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廉俭二(2/2)
大殿里鸦雀无声。那些穿着昂贵桂管布的臣子,纷纷低下头。
“夏侯卿,”文宗看向坐在末席的夏侯孜,“你那件穿了四年的布衫,今日可穿来了?”
夏侯孜起身:“回陛下,正穿着。”
“给诸位看看肘部。”
夏侯孜抬起手臂,两个补丁清晰可见。针脚细密,用的是同色粗线。
文宗环视众人:“一件布衫,有人穿的是风气,有人穿的是面子。唯有夏侯孜,穿的是本心。”
那夜宴散,月光满地。夏侯孜步行回家,粗布衫在春风里微微飘动。路过西市,听见布庄里还有人在讨价还价:“我要最厚的桂管布!听说夏侯拾遗那件就是这种……”
他笑了笑,继续往前走。衣衫的补丁摩擦发出细响,像极了幼年时,母亲在灯下纺线的声音。
很多年后,夏侯孜官至宰相。离京赴任那天,行李中依然有那件补了又补的桂管布衫。送行的年轻官员好奇地问:“相国还留着它?”
“留着。”夏侯孜说,“官越做越大,越需要它提醒我:你从何处来,该往何处去。”
马车远去,尘土飞扬。那件旧衫静静躺在箱笼最上层,在颠簸中轻轻摩擦箱壁,仿佛还在诉说一个简单的道理:这世上最坚固的衣服,不是绫罗绸缎,是始终如一的初心;最体面的装扮,不是追随潮流,是守住自己的本色。
潮流易改,本色难移;浮华易逝,初心长存。一件粗布衫能成为朝堂风尚,不是因它本身珍贵,而是因穿着它的人心中有尺、行事有度。真正的榜样力量,从不在于外物模仿,而在于精神传承——当人人都追求外在的形式时,那些坚守内在质地的人,反而成了时代最醒目的坐标。
6、裴坦:一堂嫁妆见家风
杨收和段文昌同年拜相,又同样以奢华闻名长安。他们的府邸隔着一条街,却仿佛在暗地较劲——今日杨家宴席用了南海珊瑚屏风,明日段家就摆出西域琉璃盏;杨家的歌伎穿着蜀锦裁的新衣,段家的乐工就奏起新谱的霓裳羽衣曲。
这年春天,两家终于不必再较劲了——杨收的次女许给了裴坦的长子。裴坦时任刑部侍郎,虽官职不低,却以俭朴着称,与杨、段二人恰成对比。
婚期定下后,杨府开始了长达三个月的准备。杨夫人亲自监督,嫁妆单子写了三卷:金器一百二十件,银器二百件,玉器五十件,绸缎三百匹……这还不算那些精巧的日常用具——银妆匣、金脸盆、玉柄拂尘,连剔牙的签子都是象牙的。
“会不会太过了?”杨收某日看着堆积如山的箱笼,难得地问了一句。
夫人嗔道:“咱们就这一个女儿嫁在京城,难道要让她被裴家看轻?何况段家上月嫁女,那排场你又不是没见。”
杨收想了想,也是这个理。裴坦虽然官声好,但终究清贫,女儿带些嫁妆过去,日子也好过些。
婚前三日,嫁妆陆续抬往裴府。长安百姓挤在街边看热闹,整整抬了一天还没完。有人数了数,光抬箱笼的脚夫就雇了八十人。
最后一抬进门时,裴坦正下朝回来。他在门口站住,看着院子里堆积如山的箱笼,眉头渐渐皱紧。
“父亲。”长子裴勋匆匆迎来,脸上有喜色也有不安。
裴坦没说话,径直走向那些打开的箱笼。金碗银碟在夕阳下闪着刺眼的光,绫罗绸缎堆得像小山。他拿起一只金酒壶,又放下;摸了摸那匹据说价值千贯的蹙金绣,手指像被烫到似的缩回。
“关上。”他对管家说,“全部抬到西厢锁起来,一把钥匙给我,一把给少夫人。没有我的话,谁也不许动。”
满院仆役愣住了。裴勋张了张嘴,终究没敢说话。
次日就是婚礼。仪式照常举行,裴坦对杨氏女客客气气,该有的礼数一样不少。只是宴席比预料中简单许多,六菜一汤,酒也只是普通的米酒。杨收心里有些不快,但想也许是亲家俭朴惯了,也没多说。
三朝回门后,裴坦把儿子和新妇叫到书房。
书房里只有一桌一椅两书架,墙上挂着一幅字:“俭以养德”。裴坦让新妇坐下,自己却站着。
“孩子,”他的声音很温和,“你进裴家门三日了,觉得裴家待你如何?”
