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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令醇亲王满意的结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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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就像被困在透明琉璃罩里的虫子,看得见外面,却再也触碰不到那曾经无往不利的关系网络。

只能眼睁睁看着,等待着,那账房里的算盘声和书写声,一步步将他们的“生意经”还原成白纸黑字的罪证。

往日倚仗的“内务府背景”、“地方人脉”、“江湖势力”,在王爷的决心与新时代若隐若现的规则面前,显得如此苍白。

天津城依旧繁华喧嚣,但对于这些曾经风光无限的“皇产”经营者来说,寒冬已至,而他们连一件御寒的旧裘,都似乎找不到了。

天津醇亲王宅邸内,一间宽敞却气氛凝滞的西式客厅被临时充作了“特别理账堂”。

这里没有县公署公堂的“明镜高悬”匾额,也没有惊堂木与衙役水火棍,却自有一股更为压抑的森严。

醇亲王载沣并未端坐正中高椅,而是坐在一张宽大的橡木书案后,身着常服,面色沉静如水,唯有一双眼睛,锐利地扫视着被依次引入、垂首站立在厅中的各位掌柜、管事。

书案一侧,整齐码放着已重新厘清、装订成册并附有摘要说明的账册副本,以及王文韶、赵启明会同外聘会计师草拟的《各号弊情节略》。

另一侧,则坐着两位受邀见证的“中人”:一位是天津商会中素有清誉的耆老,另一位则是与租界法律界有接触、略通新式司法程序的华人绅董。

杨以德派来的两名高级警官,身着笔挺制服,肃立门侧,既是护卫,也是无声的威慑。

载沣没有多余的言辞,开门见山。他示意王忠,依册点名,逐一质对。

首先被点到的是“瑞昌当铺”大掌柜刘延禧。

王忠翻开账册,指出宣统二年至三年间,当铺流水与库存贵重物品(珠宝、古玩、皮货)记录之间存在系统性亏空,且有多笔“死当”物品被以远低于市价甚至象征性价格“处理”给特定商号的记录,相关银钱并未足额入公账,而是通过复杂的“架阁银”名目转移。

外聘会计师则补充了其中几笔交易的贴现率异常与账期矛盾。

刘延禧额角冒汗,强作镇定:“王爷明鉴!当铺生意,全凭眼力,市价波动剧烈,有些物件一时看走眼,折价处理也是常有之事……那些‘架阁银’,乃是行业旧规,用于打点衙门、维持门面,并非小人私吞啊!”

载沣不语,只将目光投向那位商会耆老。

老者轻咳一声,缓声道:“刘掌柜,老朽也略知典当行规。‘架阁银’或有之,然账目需清晰,且断无年年如此巨亏、件件皆需‘打点’之理。”

“你这账上,同一件雍正官窑瓶,三月入库记价三百八十两,五月‘死当’转出记价二百十五两,转头六月那‘兴隆号’就以二百两转售予山西客商。这其中的关节,怕是‘打点’二字,难以服众吧?”

刘延禧语塞,面色由红转白。

接着是“福海米行”管事孙孝通。

王忠指出,该米行利用为宫内采办漕米、贡米的特权,长期虚报损耗、以次充好,并将截留下的上好米粮,以市价私售牟利。

账目上更存在明显的“阴阳账册”,一本记录“官价”采购与报销,一本记录实际市价交易与利润分配,后者指向孙孝通及其几个亲信。

孙孝通噗通跪倒,以头抢地,涕泪横流:“王爷!小人冤枉!漕米转运,损耗实难避免,天湿路远,鼠雀糟蹋……那些‘阴阳账’,都是、都是前任管事留下的规矩,小人接手后一时糊涂,未能革除……求王爷开恩啊!” 他将责任推给前任和“惯例”。

载沣冷冷道:“前任何在?既知是弊政,为何不报?私售官粮,中饱私囊,此非‘糊涂’,乃是‘胆大妄为’。”

最激烈的反抗来自经营码头仓库的“隆裕栈”管事胡永魁。

此人膀大腰圆,面色黧黑,颇有江湖气。当被指出利用码头便利,夹带私货(如鸦片、洋纱)、克扣力工钱粮、并与帮会勾结勒索客商,且账目混乱不堪,大量现金收入仅以白条或暗语记录时。

他竟梗着脖子,大声道:“王爷!码头上的事,鱼龙混杂,若不用些非常手段,如何镇得住场子?那些进项,不少是用来安抚各路兄弟、打点河泊水警的!若都干干净净写在账上,这码头早让人掀了!小人一片苦心,全是为了保住皇室的产业啊!”

