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野猪(1/2)
煤油灯的火苗跳动著,將玉佩的纹路投射在土墙上,放大成一个奇异而模糊的影子。
乔正君盘腿坐在炕上,棉袄敞著怀,露出里面洗得发白的粗布汗衫。
他把那块青玉佩托在掌心,眼睛几乎贴在上面,瞳孔里映著摇曳的灯光和玉石的纹理。
三天了,除了吃饭、睡觉、去鱼塘看一眼,所有时间他都用在这块玉上。
前世在边境巡逻时,他学过地形图判读。
等高线、河流、山脊线、鞍部……这些符號和线条在他脑子里已经形成本能。
眼前这块玉佩上的裂纹,越看越像一张简略到极致的地图。
三条主要的横裂纹,深浅不一,像是三条平行流淌的河——或者三条並行的山脊。
两条纵裂纹,一条粗而直,一条细而曲折,像是山脉的主干和支脉。
而在主干山脉的中段,那个几乎看不见的圆点,正好位於一处“凹”形拐角的位置。
根据原主记忆里爷爷生前常念叨的地方,再结合自己这半年来在附近山林活动的观察。
乔正君把范围缩小到了三个可能的地点:老鹰嘴、鬼见愁、断魂崖。
老鹰嘴太险,是一处几乎垂直的悬崖,除了飞鸟和岩羊,人很难上去。
鬼见愁太远,在黑龙河上游,离靠山屯三十多里,以爷爷晚年的身体状况,不太可能常去。
断魂崖……恰恰是最可能,也最危险的一个。
那里地势复杂,山体由石灰岩和页岩交错构成,雨水冲刷出无数沟壑和岩缝。
常年有野猪群出没,秋天时熊瞎子也会去那里找橡子吃。
就连胡三爷那样的老猎户,一年也只在深秋去一两趟,而且要结伴而行,带著狗。
但原主记忆里,爷爷乔老蔫年轻时,提起断魂崖时眼神总是很复杂,像是怀念什么,又像在忌讳什么。
有次原主问:“爷,断魂崖真有野猪王吗”老爷子抽著旱菸,沉默很久才说:“那地方啊……东西多,人也多,死人也多。”
当时原主听不懂。现在乔正君琢磨这句话,总觉得话里有话。
“如果真藏著东西,应该就在那儿。”
乔正君低声自语,把玉佩凑到煤油灯前,又仔细看了看那个圆点的位置。
但他没打算现在就去。
孙德龙和大伯那么想要这块玉佩,肯定已经派人盯著他。
这几天他出门,总觉得身后有眼睛。
今天早上去鱼塘,路上遇到下沟屯的宋老四——那是孙德龙的远房表亲,平时很少来这边,却偏偏在鱼塘附近转悠,说是在找跑丟的羊。
骗鬼呢。
三月初的羊圈还封著,羊能跑到十里外的靠山屯
所以今天要进山,但不能直奔断魂崖。
得用个幌子。
一个足够合理、能解释他为什么进深山、又能让跟踪者知难而退的幌子。
乔正君放下玉佩,用红布重新包好,塞进贴身內袋——
胸口的位置,心跳能感觉到那块玉的微凉。
然后他起身,走到墙边,取下掛著的那杆老式双管猎枪。
枪是爷爷留下的,汉阳造,枪管有些锈斑,但保养得还行。
木托被几代人的手摩挲得油亮,托肩处有道深色的印子——
那是常年抵在肩膀上,汗渍和油渍浸出来的。
乔正君拉开枪栓,检查枪机,弹簧还算有力。
又数了数子弹——牛皮纸包里还有七发,霰弹,铅丸已经有些氧化发黑。
“打猎。”
他对自己说,声音在空荡荡的屋里很清晰,“就是去打猎。
打到什么算什么,打不到就当探路。如果有人跟,断魂崖的野猪会教他们做人。”
天刚蒙蒙亮,东方天际泛著鱼肚白,星星还没完全隱去。
乔正君已经进了山。
他背著猎枪,腰间掛著砍刀和绳索,棉裤腿扎进高帮胶鞋里,鞋底绑了防滑的草绳。
这个季节的山路最难走——表层的雪化了又冻,形成一层硬壳,
