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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廉俭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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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城:心归处

阳城在道州做刺史时,城里官仓从未积攒过什么财物。他常说:“够用的便是富足。”自己身上穿戴用度,只求整洁实用,但凡有多余的,转眼便送了人。

一日午后,阳城在衙署后院梧桐树下读书,幕僚陈苌轻步走来。这陈苌摸准了阳城的脾气——每逢月初发俸禄那几日,总要在衙门口“巧遇”刺史,说些“这月钱帛成色真好”、“铜钱铸得格外精致”的奉承话。阳城听了便笑,顺手将刚领的俸钱分他一半:“既然你喜欢,便拿些去。”陈苌连声道谢,袖着钱心满意足地走了。衙中老吏看在眼里,摇头轻叹:“使君这般散财,家中妻儿如何度日?”

这话很快传到阳城耳中。他只是摆摆手,继续批阅公文。到了寒冬,刺史府后院的炭筐总是早早见底。妻子将旧衣翻出来絮了又絮,七岁的儿子望着邻家孩童手中的糖葫芦,咽了咽口水,却没开口。

腊月二十三,祭灶日。阳城从州学巡视回来,见妻子正对着一袋米发愁——那是县里农户感念他减免赋税,悄悄放在门房的。他想了想,唤来老仆:“抬去西市,换钱买三十斤粗炭,余下的换成粟米,给狱中囚犯添顿热饭。”妻子欲言又止,最终只是为他紧了紧褪色的披风。

真正让道州百姓动容的,是次年春天的事。阳城奉命进京述职,家中实在凑不出像样的盘缠。夫人翻箱倒柜,找出一只陪嫁的木枕、一床新婚时的布被,犹豫着问:“这两件…可还当得些钱?”阳城眼睛一亮:“正愁没有由头!快拿去当铺。”

当铺掌柜认得刺史夫人,惊得连连摆手。阳城却亲自上门,将木枕布被放在柜上:“此枕伴我读书十年,此被伴我安寝十载,温暖实在,至少值五万钱。”消息传开,百姓围在当铺外,有人红了眼眶。不到半日,一位绸缎商捧着木枕布被送回府衙:“使君清廉,我们不能让您当掉这些。”再看那布被,破处已被细细补好,木枕也擦得发亮。

阳城抚着温润的枕木,良久无言。次日启程,城门内外站满了百姓,他们手里捧着鸡蛋、粗饼、草鞋…阳城什么都没收,只对众人深施一礼。

三年后,阳城离任道州。出城那日,送行的人从城门排到十里长亭。有人看见他的行囊——还是那只木枕,那床布被。陈苌也在人群里,手中攥着一个布包,里面是他这些年从阳城处得的钱财,分文未动。他想上前,终究没有挪步,只对着远去的马车深深一拜。

马车里,阳城闭目养神。妻子轻声问:“这些年…可曾后悔?”他睁开眼,掀起车帘一角——道州城郭渐远,山川田野在春光里舒展。“你看,”他说,“这满城炊烟,可比钱帛好看多了。”

木枕随车颠簸,发出细微的声响,像极了那些年在州学里,学子们朗朗的读书声。

真正的富足不在库房充盈,而在心无挂碍。能舍浮财者,得的是人间真情;能守清贫者,守的是心中明月。这世间最重的行囊,往往空无一物;最远的路途,终究归向初心。

2、郑余庆:一席葫芦宴

郑余庆官居宰相时,以清廉俭朴闻名长安。朝中同僚皆知,这位老相国家中待客,从来只有清茶三盏、素饼两盘。但没人敢轻视——他历经四朝,德高望重,连皇帝都敬他三分。

元和七年春分,郑府突然发出十几份请柬,邀朝中要员及亲朋“会食”。接到帖子的人无不惊讶:郑相这是要破例设宴?有人猜测是皇帝赐了珍馐,有人传闻郑家得了海外奇珍,更有人说老相国晚年转性,要风光一回。

次日清晨,受邀者皆早早登门。郑余庆却迟迟未出,只让管家奉上清茶。众人在花厅等候,从晨光熹微等到日上三竿,腹中渐渐空鸣。新晋的兵部侍郎低声对邻座嘀咕:“相国府的宴,莫非要从早吃到晚?”御史中丞捋须猜测:“听闻岭南进贡了八宝珍禽…”

