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书店情诗?雾里钟摆(1/1)
路过那家老书店时,暮色正把伦敦的街景染成淡紫色。周诗雨的目光被橱窗里那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勾住了——暗红色封面上烫金的玫瑰在街灯下发着柔光,边角磨得发毛,书脊处隐约能看见几道浅痕,像被无数只手摩挲过,藏着几代人的温度。
“进去看看?”王奕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带着点刚喝完热可可的暖。她推开玻璃门时,门楣上的风铃“叮铃”作响,细碎的响声惊飞了檐下躲雨的麻雀。穿粗线毛衣的老板从堆满书的柜台后抬头,镜片后的眼睛弯成了月牙:“是来寻乐谱的姑娘?刚收了本19世纪的小提琴谱,您瞧瞧这个。”
牛皮纸包着的乐谱被轻轻放在橡木桌上,王奕掀开时,纸页发出“沙沙”的轻响,像枯叶落在积水上。泛黄的纸页上,钢笔写的批注洇着点蓝,某段颤音记号旁写着:“此处颤音要像情人的叹息,起时轻得像雾,落时带着点舍不得的粘。”
“你看这颤音记号,”王奕的指腹划过那行小字,指甲修剪得圆润,在纸页上留下浅淡的印,“像不像你唱《约定》时的转音?从降B滑到A的那瞬间,软得像被风揉过的云,尾音总带着点勾人的粘,跟这会儿窗外的雨似的,缠缠绵绵的。”她掏出手机拍下那段乐谱,屏幕光映在两人交握的手上,“回去给你的歌加段小提琴独奏,就按这个颤音来。不用太亮,像雾里的月光,能把你的声音裹得暖暖的,不扎人。”
周诗雨凑过去看,发现乐谱的空白处还画着小小的音符,像串没穿起来的珍珠。“这批注的人,一定很懂音乐吧?”她指尖碰了碰那行“情人的叹息”,忽然想起在悉尼歌剧院后台,王奕也是这样,拿着她的声谱反复琢磨,说“这里的气口要像海浪退潮,留半秒的空,才够让人想起沙滩上的脚印”。
老板抱着个铜制茶壶走过来,肉桂的香气漫开来:“原主是位小提琴家,据说当年为了追心爱的女高音,在乐谱里藏了整座城市的月光。”他指着某页被折角的地方,“您看这个升号,旁边画了朵铃兰,那是女高音最爱的花。”
王奕突然把谱子往周诗雨怀里一塞,转身往诗歌区走。周诗雨翻开时,发现她刚才看的那段颤音旁,被王奕用铅笔轻轻画了朵小小的银杏叶——和她护腰贴盒子上的图案一模一样。
夜里躺在民宿的阁楼时,雨正敲着斜顶的玻璃窗,“嗒嗒”的,像有人用指尖轻轻叩门。阁楼的天花板斜斜的,王奕用手电筒照着白天买的九枚胸针,光影在墙上晃成了片小小的星系:伦敦眼的轮盘转着,唱针的影子在唱片纹路上划着圈,海螺胸针的纹路缠成螺旋,把月光都绕成了线。
“明天去剑桥。”王奕忽然开口,声音裹在厚厚的羊毛被里,暖得像刚出炉的司康,“查了攻略,康河的撑篙人会唱民谣,带着点土腔,像刚从地里刨出来的土豆,糙得实在。我带了录音笔,想把调子记下来,给《雾中钟摆》当间奏。”她顿了顿,指尖在周诗雨手背上画着音符,“你上次说,这首歌缺个‘接地气的心跳’,我觉得那调子正合适,有泥土的腥气,还有撑篙时木杆碰石头的闷响,像生活本来的样子。”
周诗雨往她怀里缩了缩,鼻尖蹭到王奕毛衣上的绒毛,带着点雪松的香。雨丝顺着窗缝钻进来,落在手背上凉丝丝的,却被两人交握的手捂成了暖。她想起在洛杉矶的录音棚,王奕也是这样,抱着吉他坐在地上,把她随口哼的调子记下来,说“这旋律像你煮的小米粥,温吞却养人”;想起在奈良的町屋,她把鹿啃树叶的“沙沙”声录进手机,说“给你的朗诵当背景音,比任何配乐都鲜活”。
“你还记得在墨尔本民宿,我们写《九九归一》的歌词吗?”周诗雨的声音轻得像雾,“你说‘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呼吸’,当时我不懂,现在才明白——伦敦的呼吸是雾里的钟摆,悉尼的是浪拍礁石,奈良的是鹿蹄踏过樱花,而你的呼吸,总跟着我的心跳在走。”
王奕突然关掉手电筒,阁楼瞬间浸在墨色里,只有街灯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在墙上投下几道金纹。她摸索着握住周诗雨的手,按在自己心口的位置:“你听,现在它在唱你的转音呢,降B到A,软不软?粘不粘?”胸腔的震动透过掌心传来,真的像那段被批注为“情人叹息”的颤音,起时轻,落时带着点舍不得的勾。
雨渐渐停了,远处教堂的钟敲了十一下,“咚——咚——”的响声裹在雾里,像块被泡软的糖。王奕摸出白天买的十四行诗,借着手机微光念起来:“我怎么能够把你来比作夏天?你不独比它可爱也比它温婉……”念到某句时突然停住,指尖点着书页笑,“这里说‘狂风把五月宠爱的嫩蕊作践’,像不像你上次在悉尼抢着抱孩子,结果被浪打湿裙摆的样子?莽撞得可爱。”
周诗雨抢过书,却被王奕按住手。她的指尖在“爱”字上轻轻打圈,那里的纸页比别处薄,像被人反复抚摸过。“其实最好的诗,不在书里。”王奕的气息拂过书页,带着点薄荷护腰贴的清,“在你唱跑调的转音里,在撑篙人糙糙的民谣里,在我给你记的每段乐谱里。”
天边泛起鱼肚白时,周诗雨被一阵轻响弄醒。王奕正趴在床头柜上写着什么,台灯的光圈把她的影子投在墙上,像株安静的树。“在写什么?”她揉着眼睛坐起来,发现王奕在那本小提琴谱的扉页上写字,钢笔尖在纸上划过,留下浅浅的痕。
“给咱们的歌写批注。”王奕把谱子递过来,上面写着:“此处颤音要像她的呼吸,混着雾、雨和康河的篙声,更要像我握着她的手——暖的,软的,带着一辈子的粘。”
晨光从窗缝挤进来,落在那行字上,把“一辈子”三个字镀成了金。周诗雨忽然明白,伦敦的雾会记住这段时光,就像所有走过的城市一样——不是因为钟摆多准时,唱片多珍贵,而是身边有个人,把雾中的每声钟响、每段旋律,都写成了“我们”的注脚,温柔得像刚出炉的司康,带着黄油的香,和彼此的温度,藏在每一个寻常的朝朝暮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