杨氏女低头:“公婆待儿媳极好。”
“那裴家的日子,比起杨家呢?”
杨氏女犹豫了一下:“简朴许多。”
“是啊,简朴许多。”裴坦走到窗前,“你父亲和我同朝为官,他是宰相,我是侍郎。他年俸比我多三百石,可你知道为什么裴家还能有些积蓄,杨家却月月亏空吗?”
不等回答,他继续说:“因为你父亲花一千贯买一匹绣缎时,我在捐五百贯修县学;他宴客用南海鱼脍时,我在给灾民施粥。不是裴家比杨家富有,是裴家知道什么钱该花,什么钱该省。”
杨氏女的脸渐渐白了。
“你那些嫁妆,”裴坦转过身,“金器二百斤,值钱吗?值。但放在裴家,是福是祸?若今日我用了一只金碗,明日就有人送十只来;今日我收了一匹绣缎,明日就有人送百匹来。到时候,我是收还是不收?收了,我裴坦还是裴坦吗?不收,送礼的人会怎么想?”
他走到书桌前,拿起一本账册:“这是裴家十年来的收支。你看这一项——每年捐给孤寡的,占俸禄三成;这一项——资助寒门学子的,占两成。剩下的,才是一家用度。”
裴坦合上账册,声音低沉:“裴家没什么传家宝,就‘清白’二字。这二字,比千金还重。你那些箱笼,锁在西厢,我不会动。等你想明白了,自己处置。”
说完,他离开了书房。
那夜,裴勋在房里叹气。杨氏女却坐在灯下,一直坐到三更。她想起出嫁前母亲的话:“裴家清贫,你多带些嫁妆,免得受苦。”又想起这几日在裴家看到的——婆婆一件衣裳穿三年,公公的朝靴补了又补,但每月初一,管家都会按时给几家孤老送米送油。
天亮时,她打开自己的妆匣,里面是母亲给的一对金镯。她看了很久,忽然叫来丫鬟:“去请管家。”
半月后,长安城外新修了三间瓦舍,收容流离失所的妇人孩子。主持此事的乡绅说,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夫人捐的钱,变卖了些金银器皿筹的款。
又过一月,京畿几个县的学堂收到了新书和纸笔。送东西的人只说,是裴侍郎府上让送的。
杨收听到这些传闻,起初不信。直到有次在朝房遇见裴坦,他忍不住问:“听说亲家把嫁妆都……”
“令嫒自己处置的。”裴坦微微一笑,“孩子懂事,裴家之幸。”
杨收愣在那里,忽然觉得脸上发热。下朝回府,他第一次仔细看了自家的账本,越看眉头越紧。第二天,他撤下了客厅那架紫檀屏风,换上了一幅自己写的字:“量入为出”。
多年后,裴坦病逝。整理遗物时,儿子在父亲枕头下发现一个小木盒。打开,里面是那把西厢房的钥匙,还有一张字条:“留与孙辈:富贵如浮云,清白是根本。当年一锁,非锁财宝,锁的是心魔。钥匙在此,心锁自开。”
裴勋捧着木盒,想起父亲常说的一句话:“这世上有两种传家宝:一种是锁在箱子里越传越少的,一种是刻在心里越传越多的。”
窗外,孙儿们正在院中读书。阳光洒在他们朴素的衣衫上,那朗朗书声,仿佛就是最好的答案。
真正的家风不是金银堆出来的,是日常言行刻下来的;真正的嫁妆不是箱笼装得下的,是言传身教传得远的。锁住浮华容易,锁住贪念难;守住清贫容易,守住初心难。那些能为了守住清白而推开金山的人,终会发现:他们推开的不是财富,而是囚笼;他们守住的不是贫穷,而是整个家族的脊梁。
7、温琏:一盏心灯
幽州城西的温琏,是远近闻名的儒生。他年轻时与后来成为瀛王的冯道交好,两人常在破庙里借着月光读《春秋》,就着一碟盐豆论天下。后来冯道宦海浮沉,温琏则在幽州节度使幕下做了个从事,虽清贫,却守着那点书卷气,不肯随波逐流。
那年兵乱刚过,城里到处是变卖家当的人。温琏下值回家,见街角蹲着个老汉,面前摆着个黑黢黢的灯架,造型古朴,却满是污垢。他蹲下身摸了摸,入手沉甸甸的,以为是生铁所铸——家里正好缺个烛台,便问价。