这番说辞,近乎威胁,暗指离了他这套“江湖规矩”,码头便无法运转。厅内气氛瞬间紧绷。门侧的警官手已按上枪套。

载沣眼中寒光一闪,却未动怒,只淡淡道:“保全产业?便是靠走私违禁、盘剥苦力、勾结匪类来保全么?天津卫如今是民国的天津卫,警务处杨处长治下,容不得这等‘规矩’。”

他转向那两位中人,质问道“二位先生,此类行径,于前清律例、于民国新法,该当何罪?”

通晓律例的绅董肃然道:“回王爷,夹带私货,逃漏厘税,于前清《大清律》户律课程门,即为重罪。盘剥勒索、勾结匪类,更是横行不法。依现行民国刑律草案精神,数罪并罚,决非轻恕。”

胡永魁脸色顿时惨白,嚣张气焰尽失。

质对持续进行。

有人见证据确凿,无可抵赖,如“顺昌绸庄”李管事,颓然认罪,只求从轻发落。有人仍试图狡辩,但在环环相扣的账目证据、专业人士的分析、以及中人基于情理的诘问下,最终理屈词穷。

全部质对完毕,载沣令众人退至外间等候。他与两位中人闭门商议片刻。

再度召集众人时,载沣宣布了最终处置,声音不高,却字字如钉:

“尔等身受皇恩,经营产业,本应尽心竭力。然多年来,或贪污中饱,或挪移公款,或截取收入,或隐瞒利润,种种劣迹,铁证如山。更有甚者,结交匪类,败坏纲纪。此等行径,上负天恩,下欺黎庶,于家法难容,于国法难恕。”

“今依据前清《大清律例》相关条款,并参酌民国现行司法精神,判决如下:

刘延禧、孙孝通、胡永魁等主犯,侵吞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即刻移送天津县公署,依律究办,追缴赃款,并报请内务府削除其家族所有承差资格。

其余涉事较轻之管事,视认罪态度与退赃情况,革除职司,罚没历年所得非法红利,永不复用。

所有涉案店铺,立即由王府派人接管,彻查整顿。历年账目亏空,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退赔,不足部分,由其担保人或家族共同承担。

自即日起,所有皇室在津产业,将订立新章,聘用专业经理,账目公开稽核,绝不容旧弊重生。”

醇亲王载沣的宣判既下,如雷霆击顶。

刘、孙、胡三人面无人色,被警官当场押走。其余人等,或瘫软在地,或掩面而泣,或呆若木鸡。

他们曾经编织的关系网、依赖的“规矩”、侥幸的心理,在这间临时“公堂”上,在那些冰冷的账册数据和载沣不容置疑的权威面前,彻底粉碎。

载沣看着被带走的众人,脸上并无太多得色,只有深深的疲惫与决绝。他知道,这只是清理了表面的脓疮。

但此举至少向内外昭示:皇室即便失了天下,在其尚能控制的有限范围内,仍将竭力整肃内部,建立一种新的、更基于规则而非人情贪渎的治理方式。

这既是为了保住剩余的财产,或许,也是一个古老家族在时代洪流中,为了体面存续,所能做出的最后一种挣扎与适应。

天津城的商业江湖,因此掀开了一角,露出了

醇亲王载沣在天津宅邸的书房里,对着那叠已然厘清、却也触目惊心的账册摘要,以及刚刚了结的“堂审”记录,沉默了许久。

窗外的蝉鸣聒噪,却压不住他心中那越来越清晰的决断:旧有的经营方式,连同其附着的人事网络与积弊,必须彻底终结。 仅仅揪出几个贪墨的掌柜管事,不过是治标;

