理此案。
谁曾想,杨万顷早已被奸人收买。他非但没有查明真相,反而罗织罪名,刻意加重张审素的罪责。最终,张审素被判了死刑,斩首示众,张家的家属也被流放到了偏远的边疆。
那一年,张琇还是个懵懂的孩童。他眼睁睁看着父亲含冤而死,看着家人流离失所,心中的恨意与悲痛,像一颗种子,在心底生根发芽。他跟着家人在边疆受尽了苦楚,却从未忘记父亲的冤屈。他暗暗发誓,一定要为父亲报仇雪恨,让杨万顷血债血偿。
岁月流转,张琇渐渐长大。他不再是那个哭哭啼啼的孩童,而是长成了一个眉目坚毅的少年。他日夜苦练武艺,积攒力气,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回到长安,手刃仇人。
终于,在他长成少年郎的这一年,张琇找了个机会,偷偷从边疆逃回了长安。他打听清楚了杨万顷的行踪,在一个清晨,埋伏在了宫阙之下。
当杨万顷穿着官服,趾高气扬地从宫阙中走出时,张琇猛地冲了出来。他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眼中燃着复仇的火焰,厉声喝道:“杨万顷!你诬陷我父,害我家破人亡,今日我便要为父报仇!”
杨万顷吓得魂飞魄散,转身想跑,却被张琇一把拦住。寒光闪过,匕首刺入了杨万顷的身体。这个作威作福的御史,当场倒在了血泊之中。
杀了仇人的张琇没有逃跑,他站在原地,大声向围观的百姓诉说父亲的冤屈。百姓们听了,无不落泪,纷纷为他求情。
官兵很快赶到,将张琇捉拿归案。唐玄宗得知此事后,也是唏嘘不已。他派人重新审理张审素的案子,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张审素的冤屈得以洗刷,而张琇的所作所为,也让满朝文武为之动容。
有人说张琇的做法太过偏激,有人说他是至孝之子。无论如何,这个少年用自己的方式,为父亲讨回了公道。
张琇的故事,在长安城里流传了很久。人们记住的,不是他的鲁莽,而是他那份深入骨髓的孝义。父母之恩,重于泰山,为了守护这份恩情,即便是柔弱的少年,也能爆发出撼天动地的力量。公道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孝义或许会历经磨难,但永远不会被辜负。这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一颗不忘亲恩、坚守正义的心,它能穿越风雨,照亮黑暗,让每一份冤屈,都能等到云开雾散的那一天。
10、浑瑊少年立奇功
唐朝年间,朔方边境的寒风总是刮得格外凛冽,卷着黄沙,拍打在军营的帐篷上,发出呼呼的声响。这一年,年仅十一岁的浑瑊,跟着父亲浑释之来到边境防冬。
浑瑊生在将门之家,自小听着金戈铁马的故事长大,骨子里刻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虽说年纪尚小,可他站在军营里,脊背挺得笔直,眼神里满是少年人的锐气,半点没有寻常孩童的娇憨。
朔方节度使张齐丘平日里爱和将士们打趣,这天瞧见浑瑊跟着父亲操练,看着他小小的个头,忍不住笑着逗他:“小家伙,你年纪这么小就来戍边,难不成还把乳母也带来了?”
这话一出,周围的将士们都跟着笑了起来,语气里满是善意的调侃。换做别的孩子,或许会羞红了脸,躲到父亲身后,可浑瑊却只是抿了抿嘴,没有说话。他心里憋着一股劲,非要做出点成绩,让所有人都看看,年纪小不代表没本事。
没过多久,边境的战事就来了。敌军来势汹汹,营帐外杀声震天。浑瑊主动请缨,跟着父亲冲在了前线。他身形灵活,像一只小豹子,在战场上穿梭自如,手里的兵器挥舞得虎虎生风。
将士们原本还担心他年纪太小,会拖后腿,可看着浑瑊奋勇杀敌的模样,一个个都惊呆了。那一战,浑瑊凭着过人的胆识和身手,立下了赫赫的跳荡功。
捷报传开,张齐丘看着眼前这个少年,脸上满是赞叹。他拍着浑瑊的肩膀,哈哈大笑道:“好小子,真是人不可貌相!老夫之前可真是看走眼了!”
