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人间灯火·暗涌(1/2)
卯时三刻,天地还沉在墨蓝色的梦里。
林晚——江湖人称小鱼——独自坐在客栈后院的老石磨旁。一盏气死风灯挂在她头顶的榆树枝上,光晕昏黄,照着她手上的动作。
她在和面。
天太早,连鸡都还没叫。整个镇子只有她这里亮着一小团光,像个倔强的、不肯被黑夜吞掉的句号。
面粉是昨日下午买的,上好的精白面,摸上去像丝绸。羊奶是今早敲开镇东头老张家的门,现挤的,还带着母羊的体温和干草香。饴糖盛在青花碗里,黄澄澄的,黏稠得能拉丝。
没有发酵粉。她用的是酒铺买来的酒曲,摊在掌心,碾碎了掺进面里——阿木以前在实验室这么干过,说古法做面包就该这样。
她的动作不算熟练,偶尔还会停下来想一想。舀水,和面,揉捏,腕子使着暗劲。面在她手里渐渐成型,从散沙变成柔软的一团。她额头沁出细汗,随手用袖子擦了擦。
厨子王老五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看,心里翻江倒海。这位林姑娘,前日随手丢出十两金子,眼皮都没眨一下——那金子成色,他偷偷咬过,真的——今日却又起大早,像个普通农妇一样揉面。他看见她手指上有细细的茧,不是握剑就是握笔留下的,此刻却沾满了白扑扑的面粉。
看不懂。
面揉好了,盖上湿布醒着。林晚坐到灶前添柴。
火“呼”地窜起来,舔着锅底。橙红色的光跳跃着,映着她的侧脸。她看着火,眼神却飘得很远。
她在想阿木。
在那个回不去的世界里,周末早晨总是阿木煎蛋,她烤面包片。出租屋的厨房小得转不开身,窗户朝东,阳光洒进来,把两杯牛奶照得透亮。金黄的吐司叠在盘子里,边角焦脆,阿木会抱怨她火开太大,她笑着往吐司上抹厚厚的花生酱。
那时她们还是普通大学生,最大的烦恼不过是早八的课和月底拮据的生活费。阿木总说等毕业了要租个大点的房子,厨房要有大窗户,她们可以一起研究菜谱。
柴火“噼啪”一声,爆出几颗火星,烫着了她的指尖。
林晚回过神,掀开湿布。面团发起来了,涨大了快一倍,表面布满细密的气孔。她撒了层面粉在案板上,擀开,切成厚片。
铁锅烧得滚热,她用猪皮擦了一层薄油。面片下锅,“滋啦”一声响,热气腾起来,带着面粉特有的焦香。
第一片火候过了,边缘焦黑。她捞出来,放到旁边的粗瓷盘里——这是她自己的,待会儿吃。继续煎。
第二片金黄酥脆,恰到好处。她盛在另一个盘子里,一共六片。又从灶上舀了两碗熬得浓稠的小米粥,切了碟酱瓜咸菜。
简单得甚至有些寒酸。
可当她把木托盘端进前堂,林清峰看着那些金黄色的、边缘微微焦脆的面片,微微一怔。
晨光从窗棂斜斜照进来,正好落在那盘子上。每一片都泛着油润的光,奶香混着焦香,丝丝缕缕钻进鼻子里。
“林师兄早。”林晚坐下,把盘子推过去,“试试?我做的。”
林清峰拿起一片。触手微烫,外皮酥脆,内里却柔软得不可思议。咬一口——先是焦香,然后是奶香,酒曲带来一点点恰到好处的微酸,最后是饴糖化开的清甜。
味道很奇特。不精致,不讲究,但有种……扎实的温暖。像冬日里裹着旧棉袄晒太阳。
“这叫‘吐司’。”林晚也拿起一片,慢慢吃着,“我家乡的吃法。阿木以前总说我煎得太焦,说焦了致癌。”她笑了笑,笑容很淡,“可我就喜欢吃焦的。”
她吃得认真,每一口都细细咀嚼。窗外的光渐渐亮起来,照着她低垂的睫毛,在脸上投下浅浅的阴影。
林清峰没多问,安静喝粥。粥熬得火候正好,米粒开花,米油浮在表面。酱瓜脆生生,咸菜爽口。
窗外,小镇正一点点醒来。车轱辘碾过青石板路的声音,早市小贩扯着嗓子叫卖的声音,妇人推开木窗唤孩子起床的声音……这些声音混在一起,织成一张网,把人间的烟火气密密实实地兜起来。
“林姑娘的家乡,”林清峰忽然开口,声音不高,“是个怎样的地方?”