近午时,郑余庆方缓步而出。寒暄片刻,他忽然唤来管家:“去厨房传话——烂蒸去毛,莫拗折项。”声音不大,满堂皆闻。

宾客们交换眼神,都从对方脸上看出笑意。这话分明是料理鹅鸭的讲究!看来今日真有口福。几位素知郑余庆节俭的官员,此时也动摇起来:或许相国真要宴客,毕竟这架势做不得假。

又过两刻钟,仆人们抬着大食案鱼贯而入。酱醋碟子摆开,香气确实清新——是上好的镇江醋配着新磨的芝麻酱。众人正襟危坐,等着看那“烂蒸去毛”的佳肴。

食罩揭开。

每人面前,一碗粟米饭,金黄饱满;一只蒸葫芦,对半剖开,热气袅袅。再无他物。

满堂寂静。有人筷子悬在半空,有人悄悄揉了揉眼睛。郑余庆却已举箸,夹起一块葫芦,蘸了酱醋,送入口中细细咀嚼。他吃得专注从容,仿佛在品山珍海味。

宾客们这才陆续动筷。粟米饭粗糙,咽下去有些拉喉咙;蒸葫芦清淡,即便蘸了酱醋,也还是葫芦味。兵部侍郎吃了两口便放下筷子,却见对面的老尚书吃得津津有味,连葫芦瓢里的软瓤都刮得干净。

郑余庆吃完自己那份,抬眼环视众人:“如何?”声音温和。

一位年轻官员鼓起勇气:“相国…今日之宴,实在特别。”

“特别在何处?”郑余庆问。

“这…葫芦本是寻常之物。”

“寻常之物,便不能待客么?”老相国放下筷子,“今日请诸位来,正是要尝这‘寻常’。诸位可知,关中春旱,粟米市价已涨三成?可知这葫芦,在灾年是救命的粮?”

他站起身,走到厅堂门口,指着院中那架还未抽芽的葫芦藤:“去年大旱,长安城外农户以此物掺糠度日。如今春播在即,国库虽拨了种子,但若朝中人人食必鹅鸭、饮必琼浆,这笔开销,又能换多少农具种子?”

满堂肃然。那位最先放下筷子的兵部侍郎,默默重新端起碗,将剩下的粟米饭吃得一粒不剩。

宴后,郑余庆送客至大门。那位老尚书走在最后,忽然转身长揖:“谢相国教诲。”郑余庆扶起他,只说了一句:“滋味在心头,不在舌尖。”

月余后,长安官员间兴起一股俭朴之风。有人发现,兵部侍郎家的宴席,主菜变成了一道“相国葫芦”——照着那日的做法,只是多了几片香菇提鲜。而郑余庆本人,依旧每餐一饭一菜,逢人便说:“够了,很好了。”

多年后,郑余庆病逝。整理遗物时,家人发现他书房抽屉里,收着一只风干的葫芦瓢,上面刻着极小的字:“饱食当念饥人,暖衣勿忘寒者。”

那日宴席上的宾客,有人后来成了宰相,有人外放为官。无论走到哪里,他们宴客时总会在菜单留一行小字:“另备相国饭一份。”——不过是一饭一葫芦。但吃过的人都明白:这一席最简单不过的滋味,嚼透了,便是半生为官的道理。

世间至味,不在山珍海味,而在知足常乐;人间盛宴,不需玉盘珍馐,只需心怀苍生。真正的待客之道,是奉上一颗赤诚心;真正的处世之智,是懂得寻常日子里的深味。一饮一啄,可见天地;一粥一饭,能照人心。

3、郑浣:一张饼皮见人心

郑浣任河南尹时,已是朝野皆知的清俭之人。府邸简朴,三餐不过两蔬一饭,幕僚私下称他“郑素公”。这年春末,门房来报,说有覃怀来的远亲求见。

来人是郑浣堂兄的孙子,叫郑孙。三十出头模样,皮肤黝黑,手掌粗粝,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麻布衣,行揖礼时动作有些笨拙,腰带系得古板——完全是乡下农人的做派。郑浣在正堂见他,几个儿子和仆役躲在屏风后偷看,窃窃私笑。

“叔公见谅,”郑孙说话直来直去,“孙儿在家种了十年地,勉强糊口。这回进城,不是来打秋风的。”

郑浣仔细打量他。这年轻人眼神干净,指甲缝里还留着泥土的痕迹,但脊梁挺得笔直。

“那所为何事?”