浑瑊只是腼腆地笑了笑,没有居功自傲。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
两年之后,浑瑊的本领越发精进。朝廷下令攻打石堡城,这座城池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敌军仗着天险,负隅顽抗。浑瑊跟着大军出征,他仔细观察地形,想出了一条奇策,带着一队精兵,从后山的小路悄悄摸了上去,里应外合,一举攻破了石堡城。
紧接着,大军又去收复龙驹岛。这一次,浑瑊依旧冲锋在前,他巧用战术,避实击虚,不仅顺利拿下了龙驹岛,还缴获了敌军大量的粮草和兵器。
两战下来,浑瑊的名字传遍了整个朔方军。人们提起他,再也没有了当初的调侃,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敬佩。
谁能想到,那个曾经被打趣要不要带乳母的少年,竟能创下如此奇功?
其实,年龄从来都不是衡量能力的标准。有的人年少时便心怀壮志,将一腔热血化作披荆斩棘的勇气;有的人空长了年岁,却始终浑浑噩噩,一事无成。真正的强者,从不会被年龄的枷锁困住,只要有坚定的信念,有敢闯敢拼的决心,就算是稚子之身,也能在天地间闯出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这份少年意气,这份英雄本色,才是岁月里最耀眼的光芒。
11、贾逵隔篱听书成大儒
东汉年间,扶风郡有个名叫贾逵的孩童,五岁时便透着一股远超同龄人的灵气,眼神清亮,遇事沉静,被邻里夸赞“神明过人”。
贾逵的家境十分贫寒,父母为了生计奔波劳碌,根本没有余钱送他去私塾读书。幸运的是,他有一位温柔贤淑的姐姐,嫁给了同乡韩瑶。韩瑶膝下无子,韩氏便将一腔疼爱都倾注在弟弟贾逵身上,她本身也因贞静明理的品性,在乡里颇有美名。
那时,邻家有个私塾,每日清晨,琅琅的读书声都会穿过篱笆墙,飘进贾逵家的院子。韩氏瞧着弟弟总趴在篱笆边,支着小脑袋听得入神,心里便有了主意。此后,每天只要邻家的读书声响起,韩氏就会抱着贾逵,坐在篱笆下,让他安安静静地听着。
贾逵从不吵闹,只是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竖起耳朵,把那些晦涩的经文一字一句记在心里。看着弟弟这般模样,韩氏既欣慰又心疼,她知道,这孩子是真心爱读书。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贾逵就长到了十岁。一天,韩氏偶然听见弟弟在院中低声背诵,细细一听,竟是《诗》《书》《礼》《易》《乐》《春秋》六部经典,不仅背得一字不差,就连其中的义理,也能说出几分门道。
韩氏又惊又喜,拉着贾逵的手问道:“咱们家穷得叮当响,从来没有学者登门授课,你是怎么知道天下还有三坟五典这些古籍,还能背得一字不漏的?”
贾逵仰着小脸,认真地回答:“姐姐忘了吗?从前你天天抱着我,坐在篱笆下听邻家读书。那些字句,我都记在心里了,如今一个字也不会错。”
韩氏愣了半晌,随即眼眶泛红。她知道,弟弟能有这般本事,全靠过目不忘的天赋,更靠日复一日的用心。可家里没有钱买竹简和纸笔,怎么办?贾逵看着庭院里的桑树,忽然有了主意。他找来小刀,剥下桑树皮,把它们捋得平整光滑,当作竹简;又找来木炭,当作笔墨。庭院的门板、屏风,也都成了他的“作业本”,他一边背诵,一边在上面写写画画,日夜不辍。
仅仅一年的时间,贾逵就将经史子集融会贯通,成了远近闻名的饱学之士。
消息传开后,想要拜他为师的人,从四面八方赶来,不远万里,络绎不绝。有人背着年幼的子孙,直接在他家门口搭起帐篷住下,只为能听他亲口讲授经文。前来拜师的人带来的礼物,堆满了粮仓,数不胜数。
乡里人提起贾逵,都感慨不已:“贾逵的学问,可不是靠耕田种地得来的,而是靠日夜诵读,把舌头都嚼倦了啊!”久而久之,“舌耕”这个说法,便流传了下来,成了靠讲学授徒谋生的代名词。
贾逵的故事,在岁月里静静流淌。它告诉我们,贫穷从来不是阻碍求知的枷锁,真正的热爱,能抵过世间万般艰难。一块桑皮,一截木炭,也能铺就通往知识殿堂的道路。天赋固然可贵,但更重要的是那份锲而不舍的坚持。只要心怀向学之志,无论身处何种境遇,都能在知识的滋养下,长成参天大树。