林晚动作顿了顿。
晨光从窗棂透进来,照在她脸上,能看见细小的绒毛。许久,她才轻声笑了笑,那笑声里有什么东西碎开了:“是个很远……很好的地方。没有修行,没有仙魔,人们活不过百年,但会把每一天都过得很认真。”她顿了顿,声音低下来,低到几乎听不见,“认真地吃饭,认真地工作,认真地爱一个人……认真到以为日子会永远这样下去。”
她抬起眼,看向窗外正在苏醒的街道:“可惜回不去了。”
空气安静下来,只有喝粥的细微声响。两人谁也没再说话,只是安静地把这顿简单的早饭吃完。林晚把最后一片吐司掰成两半,递了一半给他。
就在这时——
“噔噔噔!”
急促的脚步声从楼梯炸上来,又重又乱,像要把木板踏穿。
“林姑娘!林公子!不好了——出事了!出大事了!”
掌柜连滚带爬冲上楼,脸白得像纸,胡子都在抖:“镇东头老李家那闺女小丫!昨儿不是被掳走了吗?刚才……刚才自己走回来了!可那样子……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林晚手里的半片吐司,“啪嗒”一声掉在桌上。
两人赶到时,李家小院已经挤满了人。左邻右舍都来了,围得水泄不通,窃窃私语声嗡嗡作响,像一群受惊的蜜蜂。
李嫂子瘫坐在堂屋门口的青石台阶上,抱着女儿哭得撕心裂肺:“我的丫啊……我的丫啊你这是怎么了啊……”
小丫就躺在她怀里。
睁着眼,直挺挺的。眼睛很大,但空洞得吓人,直勾勾望着天,眼珠一动不动。嘴唇微微张着,能看见里面一点舌尖。胸口有极轻微的起伏,证明人还活着,但除此之外,她像个被抽走了灵魂的布偶。
林清峰拨开人群蹲下,两指轻轻搭在小丫腕上。
他的眉头一点点皱紧。
片刻后,他收回手,声音沉下来:“三魂中的‘胎光’……没了。”
“啥……啥是胎光?”李嫂子颤声问,眼泪糊了满脸。
“人的魂魄有三,胎光、爽灵、幽精。”林清峰解释得很慢,每个字都像砸在石板上,“胎光主生机,是生命之火。失了胎光,人会慢慢变成空壳——能呼吸,能心跳,但不会醒,不会动,不会应你。就像……灯油还在,灯芯却没了。”
李嫂子“嗷”一嗓子,哭得几乎背过气去。周围人群一片哗然,恐惧像冰冷的潮水漫开。丢魂——这是最古老、最深的恐惧。
林晚上前一步。
她从腰间那个灰扑扑、毫不起眼的锦囊里,摸出一个小小的玉瓶。瓶身温润,贴着张纸条,上面的字迹清秀工整,是阿木写的:
“凝魂露,给小金备着。省着点用,材料难找。——阿木”
她拔开瓶塞。
一股清冽到极致的草木香瞬间散开,带着雨后青草和山花的味道——那是小金最爱吃的养魂草的香气。她小心翼翼地将瓶口倾斜,一滴莹绿色的液体滴落,正中小丫眉心。
那液体像有生命,渗进去,消失不见。
几息之后——
小丫的眼皮,极其轻微地颤了颤。
围观的人群瞬间屏住呼吸。
“……黑……”一个细若游丝的声音,从小丫喉咙里挤出来。
林晚立刻俯身,耳朵几乎贴到小丫嘴边:“小丫,你说什么?”
“……黑衣……人……”声音断断续续,气若游丝,“戴面具……脸上……三条线……”
林晚心脏一紧:“然后呢?”
“……拿走了……鳞片……”小丫的瞳孔艰难地转动了一下,望向西北方向,“……西……葬龙……渊……开……门……”
话音戛然而止。
小丫的眼睛重新变得空洞,刚刚那一丝微弱的生气像风中的残烛,彻底熄灭了。她又变回了那具活着的躯壳。
李嫂子扑上来,抱着女儿又是一阵嚎哭。
林晚直起身,收起玉瓶,看向林清峰。两人眼神在空中交汇——都明白了。
蜃楼阁的人拿走了龙鳞。他们要去西北的葬龙渊。开一扇“门”。
“得赶在他们前面。”林清峰的声音压得很低,却字字清晰。
“怎么赶?”林晚问,“葬龙渊在三千里外。等我们赶到,黄花菜都凉了。”
话音刚落,她腰间的锦囊突然一热。
她伸手进去,摸出的是阿木留下的那枚听雨楼令牌——黑铁质地,边缘磨损得厉害,看起来平平无奇。可此刻,令牌在晨光中微微发烫,正面刻着的雨滴纹路竟流动起来,投射出一行银色的小字,悬浮在半空:
“西北三千里,葬龙渊。三日后朔月夜,门开。——莲”
字迹浮现三息,消散无形。
几乎同时,一道白色的影子悄无声息地落在院墙上。
是白璃。她恢复了狐形,雪白的皮毛在晨光下泛着柔光,一双紫眸望向西北方向,瞳孔微微收缩:“黑风岭有空间波动。很轻微,但逃不过我的感知——是传送阵,刚布下不久,波动还不稳定。”
林清峰眉头拧紧:“蜃楼阁布的?他们想直接传送到葬龙渊附近?”