郑孙深吸一口气:“我在本乡当了十年百姓,知道民间疾苦。若能补个县尉的缺,定能为乡亲们做些实事,也算是……光耀门楣。”说完脸有些红,显然不惯说这些话。

郑浣沉吟片刻。他平生最厌走关系、托门路,但眼前这年轻人确是个实诚的庄稼人。若真能做个体恤民情的小官,未尝不是好事。

“你且住下,”郑浣道,“容我想想。”

郑孙便在偏院住下。每日天不亮就起床,把院子扫得干干净净,看见花匠修枝便去搭手,遇见厨娘担水主动接过扁担。郑浣暗中观察了几日,心里已有七八分认可。

五日后,郑浣动用自己多年积累的清誉,给当地郡守写了封荐书。消息传来时,郑孙正在后院帮马夫铡草,听到自己真能当上县尉,愣了半天,铡刀差点割了手。

赴任前一日,郑浣设家宴为郑孙饯行。说是家宴,也不过比平日多了两道菜:一道清蒸鲢鱼,一笼新蒸的麦饼。在座的除了郑浣的儿孙,还有几位在京任职的甥侄。

烛光下,郑孙换上了一身新裁的细布袍——是郑浣让夫人赶制的。他坐在客位,神情有些局促。仆役端上蒸饼,热气腾腾,麦香扑鼻。

众人动筷。郑浣注意到,郑孙拿起饼后,用手指仔细地撕去饼皮,将那层烤得微黄酥脆的外皮堆在碟边,只吃里面柔软的部分。

席间突然安静下来。

郑浣放下筷子:“你这是做什么?”

郑孙抬头,还没意识到问题:“回叔公,这饼皮……有些硬,侄孙吃不惯。”

“饼皮与饼心,不都是粮食?”郑浣声音不高,却让整个饭厅鸦雀无声,“我平生最恨浮华奢靡之风,总想恢复淳朴俭约的世风。看你双手老茧、衣着朴素,本以为你深知稼穑艰难,怎么……”他顿了顿,一字一句道,“怎么比那些权贵家娇生惯养的子弟还要讲究?”

郑孙的脸刷地白了。

郑浣伸出手:“把你扔掉的饼皮给我。”

满桌人屏住呼吸。郑孙颤抖着手,将碟子推过去。郑浣拈起一片饼皮,当众细细吃完,又一片,再一片。咀嚼声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你知道这一张饼要多少麦子吗?”郑浣看着郑孙,“你知道多少农人忙完春耕,晚饭只是一碗稀粥配半块杂面饼吗?县尉虽是小官,却是百姓的父母官。若连一张饼皮都要挑剔,将来如何体恤那些连饼皮都吃不上的人?”

郑孙站起来,深深一揖倒地,长久没有起身。肩头微微颤抖。

次日清晨,郑孙背着行囊来辞行。郑浣送他到门口,递过一个包袱:“里面是几件旧衣,还有……一袋麦种。”

郑孙打开包袱,最上面整整齐齐放着三张饼——是昨晚剩下的蒸饼,饼皮完好。

“路上吃。”郑浣拍拍他的肩,“记住,为官者吃的每一口饭,都是百姓的血汗。味道不在精细,在良心。”

三年后,覃怀传来消息:新县尉郑孙督修水渠,与农人同吃同住,晒得比百姓还黑;断案公平,乡人称他“饼皮县尉”——据说他审案时公案上总放着半块饼,时刻提醒自己不忘根本。

郑浣听到这些,只是微微点头。那日午后,他独自在书房吃午饭:一碗粟米饭,一碟青菜,还有半张蒸饼。他慢慢吃着,连饼皮上的每一粒芝麻都没有放过。

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他斑白的头发上。这位以俭素闻名朝野的老人忽然想起多年前,自己刚中进士时父亲说的话:“儿啊,官越大,越要记得自己从哪里来。记住这个,比读多少圣贤书都管用。”

窗外传来卖饼的吆喝声,悠长朴实,穿过半个长安城。

俭朴不是吝啬,是懂得敬畏;本色不是粗陋,是守住根本。撕掉一张饼皮容易,撕掉与土地的联系却会让人失了根基。世间最珍贵的滋味,从来不在精烹细作里,而在那一口不忘初心的粗茶淡饭中。为官为民,做人做事,看得见一粒米的不易,才担得起万民的重托。