若不能建立一套新的、可靠的制度,这些产业迟早会被再次蛀空,或在新时代的商业竞争中被淘汰吞没。

他铺开一张素笺,提笔蘸墨,开始勾勒一份以天津为试点的皇室产业革新方略。这份方略的核心,在他心中已酝酿多时,如今借着账目清理的“东风”与土地清丈带来的“确权”基础,到了付诸实施的关头。

第一步,便是“破旧立新”,引入全新的管理核心。

载沣做出了一个在当时中国旧式贵族中极为罕见、甚至堪称大胆的决定:聘请外国洋行的职业经理人,对皇室在天津的商业资产与已完成清丈的土地进行现代化管理。

他通过可靠的中间人(如那位曾协助查账的洋行买办),秘密接洽了英商怡和洋行与德商礼和洋行中负责产业管理与信托业务的高级职员。谈判的要点清晰:

管理权委托:将皇室在津的主要当铺、优质仓库、码头股权、米行及部分位置优越的已清丈土地,打包组成一个松散的“资产组合”,委托洋行方面组建一个小型专业团队进行日常运营管理。

契约化管理: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明确管理目标(扭亏为盈、资产保值增值)、经理人权限、薪酬结构(底薪加业绩提成)及严格的财务报告与审计制度。所有收支须采用西式簿记,定期(每季度)向王府提交中英文对照的详细报告。

进行风险隔离:明确这些产业的法律所有权仍属皇室,洋行经理人仅为受托管理者。重大资产处置(如买卖、抵押)须经皇室最终批准。同时,利用洋行的信誉与商业网络,尝试为部分优质资产(如仓库)购买火险等新型保险。

第二步,是“切割瘦身”,处置不良资产。

对于那些账目显示长期亏损、经营模式陈旧、或与黑灰产业关联过深难以洗白的产业(如某些地段不佳的当铺、管理混乱的小型货栈、以及与江湖势力纠缠过深的码头业务),载沣指示:果断变卖。

“隆裕栈”码头的大部分权益,被分割出售给几家背景相对干净的华商轮船公司。

“瑞昌当”除总号外的两家偏远分号,连同一些难以变现的陈旧死当物品,被打包拍卖。

几家常年亏空的杂货铺、煤栈,也被挂牌出让。

所得款项,一部分用于填补历年账目亏空(向相关责任人追缴不足的部分),一部分则作为流动资金,注入由洋经理人打理的核心优质资产中,或用于支付聘请洋经理的高额薪金。

载沣的理念很明确:与其抱着全副腐朽的架子,不如砍掉朽木,集中养分滋养仍有生机的部分。

第三步,是“制度移植”,规范醇亲王府在天津的自身产业。

不仅限于原内务府名下的“皇产”,连醇亲王本房在天津购置的房产、铺面、田庄(已完成清丈换契的部分),也一并参照新模式进行改革。

王府设立了专门的“天津产业稽核处”,由王忠辅助,并配备了两名新招聘的、受过新式教育的年轻账房。

该稽核处的职责,便是作为王府的“资产管理方”,与受聘的洋行经理团队对接,监督合同执行,审核财务报表,并直接管理那些未被纳入委托范围、但仍由王府直管的较小产业。

王府自身的开支用度,也尝试建立更严格的预算和报销制度,虽不能完全摆脱旧习惯,但至少开始有了“成本”与“效益”的模糊概念。

这一系列举措,在天津的士绅商界乃至外国侨民中小范围引起了震动。

人们窃窃私语:“醇王爷这是要把祖产交给洋人打理?”“真是破天荒了……不过那些当铺仓库,近来倒是规矩了不少,据说买卖也透明了。”“听说王爷卖了几个不赚钱的铺子码头,倒是换回了现大洋,这手笔,不像以往那些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旗人主子。”