“九成是。”白璃的声音清冷,“阵才布下,节点脆弱。若等它完全稳定,就难闯了。现在去,或许能借道,或许能毁掉。”
“我去。”林晚几乎没犹豫,立刻起身。
“我也去!”一声暴喝从人群后炸开。
李老实,小丫的父亲,那个平日里沉默寡言、总是佝偻着背的铁匠,此刻红着眼冲了出来。他手里拎着把豁了口的柴刀,手臂上青筋暴起,像一头被逼到绝境的困兽。
林清峰拦住他:“李大叔,你不是修行者,此去凶险——”
话没说完,林晚已经从锦囊里掏出一件东西,“啪”地丢进李老实怀里。
是一件软甲。银色,轻薄如蝉翼,叠起来只有巴掌大,展开却流光溢彩,隐隐有符文在表面流动。
“穿上。”林晚声音干脆。
她又摸出三张符箓,塞进李老实手里:“这张黄的,贴胸口。这两张红的,一手捏一张。遇到你觉得躲不开的危险,立刻撕了——什么都别管,撕了就跑。”
她的动作快得让人眼花缭乱,从掏东西到吩咐完,不过两三个呼吸。仿佛那个不起眼的锦囊是个无底洞,里面装着另一个世界。
李老实抱着软甲和符箓,愣住了。围观的众人也愣住了。那软甲的光泽,那符纸上流转的朱砂纹路……绝非凡物,甚至不是普通修士用得起的。
林晚已经转过身,面向黑压压的人群。晨光照在她脸上,她的眼神平静,却有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我还要五十个人。”她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去黑风岭,闯传送阵。工钱一百两黄金,预付五十两。铠甲、兵器、马匹,我出。伤了,我治,药费全包。死了……”她顿了顿,“抚恤金,五百两。”
死寂。
绝对的死寂。连李嫂子的哭声都停了。
然后,人群“轰”地一下炸开了。
“五百两?!我全家一辈子也挣不到!”
“我去!老子烂命一条,值了!”
“我也去!我娘病三年了,正好缺钱抓药!”
人群像沸腾的水。半个时辰后,五十条汉子整整齐齐站在镇口的空地上,精神抖擞,眼神里烧着一团火。他们穿着统一的黑色皮甲——林晚从锦囊里取出来的,看着朴素,但刀剑砍上去只留一道白痕。手里的刀枪明显是精铁反复锻打过的,刃口泛着青灰色的寒光。
林晚自己上了一匹白马。马很普通,就是昨日在集市上随手买的。
她看向林清峰,只问了一个字:“走?”
林清峰看着这支临时拼凑、却莫名透着股剽悍之气的队伍,又看看她腰间那个依旧灰扑扑的锦囊,点了点头。
他翻身上马时,林晚抛过来一柄剑。
“你的剑昨天裂了,先用这个。”
剑很普通,铁鞘,木柄,连个装饰都没有。林清峰握住剑柄,入手微沉。他“锃”一声拔剑出鞘——
剑身清亮如秋水,映着晨光,竟微微泛蓝。轻轻一挥,破空声极轻,隐隐竟有龙吟之音。
林清峰沉默了一息,还剑入鞘。
“……多谢。”
“客气。”林晚扯了扯缰绳,白马调转头,面向西北方初升的太阳,“驾!”
五十余骑,马蹄声碎,踏着尚未散尽的晨雾,冲出小镇。
客栈后厨,王老五默默地收拾着灶台。他擦着案板,忽然看见角落里有半片金黄色的东西。
是林姑娘忘了带走的那半片吐司。已经凉透了,边缘回软,但焦黄的颜色还在。他小心地捡起来,用干净的油纸仔细包好,收进怀里,贴着心口放着。
不知为何,这片普普通通、甚至有点寒酸的吃食,比昨日那锭沉甸甸的金子,更让人心里觉得……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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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子最高的钟楼顶端。
一个黑袍人静静站着,像融进檐角的阴影里。宽大的兜帽垂下,遮住了整张脸。
他目送着那支小小的队伍消失在西北的山道尽头。
然后,他缓缓摊开右手手掌。
掌心,躺着一片漆黑色的鳞片。边缘不规则,质地非金非玉,在晨光下反射着幽暗的光泽。
他五指慢慢收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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