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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控制航道,确立东方霸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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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战硝烟未散,满剌加北堡议厅已聚众。

除李成并数水师将领,另有七八南洋使者——暹罗、占城、爪哇者,乃至苏门答腊、婆罗洲小邦之代。厅内隐现试探、观望诸色。

捷报传开,南洋诸国震动。未及旬日,各邦使节已络绎抵堡。

陈默坐主位,观诸使。

暹罗使者先言,其人精瘦,汉话流利:“陈公爷,李将军,下国主闻天朝水师破佛郎机,特遣外臣来贺。敝邦愿与天朝永结盟好,共靖海疆。”

陈默缓道:“暹罗心意,本官领之。然‘共靖海疆’——其法若何?”

暹罗使者顿:“敝邦愿开诸港,供天朝商舶泊补,税从优。亦愿与水师共海寇讯,协防航路。”

“未足。”陈默摇首,“海寇须防,佛郎机尤须防。暹罗若真愿盟,当明定——嗣后惟大明水师可于暹罗海域巡护航商,佛郎机战船不得泊、补、修。”

此言出,数使者露难色。

爪哇使者低言:“公爷,佛郎机人经营南洋多年,与诸邦皆有贸迁。若尽禁,恐……断财路。”

“断佛郎机财路,易大明更厚之利。”陈默起,行至壁海图前,“诸君观——”

指划南洋诸岛:“自月港至满剌加,至古里,此海路岁过货几何?值银几何?昔佛郎机控满剌加,抽十一税。今大明控之,惟收泊补之费,税不及彼半。”

转身:“且大明所求非独占,乃共荣。尔等舶悬大明旗,受我水师护,过峡免资,至月港贸先。尔等货,大明商贾先购,价公。尔等学子,可往大明学堂游学,资费朝担。此较从佛郎机,被重税虐压,孰利?”

诸使相视低议。

占城使者先表:“占城愿盟天朝。敝邦诸港,自今惟对大明及盟国开。”

苏门答腊使道:“下国产胡椒、丁香,愿尽售大明商行,价可依市价九折。”

婆罗洲代犹豫:“敝邦……有金矿。若天朝愿护我不受外侵,愿与天朝共采。”

诸诺渐集。

陈默皆录。

终总言:“诸君既有诚,当定章程。大明与南洋诸邦,结为‘南洋护商盟约’。盟内商舶自由通行,税制划一,互不设限。大明水师司盟域安靖,诸邦依贸额分协饷之资。盟设议商会,每邦一席,定期会商协务。”

“此会……设何处?”暹罗使者问。

“设满剌加。”陈默道,“此地扼东西洋,位中。北堡扩筑,设盟约总署。诸邦常驻代,理日常。”

诸使皆颔——此置既予大明主导,亦予诸邦参感。

嗣后三日,约条细款逐一敲定。

税率定百中抽三,远低昔佛郎机十中抽一。协饷依诸邦贸额比例,大明担四成,余者分摊。盟域内海寇清剿由大明水师领,诸邦协。纷争裁断由议商会投决,然大事须得天朝认可——此底线。

约签日,北堡场行隆仪。

诸邦使次第于羊皮约书签钤,面日月旗揖礼。李成诵盟约,末句:“自今始,南洋海道,大明与诸盟邦共护共享。凡盟国商舶,皆受大明水师庇;凡犯约者,共讨之!”

礼炮鸣二十一响。

仪毕,陈默立堡高,望港泊诸国商舶。舶皆升新发盟旗——日月旗旁添蓝边,象海盟。

“公爷,”李成近,“此下……南洋稳矣。”

“稳半耳。”陈默道,“约签须践。协饷须齐,海寇须剿,商路须畅——此皆须尔盯。”

“末将明。”

正言间,周天衡疾来,手执信:“公爷,古里急报。”

陈默接。古里扎莫林书,恭而切:锡兰佛郎机溃兵一部遁至天竺西岸,正扰古里邻域商舶。扎莫林请大明水师遣舰巡防。

“来恰时。”陈默递信李成,“尔率‘镇海’‘定海’二舰,往古里一巡。非战,乃耀兵示武——使天竺洋沿岸诸国皆睹,大明言出必践,盟国有难必援。”

“何时发?”

“三日后。”

三日后,船队复航。

此番非战,乃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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