旧有的利益相关者——那些被清洗掌柜的余党、原本依靠皇室产业混饭吃的三亲六故、以及习惯了从中揩油的胥吏——自然是怨声载道,暗中咒骂“数典忘祖”、“便宜了洋鬼子”。

但在杨以德警务处愈加严密的监控下,在载沣毫不留情的清算先例震慑下,他们也只敢私下发泄,难成气候。

对于载沣而言,这无疑是一场孤注一掷的现代化冒险。

他将家族在天津的经济命脉,部分托付给了陌生的、唯利是图的外国商业机构与专业人士。这需要极大的魄力与对旧体系彻底的失望。

载沣并非完全信任洋人,而是更不信任那个已经腐烂的旧管理制度。他是在两害相权中,选择了那条或许能带来一线生机、至少能带来“清晰”与“可控”的新路。

天津的租界高楼与老城瓦房之间,醇亲王的产业就这样悄然开始了它的变形。

当铺里出现了穿着西式衬衫、打着算盘同时也会用钢笔写阿拉伯数字报表的账房;

码头上堆放的货物有了清晰的进出仓保险单据;田庄的租佃契约开始附带正式的收据和减租后的新标准。

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丝不同以往的气息,那是契约、数字、专业分工的气息,与旧日那种基于人身依附、模糊惯例和私下勾兑的运营方式格格不入。

载沣依旧站在阁楼的露台上,望着华灯初上的城市。

他知道,这套以天津为试点的改革,若能成功,或可推广至皇室在直隶乃至其他尚能控制的有限产业。

这不仅仅是为了保全财产,更是在为爱新觉罗家族探索一条在后帝制时代的生存之道。

从一个依靠政治特权与土地贡赋的统治家族,向一个依赖现代资产管理、商业收益和清晰产权的世袭财富家族痛苦而被迫的转型。

海河的波涛依旧,载沣却希望,他这艘修补过的旧船,能凭借新的导航术与精简后的船体,在这片已然变幻的海洋上,行驶得更远一些,哪怕只是作为一个沉默的、富有的乘客。

次日……

醇亲王载沣在天津宅邸的会客厅,迎来了一批身份特殊、神色各异的访客。

他们并非朝廷命官,也非地方士绅,而是多年来与内务府有着千丝万缕、深度绑定关系的天津皇商群体的代表。

这些人家族世代承揽宫内采办、贡品运输、特种物资供应,或凭借“皇商”招牌经营盐引、铜斤、人参等特许买卖,其财富与权势,半依皇恩,半赖与内务府各级官员长达数十甚至上百年的利益交织。

载沣雷厉风行地清洗内务府在津直属产业、查账拿人、甚至引入洋人经理的举动,早已如惊雷般在他们的小圈子里炸响。今日再次联袂来访,表面是“请安”,实则是探风、是自保、更是谈判。

厅内茶香袅袅,气氛却凝重如铅。

为首的几位老皇商,言辞恭敬,却绵里藏针,先是诉说起家族“累世报效”的功劳苦劳,随即话锋一转,便提及多年来与内务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账目往来。

——有垫付的宫用款项未结清的,有合伙生意盈亏未分的,有以“寄存”、“借支”等名目留在各自商号中的内务府“官本银”,更有许多基于口头承诺或模糊惯例的利益输送与分成。

“依照此前各家皇商与王爷商定,如今各家账目已是接连理清头绪,可以正式与内务府账目对公结算交割。”

载沣静静地听着,指尖缓缓摩挲着青花瓷盏的边缘。他心中明镜似的:这些陈年旧账,如同一团团理不清的乱麻,又像一个个不知深浅的黑洞。”

“若真要像查办自家掌柜那般彻查到底,不仅工程浩大、牵扯极广,更可能逼得这些根基深厚的皇商狗急跳墙,利用其地方人脉、商业手段乃至可能的黑道关系,制造难以预料的麻烦,动摇他在天津刚刚开始的整顿大局。”

“但若置之不理,这些隐性的债务与纠葛,又会成为未来皇室产业规范化管理的巨大隐患和潜在负担。”