12、李百药七岁显才名
隋朝末年,博陵李氏出了个神童,名叫李百药。他的父亲李德林,是北齐的中书舍人,学识渊博,文采斐然,在朝堂上颇有名望。李百药自幼耳濡目染,三岁识文,五岁诵诗,到了七岁时,已经能下笔成章,写出一手漂亮的文章,成了京城中人人称道的小才子。
一日,李德林在家中设宴,邀请了一众文朋诗友,饮酒畅谈。北齐中书舍人陆琇也在其中,他素来听闻李德林有个聪慧的儿子,今日特意前来,想亲眼见见这个孩子。
酒过三巡,众人聊起了文坛掌故,不知是谁提起了南朝着名文人徐陵的文章,言语间满是推崇。有人引用了徐陵文中的一句话:“刈琅邪之稻”,话音刚落,席间的宾客们便纷纷附和,夸赞这句用词精妙,意境悠远。
可就在众人赞不绝口的时候,一个清脆的童声忽然响起:“先生们此言差矣,琅邪一地,素来不种稻米,怎么会有‘刈琅邪之稻’的说法呢?”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七岁左右的孩童,穿着一身儒衫,站在李德林身侧,眉眼清秀,神情坦然。正是李百药。
席间顿时安静了下来,宾客们面面相觑,有人忍不住质疑:“孩童家懂什么?徐陵乃是一代文豪,岂会出错?”
陆琇却来了兴致,他摆摆手,笑着对李百药说:“小郎君不妨说说,你为何觉得这句话不妥?”
李百药从容上前,拱手行礼,而后不慌不忙地说道:“琅邪郡地处北方,土壤贫瘠,气候干燥,适宜种植麦粟,却并不适合水稻生长。徐陵先生这句话,怕是出于文学想象,而非写实之笔。”
他话音刚落,李德林便笑着点头,补充道:“百药所言不虚,我曾查阅过地方志,琅邪确实无稻作记载。”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纷纷看向李百药,眼中满是惊叹。陆琇更是站起身,走到李百药面前,细细打量着他,赞叹道:“李德林兄,你这儿子,真是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更有明辨事理的慧根,将来的成就,定然不输于你啊!”
一席话说得满座宾客纷纷称是,李德林看着儿子,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
此后,李百药七岁辨文的故事,便在京城中传为佳话。人们都说,这孩子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深厚的学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将来必成大器。
而李百药也没有辜负众人的期望,他长大后博览群书,才华横溢,在唐朝初年官至中书舍人,还主持编撰了《北齐书》,成为一代史学大家。
李百药的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才华,从来不是死记硬背的堆砌,而是融会贯通的智慧。年少成名固然可喜,但更可贵的是那份不盲从权威、敢于求真的勇气。知识的海洋浩瀚无边,唯有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一双明辨是非的眼睛,才能在其中乘风破浪,收获真知。这份少年人的通透与果敢,正是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
13、王勃挥毫滕王阁
唐朝初年,绛州龙门出了个惊才绝艳的少年郎,名叫王勃,字子安。这孩子打小就天赋异禀,六岁那年,便能提笔写文章,笔下文字清新俊逸,构思更是行云流水,没有半分滞涩,被乡里人称作“神童”。
时光荏苒,转眼王勃长到十三岁。这一年,他辞别家乡,千里迢迢赶往江西,去探望在那里任职的父亲。恰逢洪州府帅在滕王阁大摆宴席,邀请了全城的文人雅士、达官显贵,一同登高赏景,吟诗作赋。
府帅心里藏着个小算盘。他有个女婿,平日里颇爱舞文弄墨,自认才学不凡。府帅想在宾客面前好好夸耀女婿一番,便提前让女婿写好了一篇《滕王阁序》,打算等宴席酣畅之时,拿出来装作是即席创作,博众人喝彩。
宴席之上,雕梁画栋的滕王阁临江而立,赣江水浩浩荡荡,两岸风光尽收眼底。酒过三巡,府帅站起身,笑着对众人说道:“今日良辰美景,不可无文助兴。我已备好纸笔,诸位何不各展才华,写一篇序文,记下这盛会?”