一脚踩下去,“咔嚓”一声,硬壳破裂,整只脚陷进去,拔出来时带起一坨泥。
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在观察。
前世的经验告诉他,三月的森林是最危险的过渡期。
冬眠的熊开始甦醒,饿了一整个冬天,脾气暴躁,攻击性极强。
野猪群开始分群,公猪为了爭夺母猪,会变得格外凶猛。
就连平时温驯的狍子,这个季节也因为食物短缺而容易受惊乱窜。
更重要的是,他得留意身后有没有人。
走了约莫半小时,到了一处山樑。
乔正君停下来,假装繫鞋带,蹲下身,眼睛却往后瞟。
山林寂静,只有风吹过枯枝的呜咽声。
等了片刻,没动静。
但他不敢大意——如果真是孙德龙派来的人,肯定是老手,不会轻易暴露。
继续往前走,地势开始陡峭。
这里是断魂崖的外围,乱石嶙峋,巨大的石灰岩像被巨斧劈开,散落在山坡上。
老松树从石缝里顽强地钻出来,树干歪歪扭扭,树皮皸裂得像老人的手。
乔正君又停下来,这次是真的发现了东西。
雪地上有新脚印。
不是人的,是野猪的。
蹄印呈两瓣,前宽后窄,深深陷进雪下的泥土里。
他蹲下身,用手指比了比蹄印的大小——比他的拳头还大一圈。
再看蹄印的深浅:前蹄印深,后蹄印浅,说明这头猪在慢走,边走边嗅。
很新鲜。
印痕边缘的雪渣还没完全硬化,最多不超过两个小时。
而且从蹄印的间距看,步幅很大,是头成年公猪,体型不小。
乔正君眼睛一亮。
好幌子来了。
他顺著蹄印追踪,动作变得极轻。
猎枪端在手里,枪口朝前,手指虚搭在扳机护圈上,隨时可以扣下扳机。
他能从蹄印的深浅判断野猪的速度,从蹄尖的朝向判断
它的警惕程度,甚至能从雪地上溅起的泥点判断它是否受了惊。
这头野猪很放鬆。
蹄印走走停停,有时会绕个圈,有时会在地上拱出个坑——
在找去年秋天埋下的橡子或草根。
从脚印的凌乱程度看,它可能饿了一冬天,现在正急著找吃的。
乔正君跟著蹄印,穿过一片稀疏的樺树林。
树干上的白皮在晨光里泛著冷光,地上铺著一层厚厚的落叶,踩上去软绵绵的,几乎没声音。
追踪了二十分钟,他看到了目標。
在一处背风的山坳里,一头棕黑色的野猪正背对著他,埋头在雪地里翻找。
好傢伙,看那脊背的高度——几乎齐他的腰,肩宽体壮,少说也有三百斤。
鬃毛粗硬,从颈后一直延伸到背脊,在晨光下根根竖起,像披著鎧甲。
两根弯刀似的獠牙从嘴侧呲出来,黄白色,尖端磨得发亮,一看就是经常在树上磨蹭的老猪。
乔正君悄悄蹲到一块臥牛石后面,石头上覆盖著厚厚的苔蘚,已经冻硬了。
他架起猎枪,枪托抵在肩上,脸颊贴著冰冷的木托。
距离大约八十米。
风速不大,但有点侧风,从右往左吹。
他微微调整枪口,准星稳稳套住野猪的肩胛位置——
那里是心臟和肺叶的所在,骨头相对薄,一枪下去,就算没当场毙命,也能让它丧失行动能力。
他屏住呼吸。
手指轻轻压下扳机。
“砰!”
枪声在山谷里炸开,迴荡,惊起远处一群乌鸦,“呱呱”叫著飞向天空。
野猪发出一声悽厉的嚎叫,像婴儿啼哭,又像金属刮擦。
它身体猛地一窜,向前冲了几步,但没有倒下。
乔正君看得清楚,子弹打中了,野猪肩胛处爆开一团血雾,但可能偏了一点,没打到心臟或大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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