良久,载沣放下茶盏,声音平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定调:“诸位世受国恩,与内务府历年合作,其中情弊,本王亦知一二。如今时移世易,民国肇建,许多旧日章程,已不合时宜。”

他目光扫过众人:“当务之急,是快刀斩乱麻。内务府与各位之间,所有明面、暗里的资金往来、合伙权益、寄存借贷,一律限期彻底清理结算。”

“该归还本金的归还本金,该厘清损益的厘清损益,该交割权责的交割权责。”

总的原则是:‘该结算的结算,该交割的交割’,一笔是一笔,账目必须清楚,交割必须干净。从此之后,内务府在津产业,将与诸位进行纯粹的、基于新契约的商业往来,过去那种含混不清的‘交情账’、‘规矩账’,就此一刀两断。”

此言一出,厅中众人神色变幻。

这等于承认了历史问题的存在,但要求以“结算交割”的方式了断,而非追究罪责。这给了他们出路,也堵住了他们继续攀附含糊的幻想。

接下来的日子里,一场静默却激烈的“账目布置战”在天津各大皇商的后院秘室中打响。

各家纷纷使出浑身解数,调动最精熟的账房先生,甚至聘请通晓中西会计的能手,开始对历年与内务府的往来账目进行最后的“梳理”与“重塑”。

“做平”与“做实”:以往那些只有双方心知肚明、不见于正式文书的“暗股”、“干红”、“孝敬”,被尽可能地“做”进看似合规的往来款项、垫付成本或“特别佣金”中,使其在账面上有迹可循,却又尽量模糊其不当得利的性质。

“切割”与“转移”:将一些风险过高、明显违法的关联交易(如涉及禁品走私、非法汇兑)的痕迹尽力抹去或推给已无法对证的下线、外围人员,甚至制造虚假亏损以冲抵可疑收入。

“变现”与“抵偿”:急于了结的皇商,开始变卖部分资产,筹集现金,准备按协商的比例,清偿被认定需归还内务府的“欠款”或“官本”。也有人提出以手中持有的、与内务府无关的优质田产、铺面股权等,折价抵偿旧债。

然而,对于年代过于久远、凭证严重缺失、或双方记忆与记录存在根本矛盾的“陈芝麻烂谷子”旧账,单纯的“账目布置”也难以完全弥合分歧。

这时,载沣之前话语中留出的后手,便被双方心照不宣地启用了。

“若有疑虑,难以自决,则不妨请民国政府相关衙门出面,秉公裁断。” 这成了双方在僵持时的最终选项。

具体操作上,则由相对“干净”或有心彻底摆脱旧枷锁的皇商,或由王府方面,主动将部分争议账目,提交至天津县公署的商事调解处,或新成立的天津地方审判厅备案,甚至邀请天津总商会及熟悉商事法规的律师参与见证。“请民国政府出面公正”,这句话的妙处在于:

借势中立:民国政府作为新的权威,其裁定在法理上具有终结性,双方都必须服从,避免了无休止的扯皮。

规避风险:在政府主持下的清算,程序相对公开,结论具有“官方认证”色彩,可以最大程度地洗脱日后可能被追究“历史问题”的风险,尤其是对皇室而言,等于将部分历史包袱甩给了新政权认可的“法定程序”去消化。

改变性质,这是最关键的一点。

通过民国政府机构的介入(哪怕只是形式上的备案或调解),这些原本基于前清特权体系、充满人身依附和灰色操作的“内务府-皇商”债务收益关系,被重新定义为民国法律框架下的普通商事债权债务或历史遗留产权纠纷。

其性质从“皇权恩赏与报效”的封建范畴,转变为受民国民法、商法调节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这为日后皇室以纯粹商业主体身份与这些旧皇商(或其它商人)打交道,扫清了法律和道德上的障碍。

