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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手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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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偷”

“我……我自己的手机坏了。我想买新的,没钱。我看到那个手机,就想拿。我知道错了。我愿意赔。”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你认罪认罚吗”

“认。我认。”

“我会帮你爭取不起诉,或者缓刑。但你要配合。”

“我怎么配合”

“退赃。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他的谅解。”

“我愿意。我让我妈把钱寄过来。”

沈牧之点了点头。他站起来,合上笔记本。“我会尽力。”

“沈律师,我会坐牢吗”

“不一定。爭取不起诉。”

利强低下头。“谢谢您。”

沈牧之走出会见室,穿过走廊,出了看守所。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开,看著利强的案子。证据確凿,被告认罪,没有辩护空间,但他还是接了。不是每个案子都能贏,不是每个案子都应该贏。有些案子,辩护律师的工作不是无罪,是让被告人受到的惩罚与他的罪行相匹配。量刑辩护,罪轻辩护。

他发动了车子,开往城东。利强工作的工厂在开发区,一大片灰色厂房,门口有保安。沈牧之把车停在外面,走进去,找到人事部。一个姓张的经理接待了他。

“张经理,利强在厂里的表现怎么样”

张经理翻了翻档案。“来了两年,表现不错。没有违纪记录,去年还评了优秀员工。”

“他被抓之后,厂里什么態度”

“厂里很意外。他不是那种人。我们愿意谅解他。手机已经还了,损失不大。如果法院判他缓刑,厂里可以让他回来上班。”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来。“谢谢您。”

他走出工厂,上了车。他拿出手机,拨了利强母亲的號码。

“利强的事,有进展。工厂愿意谅解。他表现好,评过优秀员工。检方可能会考虑不起诉。”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传来女人的声音,带著哭腔,但没有哭出声。“谢谢您。谢谢您。”

“不用谢。我还没做什么。”

沈牧之掛了电话,开车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电脑,起草了一份法律意见书。他写得很慢,每一个字都斟酌。

“关於利强涉嫌盗窃罪一案的法律意见书。事实清楚,证据確实充分,被告人利强认罪认罚。但考虑到以下几点,建议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一、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前科。二、涉案金额较小,刚达到立案標准。三、被告人已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四、被告人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系家庭唯一经济来源。五、被告人认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现。综上所述,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建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

他写完了,又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列印了三份,装进文件袋里。明天去检察院提交。

傍晚,郑远打来电话。

“沈律师,听说你又接了一个案子。盗窃”

“消息挺快。”

“那个案子证据確凿,你打算怎么辩”

“量刑辩护。爭取不起诉。”

“你觉得有机会吗”

“有。刚过立案標准,初犯,退赃,谅解。检方可以不起诉。”

“你每次都这么乐观。”

“不是乐观。是法律有规定。”

郑远笑了。“行。看你怎么辩。”

他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他想起利强母亲站在门口的样子。一双破了洞的布鞋,一袋馒头,一个母亲。她会等,会等儿子回家。沈牧之做不了太多,但他能做一件事——让她的等待不会太久。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天暗了,路灯亮起来。他看著那些灯,看了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关了灯,走出办公室。明天还要去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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