说罢,他便命人将笔墨纸砚依次送到宾客面前。宾客们都看穿了府帅的心思,知道他是想给女婿铺路,纷纷拱手推辞,说自己才疏学浅,不敢献丑。
很快,纸笔就送到了王勃面前。彼时王勃只是个十三岁的少年,混在一众成年人里,并不起眼。可他看着眼前的纸笔,没有半分犹豫,坦然起身接过,朗声道:“晚辈不才,愿献丑一试。”
这话一出,满座皆惊。府帅的脸色更是沉了下来,他本想着女婿能独占鳌头,没料到半路杀出个毛头小子。他心里又气又恼,暗怪这少年不知天高地厚,竟敢扫自己的兴。
府帅强压着怒火,暗中吩咐身边的侍从:“你去盯着他,看他都写了些什么,一字一句,都来报给我听。”
侍从领命,悄悄走到王勃身后,看着他提笔蘸墨,略一沉吟,便下笔如飞。没过多久,侍从便匆匆回来禀报:“启禀大人,那少年开头写的是‘南昌故郡,洪都新府’。”
府帅听了,不屑地撇撇嘴,对身边的女婿笑道:“哼,不过是些老生常谈,没什么新意。”
又过了片刻,侍从再次来报:“接下来写的是‘星分翼轸,地接衡庐’。”
府帅闻言,眉头微微皱起,嘴里没再说话,心里却暗暗琢磨起来。这两句对仗工整,气象开阔,已然透出几分不凡。他端起酒杯,却迟迟没有喝下,目光紧紧盯着侍从离去的方向。
约莫一盏茶的工夫,侍从气喘吁吁地跑回来,声音里带着难掩的激动:“大人!他写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府帅听到这一句,猛地站起身,手中的酒杯“哐当”一声落在地上,酒水溅了一地。他愣了半晌,随即拍案叫绝,连声赞叹:“好!好一句落霞孤鹜,秋水长天!这等千古名句,足以流传不朽啊!”
满座宾客也都围了过来,争相传看王勃的文稿。只见那纸上,文字锦绣,辞藻华美,从滕王阁的地理位置,到宴会的盛况,再到登高望远的感慨,层层递进,一气呵成。众人读罢,无不心悦诚服,纷纷称赞王勃是天降奇才。
府帅更是满脸愧色,走到王勃面前,拱手致歉:“少年英才,名不虚传。老夫先前有眼不识泰山,还望恕罪。”
王勃连忙躬身还礼,言语谦逊有礼。那场宴席之后,王勃的《滕王阁序》迅速传遍江南,而他年少成名的故事,也成了文坛上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
真正的才华,从来都不是靠刻意炫耀得来的。它藏在日积月累的沉淀里,藏在厚积薄发的底气里。年少轻狂不可怕,怕的是胸无点墨的自负;一鸣惊人的背后,往往是不为人知的勤学与苦读。时光从不会辜负每一个心怀热爱的人,只要你腹有诗书,胸有丘壑,终有一天,能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写下惊艳岁月的篇章。
14、元嘉六事齐举称神童
隋朝年间,坊间流传着一个奇闻,说有个名叫元嘉的少年,天生聪慧过人,能同时做六件事,被人们称作“神仙童子”。
元嘉生得眉清目秀,小小年纪却透着一股远超同龄人的沉稳。寻常孩童三五岁时,还在院子里追着蝴蝶跑,元嘉却已经能捧着经史书卷,一字一句地诵读,过目不忘。更让人啧啧称奇的是,他身上仿佛有一股神奇的魔力,能让手脚、口舌、眼睛同时忙活起来,互不耽误。
这件事传开后,很多人都觉得难以置信,说这不过是人们口口相传的夸张之词。有位不信邪的老先生,特意找上门来,想亲自测试一下元嘉,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有这般神通。
那天,元嘉家的小院里挤满了看热闹的邻里。老先生清了清嗓子,对着元嘉说道:“孩子,众人都说你能同时做几件事,今日我便考考你。你可敢当着大家的面,露一手?”
