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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又被弹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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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愿意从内库中拨款补贴,哪怕亏空也要确保价格低廉,却绝不肯让它分文不取。

若真要免费派发,反倒会辜负这份投入,也违背了以报传政的初衷。

百姓易得则不珍,世间万物皆然,分文不取的报纸,或许会被人随意接过,转身便揉折丢弃。

或是垫在摊位下、裹在杂物外,厚实的楮皮纸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工匠彻夜劳作的心血、朝廷耗费的财力物力,都成了无用功。

更重要的是,免费会让报纸失了应有的分量。

百姓或许只当它是寻常废纸,不会静下心来细读《师说》的道理、新政的要义,也不会珍惜这难得的知晓朝堂大事的机会。

他们会忽略纸页上的字字句句,忽略朝廷想传递的民心所向、国策导向,反倒让“传政令、聚民心”的目的落空。

李世民要的从不是“人人皆有”,而是“人人珍视”。

压至成本价的定价,是给百姓的体恤,让哪怕卖柴换米的农户,也能省出几分钱买下一份。

而这薄利的付出,亦是让百姓懂得珍惜的契机,花了心思换来的东西,才会捧在手里、读进心里。

他们会小心翼翼地翻看,会珍藏起来给家人传阅。

会对着新政条目细细琢磨,会因纸页上的道理心生感悟。

唯有如此,每一张报纸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才能让朝堂的声音稳稳落到市井巷陌,让贞观的风气浸润民心。

朝廷可以补贴成本,却不能抹去这“薄利”的门槛。

这门槛不是为了阻隔百姓,而是为了守护这份报纸的分量。

正月十六,正月十七,报纸还是供不应求。

很多商人发现报纸有利可图。

在长安城如此抢手,放在其他地方,同样如此。

甚至可以太高价格,比较其他地方更少,物以稀为贵。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东宫和太极殿。

李世民也第一时间召见李承乾和程处默。

到了太极殿,李世民直接询问:“商人大肆屯报纸之事,你们可知?”

“回陛下,臣也是刚刚得知。”李承乾表示。

程处默往前半步,脸上带着几分不忿:

“陛下,这些商人囤报纸,说白了就是想抬价牟利。”

“长安城里已有百姓抱怨买不到报纸,或是被商人坐地起价,这事儿若不管,反倒寒了百姓的心,也糟践了办报的初衷!”

“可臣也得说句实话,咱们东宫刊印署眼下就这么些人手,印量虽在加,却也只能先顾着长安。”

“那些商人有商路、有车马,能把报纸送到洛阳、并州、华州那些地方去,若是一刀切禁止他们囤货,反倒丢了这传播的助力,可惜了。”

李承乾亦躬身补充:“程处默所言极是,臣以为此事当‘疏不宜堵’。”

“禁,则失商人传报之利,报纸难出长安,陛下‘以报传政’的心思便难达四方。”

“纵,则失民生之安,商人囤积抬价,百姓买不起、买不到,报纸便成了商人牟利的工具,而非聚民心的纽带。”

“二者皆不可取,需寻个平衡之法。”

李世民眼底透着赞许,二人所言,正合他心中所想。

“你们说得对,堵不如疏,纵不如制。”

“商人逐利本是天性,不必苛责,但若能善加引导,便能让他们成为报纸传播的助力,而非阻碍。”

“朕有五点处置之法,你二人记好,牵头落实。”

“是陛下!”二人齐声应道。

“第一,限囤货之量。”

李世民沉声道,“令大理寺与东宫刊印署联名出告示,限定商人单次购买报纸不得超过三十份,严禁私下囤积、串货抬价。”

“凡查获囤积超量者,罚没全部囤货,并重罚其商籍,以儆效尤。”

“既不让他们垄断货源,也留足他们分销的余地。”

“第二,定售价之规。”

“重申报纸定价,只准按刊印成本售卖....”

“第三,纳商人入分销。”

“允许商人向东宫刊印署申请‘官方分销资格’,登记在册,凭资格可批量领取报纸....”

“朝廷给这些分销商人发放少量运输补贴,弥补其车马损耗,让他们有利可图却不谋暴利,心甘情愿帮着把报纸送向四方。”

李世民听到有人说这个问题,就想好对策,程处默和李承乾负责推行就好。

报纸刚刚出现,问题还是很多。

大唐的生产力和效率没办法和工业时代比,很多问题不好解决。

但报纸能出现在大唐,已经是时代的一大进步了。

程处默也是忙的不可开交,甚至是不能回宿国公府。

问题太多。

还得准备第二版的。

有了第一版的经验,第二版也算是轻车熟路。

其他的程处默没意见,但陛下要把之前寺庙查案情况登记在报纸上。

程处默就是想大佛门信徒的脸,就是要把这件事传出去,让更多人知道。

白蛇传也在连载。

虽然说有朝廷的人,负责审核,但是这件事只要程处默和李承乾定下来,基本上是没问题的。

只是正月十八,第二版发出去,程处默和李承乾就被弹劾了。

一堆弹劾的奏疏摆在李世民面前。

李世民看着也是头疼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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