4、文宗:一巾见家风

唐文宗李昂即位之初,长安城正流行一种轻薄华丽的纱縠绫罗头巾。达官显贵、宫中内侍,人人以戴此巾为荣,一时间,这种奢靡之风从宫内蔓延到宫外。

这日朝会,文宗望着殿下百官,忽然开口:“传朕口谕:自今日起,两军中尉、诸司使、内官人等,一律不得着纱縠绫罗巾。”声音不大,却让整个大殿安静下来。宦官首领们面面相觑,几位刚托人从江南采买此巾的大臣,更是暗自叫苦。

谕令很快传遍京城。起初还有人观望,可见皇帝自己先换上了朴素的葛巾,宫中用度也裁减了三成,便知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唯独驸马都尉韦处仁,心里有些别样想法。

韦处仁娶了文宗的妹妹,出身河东韦氏,本是清流门户。可自从当了驸马,往来应酬多了,渐渐觉得自己的衣着配不上这身份。这日他要进宫面圣,临行前犹豫再三,还是让仆人取出了那顶夹罗巾——外层是细罗,内衬软绸,边角用银线绣着暗纹,阳光下隐隐流光。

“陛下正在后苑赏荷。”内侍引他穿过长廊。

荷塘边,文宗一身常服,正俯身看一株并蒂莲。听见脚步声,他回过头,目光在韦处仁头巾上停留了一瞬。

韦处仁连忙行礼。文宗抬手让他起身,语气平和:“今日怎有空来?”

“臣得了一方好砚,特来进献。”韦处仁呈上礼盒,心里却有些忐忑——皇帝似乎多看了他的头巾两眼。

文宗打开盒子,看了看那方端砚,点点头,却放在了一旁。他走到廊下,示意韦处仁也坐。

“处仁啊,”文宗忽然说,“当年选你为驸马,看中的就是韦氏家门清素。你祖父韦贯之,一生布衣蔬食;你父亲韦濂,一双朝靴穿三年。怎么到了你这里……”

他顿了顿,指向韦处仁头上的夹罗巾:“这样的巾服,其他皇亲国戚要戴,随他们去。你,不必学这个。”

韦处仁的脸腾地红了。他这才明白,皇帝那一眼不是欣赏,是失望。

“臣……知错。”他站起身,深深一揖。

“坐下吧。”文宗语气缓和了些,指着荷塘,“你看这莲花,出淤泥而不染。世人爱它,爱的就是这份洁净。韦氏门风,便是你立身的淤泥。若连这份清素都守不住,凭什么让人敬重?”

韦处仁低头看着自己华贵的锦袍,忽然觉得刺眼。他想起父亲临终前的话:“咱们韦家没什么传家宝,就‘清白’二字,你守住了,比什么爵位都强。”

离开皇宫时,韦处仁摘下了夹罗巾,握在手里。回到府邸,他径直走进书房,翻出祖父留下的旧木箱。箱底整整齐齐叠着几件葛布衣,已经洗得发白,却保存得很好。最上面放着一顶普通的黑色幞头,边角已经磨起了毛边。

他戴上这顶幞头,铜镜里的人,忽然有了几分祖父当年的影子。

三日后,韦处仁在府中设宴。宾客们惊讶地发现,驸马府的陈设简朴了许多,席间用的都是粗瓷碗碟。更让人议论的是,韦处仁自己戴着一顶再普通不过的布巾,却比任何时候都显得从容。

有相熟的勋贵私下问他:“驸马这是何苦?”

韦处仁只是笑笑:“人活一世,总要知道什么该戴,什么该摘。”

这话传到文宗耳中,皇帝正在批阅奏章。他放下朱笔,对左右笑道:“韦处仁这块玉,总算擦去浮尘了。”

那年秋猎,文宗特意点了韦处仁随行。围场上,不少王公大臣依然衣着华丽,唯有韦处仁一身简装。风吹起他朴素的头巾,猎猎作响。文宗在马上看见了,什么也没说,只是弯弓搭箭时,嘴角有一丝笑意。

多年后,韦处仁外放为官,离京那日,行李只有三车。前来送行的文宗看见车上那些老旧箱笼,忽然问:“那顶夹罗巾呢?”