“三百文。”老汉搓着粗糙的手,“老爷,这是祖上传下的,要不是家里揭不开锅……”
温琏掏出钱袋,数了三百二十文递过去:“天冷了,多二十文买件厚衫。”
老汉千恩万谢。温琏提着那灯架回家,妻子见了皱眉:“又买这些破烂。”她说的“又”,是指上月温琏花五十文买的缺角砚台,上上月三十文换的旧书箱。
灯架摆在书房角落,一搁就是半月。直到冬至夜,家里蜡烛用完了,妻子才想起这个“铁家伙”,点上蜡烛支在上面。烛光摇曳,她无意中用手帕擦了擦灯架臂弯处的积灰——
一道温润的银光露了出来。
妻子愣住,又擦了几下。更多银光渗出,在烛火下泛着细腻的光泽。她唤来儿女,全家人围着灯架,越擦越亮,最后彻底现了原形:这哪里是铁器?分明是整块银子打造的灯架,工艺精巧,只是年久蒙尘,看起来像铁罢了。
“爹!这是银子!”小儿子兴奋地叫起来。
温琏从书卷中抬头,走过来细看。他伸手摸了摸灯架弯曲的弧度,触感冰凉温润,确是上等银器。全家人都看着他,眼里闪着光——这笔横财,足够换座小院,买几亩薄田,从此不必再算计着柴米油盐。
可温琏的眉头却渐渐皱紧了。
“收起来吧。”他说,“明日我去寻那卖主。”
“什么?”妻子几乎不敢相信,“咱们是正经买来的,又不是偷抢!”
“可咱们买时,以为是铁。”温琏坐下,声音平静,“若知是银,会出三百文吗?不会。这等于欺他不知,占了大便宜。非义之财,不可贪。”
那一夜,书房烛光亮到很晚。温琏对着那银灯架,其实也挣扎过——儿子的冬衣该换了,女儿明年及笄需置办头面,妻子那双手因常年浆洗已裂了口子……可他想起年少时与冯道论“义利之辨”,冯道笑他迂腐,他却说:“今日为小利折腰,明日就会为大富贵屈膝。”
天刚亮,温琏便提着重新裹好的灯架出门。他在那条街等了整整三天,才等到那卖灯架的老汉。
“老人家,还认得我吗?”
老汉眯眼看了半晌,认出他来:“是温先生啊!”
温琏解开包袱,银灯架在晨光下熠熠生辉。老汉惊呆了,后退两步:“这、这是……”
“这是您那灯架。”温琏将事情原委道来,“此乃银器,价值不菲。当日我以铁价购入,实属不当,今日特来归还。”
老汉连连摆手:“使不得!卖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的道理?先生当日还多给了二十文,是善心人。是我自己不识货,怨不得旁人!”
一个坚持要还,一个坚决不收,引来路人围观。得知缘由后,有人悄声对温琏说:“温先生,他既不要,您就留着吧,这是天赐的福分。”
温琏摇头,转向老汉深深一揖:“老人家若不收,我此生心难安。读书人最重‘心安’二字,您就当成全我。”
老汉见他眼眶微红,知道是真心,这才颤抖着手接过。他抚摸着失而复得的银器,老泪纵横:“这是我曾祖父那辈传下的,说是祖上当过银匠……败家啊,败家……”
几日后,老汉又寻到温琏家。原来他将银灯架卖给识货的商人,得了四万五千钱。他拿出一半,用布包着,非要答谢温琏。
这次温琏更坚决了:“当日还您,是为求心安。若今日收了这钱,岂不是以义求利?万万不可。”
推让再三,老汉叹道:“先生高义,这钱我拿着烫手。”他想了想,“不如捐给城西的破败寺庙,重塑佛像金身,也算为先生积福添寿。”
温琏这才点头:“此乃善举。”
消息传开,幽州震动。有人笑温琏傻,更多人在茶余饭后感慨:“这世道,还有这样的人。”节度使听闻后,特意召见温琏,长谈半日。后来举荐入朝,温琏一路做到尚书侍郎,始终清廉自守。
晚年致仕还乡,冯道来看他。两位老友坐在院里喝茶,冯道忽然笑问:“还记得那银灯架的事吗?你可知道,后来那寺庙用捐的钱不仅修了佛像,还设了粥棚,灾年救活数百人。”
温琏捧茶的手顿了顿:“当真?”
