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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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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末秋初,暑气渐消。山里的风开始带上凉意,吹过田野,沉甸甸的稻穗便泛起层层金中透紫的波浪。“胭脂米”的丰收,已是可以触摸的期待。山货腌菜经过一夏的沉淀,风味达到最佳,二愣子那里开始接到一些回头客和口口相传的新订单。

然而,一封盖着县农业局和“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办公室”联合公章的公函,被公社的王书记亲自送到了铁柱手上,像一块石头投入即将平静的湖面。

公函内容是关于“推动试点单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为进一步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其内部治理水平和外部形象,要求各试点单位(点名了靠山屯合作社)参照附件提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参考模板”,在年底前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优化提升”:

一、机构设置规范化:建议设立明晰的理事会、监事会,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会议制度。

二、财务管理规范化:要求建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会计账簿,使用统一票据,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和审计。

三、生产经营标准化:鼓励制定并执行主要产品的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探索建立可追溯体系。

四、档案管理规范化:各类文件、记录、合同等需分类归档,妥善保管。

五、标识与宣传规范化:建议设计并使用统一的合作社标识,规范宣传材料。

附件是一套厚厚的、印制精美的模板文件,包含了各种章程范本、制度样例、表格模板,甚至还有几种标识设计参考图。

王书记这次的态度,少了之前的急切或敲打,多了几分公事公办的意味:“铁柱啊,这是上级的统一要求,也是为你们好。规范化了,才能走得远,才能经得起检查,也更容易获得更高层面的认可和支持。特别是财务管理这块,一定要重视,这是红线。年底前要初步见到成效,县里可能会组织交叉检查。”

铁柱接过公函和厚重的附件,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送走王书记,合作社的骨干们再次聚到了铁柱家。传阅着那份公函和模板,气氛有些凝重。

“这……这是要咱们改头换面啊?”二愣子挠着头,看着那些陌生的术语和复杂的表格,“又是理事会、监事会,又是会计审计,还有啥标识?咱们不就种地卖山货吗,搞这么复杂干啥?”

陈卫国抽着烟袋,眉头紧锁:“财务公开、账目清楚,这咱没话说,咱一直这么做的。可这‘标准化’……咱们那‘胭脂米’的种法,腌菜的手艺,能都写成条条框框吗?写出来了,还是咱们那个味儿吗?”

王麻子则对“标识”嗤之以鼻:“弄那花里胡哨的干啥?咱们的东西好,自然有人认。不好,贴满金片子也没用。”

林穗仔细翻看着模板,思索着说:“有些要求,比如健全会议记录、完善档案管理,确实能帮助我们更有序,避免纠纷。财务规范化更是应该的,能保护我们自己也保护社员。但是,‘生产经营标准化’这一块,尤其是涉及具体种植和加工工艺的部分,我们需要非常谨慎。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恰恰在于那些无法完全‘标准化’的传统经验和微妙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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