韦处仁拱手:“臣把它拆了,罗帛给了城中绣坊,让绣娘们添些家用;银线熔了,打成二十枚长命锁,送给了县学里贫寒子弟。”

文宗点点头,从自己头上取下那顶戴了多年的葛巾:“这个送你。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但陪朕批过无数奏章,见过黎民疾苦。”

韦处仁双手接过。葛巾很轻,他却觉得沉甸甸的。

马车出了长安城,他回头望去,城墙在暮色中渐渐模糊。手中那顶葛巾,在晚风里轻轻飘动,像极了这些年他渐渐明白的道理:最珍贵的冠冕,从来不在头上,而在心里。

真正的门风不是绫罗堆出来的,是日常言行守出来的;真正的体面不是华服衬出来的,是清白品格赢回来的。人生在世,能自觉摘去浮华的人,才有资格戴上尊严;能坚守朴素初心的人,才配得上岁月馈赠的厚重。一巾虽小,可见天地;一念守正,可定乾坤。

5、夏侯孜:一衫立朝风

开成年间的大明宫,每日朝会都像一场无声的较量——较量谁的紫袍绣工更精细,谁的玉带质地更温润,谁的官靴款式更新颖。直到左拾遗夏侯孜出现,用一身粗布衫,打破了这浮华的默契。

那日晨光微露,夏侯孜像往常一样,穿着那件桂管布衫走向宫门。这种布产自岭南桂州,质地粗厚,颜色是靛蓝染就的深青,洗多了还会发硬。同僚们远远看见他就开始低语:

“夏侯拾遗这衫子,穿了有三年了吧?”

“何止,听说他就两件换着穿。”

“好歹是朝廷命官,这也太……”

夏侯孜仿佛没听见,步履平稳地走过丹凤门。风吹起他宽大的袖口,露出里面粗布的纹理。

朝会上,文宗李昂正在听户部奏报江淮水患。当说到灾民“衣不蔽体”时,皇帝的目光扫过殿下群臣的绫罗绸缎,最后落在了夏侯孜身上。

散朝后,文宗特意留下夏侯孜。

“夏侯卿,”皇帝指了指他的衣衫,“你这衫子……是否太过粗涩?”

殿内侍立的宦官们垂下眼睛,心里都为这位拾遗捏把汗。谁知夏侯孜从容一揖:“回陛下,此乃桂管布。布质虽粗,厚实耐穿,可御风寒。”

“只是御寒?”文宗走近两步,竟伸手摸了摸那布料。粗硬的触感让他微微一愣。

“也是提醒。”夏侯孜抬起头,目光清澈,“臣每日穿着它,便想起岭南织妇日夜纺线的辛苦,想起天下还有许多人穿不上这样的布衣。身为谏官,若自己先忘了民间疾苦,还有什么资格为百姓说话?”

文宗沉默良久,摆了摆手:“去吧。”

夏侯孜退下后,文宗在原地站了很久。次日召见宰相时,他忽然问:“左拾遗夏侯孜,可是贞节之士?”

宰相郑覃回答:“夏侯孜起居俭素,言行一致。朝中皆称其为今之颜回、冉有。”

“颜冉……”文宗轻声道,“传朕旨意,赏夏侯孜桂管布十匹。”

消息传开,朝野哗然。更让人惊讶的是,几天后的常朝,文宗竟然也穿了一件桂管布衫——虽然裁剪合体,但那粗布的质地,在龙袍玉带的朝堂上格外醒目。

“陛下这是……”有老臣瞠目结舌。

文宗仿佛没看见众人的反应,照常议事。下朝时,他对左右说:“这布衫穿着,批阅奏章时手肘不易滑,倒是实用。”

皇帝的一句话,胜过千道诏令。不过月余,长安城的桂管布价格翻了五倍。布庄掌柜又喜又愁:“宫中采买,王爷府上订货,连平康坊的歌伎都要扯几尺做件外衫——说是如今最时兴这个!”

但真正明白的人,买的不是时兴。

这日大雪,夏侯孜下朝回家。路上看见几个年轻官员聚在廊下,都穿着崭新的桂管布袍,正互相比较谁的做工更精致。

“我这件是东市刘记的,镶了暗纹!”

“我的加了狐裘领子,暖和!”

夏侯孜默默走过。到家后,老仆一边帮他掸雪一边叹气:“老爷,如今满城都学您穿桂管布,可穿的是布,还是面子?”

夏侯孜脱下外衫,小心叠好——这件已经穿了四年,肘部磨得发白,但他请夫人补了补,继续穿。

“别人穿什么,为何穿,我们管不着。”他说,“我们只须记得自己为什么穿。”

开成五年春,文宗在麟德殿宴请近臣。席间,他忽然举杯:“众卿可知,如今长安一匹桂管布值多少钱?”

众人面面相觑。有反应快的答道:“约十贯。”

“十贯。”文宗放下酒杯,“够关中一户农家半年口粮。朕听说,有些人家为了置办这么一件‘时兴’布衫,竟要节衣缩食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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