“我亲眼所见。”冯道望着远处青山,“当时笑你迂腐,如今想来,你那一还,还出了一座粥棚,几百条性命。这是多大的功德。”
温琏沉默良久,慢慢笑了:“我当时什么都没想,只是……睡不着觉。”
是啊,只是睡不着觉。那夜烛光下,银灯架的光映在书卷上,太亮了,亮得他心慌。如今想来,人这一生,求的不过就是每个夜晚都能安然闭眼,每个清晨都能无愧起身。
夕阳西下,温琏送冯道出门。转身回院时,妻子正在灯下缝补衣裳——还是那件穿了三年的旧袍。烛光昏黄,用的只是普通的陶土烛台。
但她抬头对他一笑,那笑容干干净净,就像很多年前,他还是个穷书生时,她隔着篱笆递给他一碗热粥时的模样。
原来最亮的灯,从来不是银铸的。
心安即是福田,坦荡方为富贵。这世上最珍贵的不是认出金银的眼力,而是认得清良心的定力。温琏还回的是一盏银灯,点亮的却是千年不灭的心灯——它照见了一个简单的真理:人活一世,能让自己夜夜安枕的,从来不是枕下的金银,而是心里的那杆秤。秤这头放着利,那头放着义,平平整整,才睡得踏实。
8、仲庭预:一饭风骨
旧蜀嘉王府要聘先生的消息,在成都读书人圈里传开了。束修丰厚,管吃管住,还能借阅王府藏书——这样的美差,让不少落第秀才挤破了头。
可当名单公布时,众人都愣了:入选的竟是仲庭预,那个住在城西破庙、靠替人抄书糊口的寒儒。
仲庭预自己也意外。他通晓经史是真,可年过四十,屡试不第,妻儿早些年饥寒中病逝,如今孤身一人,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王府管事来传话时,他正就着凉水啃隔夜的硬饼。
“王爷说了,明日就来上工。”
次日清晨,仲庭预换上唯一一件没有补丁的长衫——洗得发白,袖口却磨得起了毛边。进王府侧门时,门房上下打量他,眼神里透着轻视。
嘉王在花厅见他。这位王爷以附庸风雅闻名,收藏的字画能堆满三间屋。他瞥了眼仲庭预的衣衫,微微皱眉,但还是客气道:“久闻先生博通坟典,犬子就托付了。”
三个小王爷,最大的十二岁,最小的八岁,都是锦衣玉食养大的,看仲庭预的眼神像看什么稀罕物件。第一堂课,仲庭预讲《论语》“一箪食一瓢饮”,小王爷们哧哧地笑:“真有吃不起饭的人?”
仲庭预放下书卷,平静地说:“有。我就是。”
孩子们愣住了。
在王府的日子,仲庭预住在最偏僻的厢房。三餐有仆役送来,虽不精致,却是他这些年吃过最安稳的饭。只是王府规矩大,下人看菜下碟——给公子们讲课的日子,饭菜就好些;若是休息日,便常常是残羹冷炙。
这日重阳,王府宴客。仲庭预照例不被邀请,自己在房里温书。天色将晚时,一个丫鬟匆匆端来食盒:“先生,今日厨房忙,您将就些。”
打开一看,只有半碗冷饭,一碟酱菜,连片肉都没有。而前院传来的宴饮声、丝竹声,正隐约飘过墙头。
仲庭预默默吃了。吃完后,他取出纸笔,写下:“君子谋道不谋食。”墨迹未干,门外传来脚步声——是嘉王亲自来了,带着一身酒气。
“仲先生可用过饭了?”嘉王心情颇好,“今日宴上有道鲈鱼脍甚好,想着先生没尝过,特让厨房留了一份。”
仆役端上食盒,揭开盖子,果然是精致的鱼脍,薄如蝉翼,配着翠绿的香草。与方才那碟酱菜,仿佛两个世界。
仲庭预起身,长揖到地:“谢王爷厚意。只是……在下已经用过了。”
“哦?吃的什么?”