最终,在一系列或明或暗的谈判、博弈、账目调整乃至个别提请官方裁断后,大多数皇商与内务府在天津的遗留账目,达成了妥协性的清算方案。

内务府收回了一部分流失的现金或等价资产,同时也豁免或核销了大量难以追索的呆坏账及“历史惯例”形成的隐性债务。

皇商们则付出了一定的经济代价,但换来了“账目两清”的凭据和相对干净的经营环境,有些人借此机会甚至部分切断了与皇室过于紧密(在新时代看来也是高风险)的绑定。

载沣的书案上,又多了一册《津门旧商往来结算总录》。

他看着那些最终确定的数字和交割条款,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又是一次不彻底的清理,充满了妥协与算计,但它成功地 “改变内务府以往的债务收益性质” ,将一堆乱麻般的历史旧账,尽可能地转化为了可以纳入新账簿的、权责清晰的资产或已了结的损益。

这为他在天津推行的产业现代化管理,进一步扫除了来自历史关系网的潜在干扰。

天津的试点,在土地的产权之后,又艰难地触及了商业关系的“产权”厘清。

每一步,都伴随着旧势力的哀鸣与新规则的萌芽,而醇亲王载沣,就在这夹缝中,谨慎而坚定地,为皇室规划着一条通往未知未来的财务路径。

醇亲王载沣也在冥冥之中不断摸索了解西洋商业制度,极大的发散了略微僵化的思维。在这天津短短一月,从四面八方涌来的信息,强烈冲击着醇亲王载沣的思想与认知。

天津县公署那间专门腾出来调解商事纠纷的偏厅里,空气粘稠得仿佛能拧出水来。

长条桌两侧,一边是面色木然、偶尔才用专业术语插话的王文韶、赵启明(代表内务府),另一边则是几位脸色涨红或铁青的皇商代表及他们重金聘请的讼师。

居中主持的,是县公署新任的商事调解委员,一位戴着金丝眼镜、留学东洋归来的年轻官员,试图用一套崭新的“调解程序”来套解这团历史乱麻。

争论的焦点,迅速集中在那些最暧昧不清的款项上:

“垫款”:皇商声称,光绪某年为紧急采办宫用绸缎,向内务府某司官员口头请示后,自行垫付了三千两,“历年账上虽未明列,但确有此事,当时经手之人尚在,可作证!”

“寄顿银两”:内务府方面则指出,据零散记录,庚子前后,曾有内库“暂寄”两万两于皇商乙的票号“生息”,“如今连本带利,账目含糊,须得一并清算。”

“私下挪用”:皇商们则反咬一口,出示几张字迹模糊的借据,称是某已故内务府郎中以“宫中急用”为名,从其商号“挪借”了五千两,至今未还,“这到底是官用还是私用?若算官用,内务府得认账!若算私用,贵府也得给个说法!”

拉锯战就此展开。

双方各执一词,举证皆不完整。

皇商们出示的,多是泛黄的私人记事、残缺的流水底单、乃至“证人”的口述回忆。

内务府方面,则主要依据刚刚重新整理、但同样无法涵盖所有灰色地带的正规律例账册摘要。

对于“垫款”,内务府咬定“无正式文书核销,不予认可”;对于“寄顿银两”,皇商则称“息率未定,历年贡献已抵,且时局动荡,账册有失”;至于“私下挪用”,更是陷入罗生门,互相指责对方造假、推诿。

调解委员试图运用“优势证据原则”、“情理推断”等新式法理概念,但面对这些深深嵌入前清特权运作模式、半明半暗的经济行为,显得力不从心。

县公署要求双方补充证据,但时过境迁,许多关键经手人已死,或避之唯恐不及,哪里还有确凿物证?

然而,随着调解的深入,几位敏感的皇商渐渐品出了味道。 那调解委员的言辞,虽然力求公允,但在一些关键节点的裁量上,却出现了微妙的倾向。

例如,当内务府主张某笔“寄顿银”应按“官本生息”的较高利率计算本利时,调解委员虽表示需“参照当时市息”,却在皇商提出“战时混乱,息例不全”的抗辩时,倾向于采纳内务府提出的、相对有利于官方的利率估算方式。

又如,对于皇商提出的某些“垫款”和“挪用”,调解委员会反复追问:“当时为何不立正式文书?”

