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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审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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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顺便看看你。”

“进来坐。”

郑远走进来,把一杯咖啡放在沈牧之桌上。美式,不加糖不加奶。沈牧之的口味。他记得。

“张德胜的案子,要是早点有这个证据,他能判更重。”

“多早算早”

“第一次报警的时候。当时的出警民警要是做了笔录、拍了照片、调了监控、通知了法医验伤,张德胜早就进去了。王芳也不用忍三年。”

“第一次报警的时候,出警民警说是家务事。”

郑远没有说话。他低下头,看著手里的咖啡杯。杯盖没揭,热气从杯口的小孔里冒出来,在他下巴底下飘成一片薄雾。

“沈律师,你知道我第一次办家暴案是什么时候吗”

“不知道。”

“十年前。一个女的,被老公打断了三根肋骨。她报了警,我起诉。开庭的时候,她翻供了。说不记得是谁打的,也许是摔的。案子撤了。”他停了一下。“她老公在旁听席坐著。他一直在看她。”

沈牧之端著咖啡杯,没有喝。

“后来呢”他问。

“后来她又被打了几次。没再报过警。”

郑远把咖啡杯放在茶几上,站起来。“走了。”

“不坐一会儿”

“不坐了。还有案子等著。”

他走到门口,停了一下。“王芳的案子,谢谢你。”

“不用谢。你追诉的,不是我。”

“我追诉,是因为证据够了。证据够,是因为你帮她收集的。”

郑远走了。沈牧之站在窗前,看他走到街对面,上了一辆黑色轿车。车开走了,匯入车流,看不清了。他转过身,把那杯美式端起来,喝了一口。郑远记得他的口味,美式,不加糖不加奶。苦的。他放下杯子,走到办公桌前,打开笔记本,翻到张德胜那一页。上面写著“已判,一年十个月”。他看了一会儿,合上笔记本。

傍晚,王芳发来一条消息。不是文字,是一段语音。沈牧之点开。孩子的咿呀声,然后是一个字——“妈”。软软的,糯糯的,像刚出锅的汤圆。然后是王芳的笑。沈牧之把语音听了一遍,又听了一遍。他关掉手机,放在桌上。

窗外,天快黑了。路灯还没亮,城市在暮色里暗成一片模糊的剪影。张德胜在拘留所里,等著被送去监狱。王芳在庇护所里,给孩子煮麵条。郑远在办公室,翻著下一桩案子的卷宗。沈牧之在事务所,坐在窗前,喝凉掉的茉莉花茶。四个人,三个地方,一个案子。案子结了,日子继续。

他站起来,把茶倒掉,杯子洗乾净,放回柜子里。关了灯,走出办公室。

走廊里很暗,他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迴荡。下了楼,出了大门,街上已经亮了,路灯把整条街照得通透。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庇护所的方向。不是去看王芳,不需要看。是去看看那棵槐树,那个红色滑梯,那个孩子从上面滑下来咯咯笑的院子。

车停在路边,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下车。院门开著,槐树的叶子黄了大半,风一吹,哗啦啦往下掉。孩子在滑梯上,爬上去,滑下来,爬上去,滑下来。王芳坐在长椅上,手里拿著一本书,翻著。他还是不知道她在看什么,也许她也不知道。翻书的声音就够了。

他看了一会儿,发动车子,开回家。明天,还有一个案子等著他。不是大案,不是要案,是一个普通人的案子。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他的工作就是这些人。赵宇、李强、王芳。他们的名字不在新闻头条上,他们的脸不在热搜里。但他们是他的当事人。

他回到家,开了门,屋子里很暗。没有猫,没有人。他换了鞋,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上面空著,等著下一个名字。他合上笔记本,放在茶几上。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

他想起王芳孩子的那声“妈”。不是喊他的,但他听到了。有些声音,不需要喊你,你也知道它在喊谁。可你还是会认真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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