“饭与菜,足矣。”
嘉王盯着他看了片刻,忽然笑了:“先生是嫌本王怠慢?”他指了指那盘鱼脍,“此乃江南快马送来的鲜鲈,成都城里,能吃到的不过十家。”
“在下知道。”仲庭预依然垂着眼,“正因如此珍贵,更不敢受。教书先生,一饭一菜足矣;若吃了这鱼脍,明日再吃酱菜,恐怕就要咽不下去了。”
空气突然安静。嘉王的笑容僵在脸上。良久,他挥手让仆役退下,自己在仲庭预对面坐下。
“先生这是责怪本王?”
“不敢。”仲庭预抬起头,目光平静,“王爷聘我来,是教公子们读书明理。若我自己先为盘中之食计较贵贱,还怎么教他们‘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
他顿了顿,声音更轻了些:“这些年我饥一顿饱一顿,明白了一个道理:人饿到极致时,一口冷饭也是甘饴;可若尝过了山珍海味再回去吃冷饭,那冷饭就真的难以下咽了。我不愿开这个头,不是清高,是怕自己……回不去。”
嘉王怔住了。他看着仲庭预洗得发白的衣衫,看着桌上那本边角磨烂的《论语》,忽然想起自己年少时第一个先生——也是个穷秀才,冬天手冻得开裂,却把王府送的炭分给更穷的学生。
那晚嘉王在前院喝了很多酒,却越喝越清醒。次日,他叫来管家:“从今天起,仲先生的三餐,按我的份例减两成备。不必山珍海味,但要热饭热菜,有荤有素。”
“还有,”他补充,“不是施舍,是先生应得的。”
变化悄然而至。送饭的仆役不再冷脸,偶尔还会多盛半勺汤;小王爷们也不再嘲笑“一箪食一瓢饮”,因为仲庭预真的这么活了一—他的房里除了书,只有一床一桌一椅,衣服永远拿两件换洗。
有天最小的那个孩子问:“先生,您不想过好日子吗?”
仲庭预替他理了理衣襟:“这就是好日子。有书读,有饭吃,有人需要我教,还不够好吗?”
三年后,仲庭预辞馆。嘉王再三挽留,他婉拒了:“公子们已通大义,我该教的都教了。”临行那日,嘉王备了厚礼,他只取了一锭银子:“够我半年吃用,足矣。”
走出王府,阳光正好。仲庭预背着简单的行囊,里面最重的是嘉王送的一套《十三经注疏》。他回头看了眼王府高大的门楣,忽然想起进府第一天,那个门房轻视的眼神。
如今他可以坦然走过任何人的目光了——因为他终于明白,人的贵贱不在衣冠,而在脊梁是否挺直;人的饱足不在盘飧,而在心里是否踏实。
后来仲庭预在城郊开了间私塾,专收穷人家的孩子。束修随意,给一斗米也行,一把菜也行。有学生问他为何不去富贵人家坐馆,他笑而不答。
只有夜深人静时,他对着油灯备课,偶尔会想起王府那盘鱼脍——在烛光下晶莹剔透,确实美如艺术品。但他从没后悔那日的拒绝。
因为人这一生,有些滋味尝过一次,就再也回不去了。而他宁愿守着这碗粗茶淡饭的清醒,也不愿要那场锦衣玉食的沉醉。
真正的风骨不在拒人千里的清高,而在身处富贵却不改其志的定力。仲庭预的尊严,不是来自拒绝一盘鱼脍,而是来自他清楚地知道:接受了那盘鱼脍,就等于接受了人与人间那道无形的鸿沟。这世上最难的坚守,不是忍受贫穷,而是在富贵触手可及时,依然选择做那个“一箪食一瓢饮”的自己——因为只有守住了这份简单,才守住了灵魂的清洁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