“既知是官员私人行为,为何不向更高衙门举发?”这些问题本身无可指摘,但其追问的力度和角度,无形中放大了皇商一方在程序上的“瑕疵”和“风险”,暗示其当时甘冒风险的操作,本身也需承担后果。

更有甚者,在双方对某一模糊账目争执不下时,调解委员有时会“建议”:“既然双方均无法提供决定性证据,不妨考虑以折中方式了结,以免徒耗时间精力。内务府方面象征性补偿若干,皇商方面则放弃部分主张,如何?”

这“折中”的起点和导向,往往更靠近内务府认可的底线。

“这哪里是调解?分明是拉偏架!” 私下里,几位实力稍逊、背景不够硬的皇商,气得浑身发抖,却又不敢公然拍桌子。

他们看明白了:天津县公署,乃至其背后的民国政府,在此事上的根本立场,并非绝对“公正”,而是“维稳”与“切割”。

稳住皇室(至少是合作态度的醇亲王),顺利厘清前朝遗留的经济烂账,尽快确立新的商业秩序,才是上峰乐见的结果。

至于个别皇商的“历史损失”,在这样的大局下,只要不至于引发剧烈反弹,是可以在“调解”名义下被牺牲掉的。

实力最为雄厚、与北洋高层也有些拐弯抹角关系的个别大皇商,或许还能僵持一下,争取略好条件。

但那些更多是依赖内务府招牌、自身根基多在天津本地、并无过硬军政背景的皇商,渐渐感到寒意彻骨。

他们意识到,继续硬顶下去,非但可能拿不回钱,反而会彻底得罪正在重新掌握主动的醇王府,以及明显偏向对方的官府。

更可怕的是,万一调解不成,转入正式诉讼,在民国新法庭上,自己这些基于旧潜规则的诉求,能有几分胜算?

权衡利弊,恐惧渐占上风。

“罢了,罢了……再争下去,怕是连现在这点粥水都喝不上了。”经营药材的皇商李老爷首先颓然,在又一轮激烈争辩后,哑着嗓子对调解委员道:“……就依委员方才所提折中方案吧。那笔糊涂账,我……认了。”

有人开头,便有人跟随。

像推倒了多米诺骨牌,先前还抱团叫屈的皇商们,开始陆续出现裂痕。有人开始私下接触王文韶,试图争取一个稍好的“了结价格”;有人则唉声叹气,表示愿意接受官府“劝和”,只求尽快脱身。

最终,在一系列或明或暗的压力、算计与妥协下,大部分争议账目,都以皇商一方不同程度地让步而达成“和解”。

内务府收回部分款项,核销了更多呆账,但也在表面上做出了一些“补偿”姿态(往往是减免部分利息或象征性支付)。

皇商们则吞下了“历史投资”失败或“惯例收益”缩水的苦果,换回一纸“账目两清、永不追索”的调解文书。

走出县公署偏厅时,一些皇商脚步虚浮,面色灰败。

他们不仅损失了钱财,更真切地感受到一个时代的彻底落幕——那个可以凭借与内务府的亲密关系、依靠模糊规则和私下勾兑获取特权和利益的时代,一去不返了。

新的规则,带着民国的印章和看似公正却隐含倾向的程序,冰冷而不可抗拒。他们成了这场制度转型中,被悄然牺牲掉的一批“代价”。

而在载沣看来,这场在民国政府调解下完成的痛苦清算,虽然不尽完美,却终于将内务府与旧皇商之间最纠缠不清的历史烂账,做了一个了断。

付出了一些经济补偿(往往低于对方最初索求),却赢得了关系的“清白化”和未来经营的自主权。

天津的试点,在整顿了内部、引入了外援之后,又成功切割了历史包袱。

爱新觉罗家族这艘古老的航船,在卸下了一部分最腐朽的累赘之后,似乎能更轻快地驶向那迷雾笼罩的未来了,尽管甲板上,还回荡着一些被抛弃者的低声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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