元嘉点点头,脸上没有丝毫怯意,脆生生地回答:“先生请吩咐。”
老先生略一思索,便定下了六个考验:“第一,你用右手画一个圆;第二,左手画一个方;第三,嘴里要诵读经史典籍;第四,眼睛要数清楚院外跑过的羊群有多少只;第五,当场作一首四十字的诗;第六,用脚在地上写一首五言绝句。这六件事,你要同时完成,不得有误。”
话音刚落,围观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别说一个孩子,就算是饱学之士,也未必能同时做好两件事,更何况是六件?众人都替元嘉捏了一把汗,觉得这孩子肯定要出丑了。
元嘉却镇定自若。他让人拿来纸笔,又让人把羊群赶到院外的空地上。一切准备就绪后,元嘉深吸一口气,朗声说道:“先生,我准备好了。”
只见他右手握着一支毛笔,在纸上飞快地画圆,线条流畅圆润,没有丝毫卡顿;左手同时拿起另一支笔,画起了方形,棱角分明,规规矩矩。与此同时,他的嘴里开始诵读《论语》,字字清晰,抑扬顿挫,没有半点含糊;眼睛则紧紧盯着院外的羊群,一只、两只、三只……数得一丝不苟。
更让人惊叹的是,他的脑子也没闲着,一边忙活手脚眼口,一边构思诗句。没过多久,他便开口吟诵起自己作的四十字诗,意境悠远,对仗工整。与此同时,他的双脚也没闲着,用脚趾夹着一根树枝,在地上一笔一划地写着五言绝句,笔画遒劲,字迹工整。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没有半分错乱。等到元嘉停下手脚,众人还愣在原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老先生连忙上前查验:右手画的圆,完美无缺;左手画的方,方方正正;诵读的经史,一字不差;数出的羊群数量,分毫不谬;四十字的诗,文采斐然;脚下的五言绝句,更是精妙绝伦。
“神了!真是神了!”老先生激动得胡子都抖了起来,连连赞叹,“这孩子简直是神仙下凡,当之无愧的神仙童子啊!”
围观的邻里也都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纷纷竖起大拇指,说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聪慧的孩子。
元嘉六事齐举的故事,很快就传遍了大街小巷。人们都说,这孩子是百年难遇的奇才。
天赋异禀固然是上天的馈赠,但真正的神奇,从来都离不开专注与用心。元嘉能同时做好六件事,靠的不是什么魔法,而是超乎常人的专注力和日积月累的练习。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做不好一件事,不是因为能力不够,而是因为心思太过浮躁。当一个人能沉下心来,全神贯注地投入一件事,便会爆发出意想不到的力量。这份专注,便是通往卓越的捷径,也是成就不凡的基石。
15、苏颋马厩咏诗成大器
唐朝武周年间,宰相苏瑰府上,有个被父亲忽视的少年,名叫苏颋。
那时苏颋年纪尚小,苏瑰整日忙于朝堂事务,竟从未留意过这个儿子的才情,只当他是个寻常孩童,把他安置在马厩旁的偏院,让他跟着佣人们一起洒扫庭院、喂养马匹。
马厩里终日弥漫着草料与尘土的气息,佣人们干活时粗声大气,苏颋却总能在嘈杂里寻得一份清净。他手边没有纸笔,便捡些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心里默诵着见过的诗文,偶尔触景生情,还会自己琢磨几句诗。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才华像埋在泥土里的种子,悄无声息地生根发芽。
一日,有位远道而来的客人登门拜访苏瑰。客人在厅堂外等候,苏颋正拿着扫帚清扫庭院,他低着头,脚步轻快,不料一阵风拂过,怀里揣着的一张纸笺掉落在地。
客人好奇地捡起纸笺,只见上面写着一首《咏昆仑奴》的小诗,字迹稚嫩却笔力不俗,诗句更是直白有趣:“指头十颋墨,耳朵两张匙。”寥寥十字,把昆仑奴的外貌特征写得活灵活现,透着一股浑然天成的灵气。
客人心中暗暗称奇,一个跟着佣人干活的少年,竟能写出这般有意思的诗句,绝非池中之物。他拿着纸笺,在厅堂外等了许久,苏瑰才从内室出来。
宾主落座,寒暄过后,客人笑着提起了刚才捡到诗笺的事,还把那两句诗吟诵了一遍,又细细描述了苏颋的模样,问道:“苏相,方才洒扫庭院的少年,莫非是您府上的宗族子弟?”
苏瑰愣了一下,这才想起那个被自己丢在马厩旁的儿子,便苦笑着把实情说了出来。客人听后,连连摆手,语气恳切地说:“苏相此言差矣!这少年天赋异禀,绝非寻常孩童,您可一定要好好栽培。假以时日,他定会成为苏氏一族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