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央金·白露(1/2)
白玛岗的清晨,是从雾气开始的。
念青唐古拉山脉东缘的余脉在此处温柔地张开怀抱,环出一片南北走向的狭长河谷。地势北高南低,来自雪山的融水汇成数条清冽的溪流,终年潺潺,滋养着河谷里丰茂的草甸和药田。因着这特殊的小气候和肥沃的火山土,白玛岗成了藏东有名的药材宝库,尤其以品质上乘的冬虫夏草、红景天和雪莲花闻名。
河谷中央地势最平缓、日照最充足的那片台地上,坐落着央金家族的古老庄园——白玛康萨。庄园的围墙是用就地取材的青色山石垒砌的,不高,却厚重敦实,墙头爬满了耐寒的深紫色藤萝,在晨雾中显得静谧而安详。主楼是一座三层的藏式碉房,石木结构,屋顶是平整的“阿嘎土”,四角插着褪了色的经幡。与拉萨那些贵族华丽的府邸相比,白玛康萨显得朴素甚至有些陈旧,却自有一种历经岁月沉淀后的、从容不迫的气度。
庄园东侧,有一片小小的、被精心打理过的花园。花园一角,几株晚开的格桑花在晨雾中摇曳着残红。花园中央,是一座汉地风格的白石小亭,亭旁引了一弯活水,水边植着一圈耐寒的矮竹。这亭子与整个藏式庄园的风格颇有些不协调,据说是央金老爷年轻时常去康区做生意,迷恋汉地园林,特意请了匠人建造的。
此刻,亭中正传来细碎的、带着明显不满的嘟囔声。
“梅朵……轻点……头皮疼……”
声音娇软甜糯,像是裹了蜜糖的酥油,又带着刚睡醒的、黏糊糊的鼻音,听得人心尖都要跟着颤一颤。
侍女梅朵正半跪在一个绯红色的身影后面,手里拿着牛角梳和五彩丝线,小心翼翼地梳理着那头浓密如瀑的乌黑长发,闻言赶紧放轻了动作,无奈道:“小姐,您昨晚是不是又没把头发编好就睡了?这发梢都打结了。”
被唤作小姐的人,正是央金·白露。
她背对着亭口,坐在一张铺着厚厚羊羔绒垫子的矮凳上,身上裹着一件绯红色贡缎面、雪白羊羔毛滚边的晨袍,袍子对她来说似乎有些过于宽大了,更衬得她身形纤细,仿佛一折就断。晨袍的腰带松松系着,露出一截修长白皙的脖颈,在晨光与雾气的氤氲下,泛着珍珠般的柔光。
“编好了呀……”白露小声辩解,声音里透着委屈,“是它自己……自己又乱了。”
她微微侧过头,想要看梅朵,这个动作让几缕未束起的发丝滑过她脸颊。晨光恰好在这一刻穿透薄雾,斜斜地照进亭子,清晰地照亮了她的侧颜。
梅朵手中的梳子顿了顿,即便已经伺候了小姐十六年,日日相对,她依然会在某些不经意的瞬间,被这张脸夺去呼吸。
那是怎样的一种美呢?
若单论五官,或许并非毫无瑕疵。眉毛细长而弯,颜色略淡,像远山含烟的黛色。眼睛是标准的凤眼,眼尾微微上挑,这本该是种妩媚乃至凌厉的形状,可偏偏生在她脸上,配着那过于浓密卷翘的长睫毛和浅琥珀色的瞳仁,便只剩下了无辜与懵懂,看人时总带着点怯生生的、小动物般的水光。鼻梁挺直秀气,鼻尖微微翘着一点,显得有些孩子气。嘴唇是天然的嫣红,唇形饱满,下唇比上唇略厚,不说话时微微嘟着,像在无声地撒娇。
这些精致的部件组合在一起,已然是幅动人的画。但真正让这张脸拥有了一种惊心动魄、甚至令人隐隐不安的魔力的,是那毫无瑕疵的、冷白如极品羊脂玉的肌肤,以及左眼眼角下方那粒鲜红欲滴的朱砂痣。
那粒痣生得位置太过巧妙,恰恰就在睫毛阴影的末端,像是凝结了一滴将落未落的血泪,又像是雪白宣纸上,被画师以朱砂笔随心点染的、最具神韵的一笔。这一点红,瞬间点燃了整张脸的鲜活,也平添了一丝难以言喻的、易碎而妖异的美感。
此刻,她微微蹙着眉,因为梳头的些许不适,那粒朱砂痣便随着她眉眼的动作轻轻颤动,如同活了过来。
“梅朵?”白露见侍女发呆,又唤了一声,声音里疑惑更浓。
梅朵回过神来,连忙继续手上的动作,将一股头发分成三绺,开始编细密的辫子。“小姐,今日老爷和夫人要去北边的药田巡查,约莫傍晚才回来。夫人吩咐了,让您上午把昨日那篇《萨迦格言》抄完,下午跟着拉姆老师学新的敬茶礼仪。”
白露一听,秀气的眉头蹙得更紧了,嫣红的嘴唇也瘪了起来,整张脸写满了不情愿。“又要抄书……手指疼。昨日抄了十页,这里,”她伸出左手,掌心向上,那手生得极美,手指纤长,骨节匀称,指尖透着淡淡的粉,只是中指指侧确实有一道浅浅的红痕,“都磨红了。”
她的抱怨娇气无比,却因着那副绝色的容貌和软糯的嗓音,只让人觉得可怜可爱,生不起丝毫厌烦。
梅朵忍着笑,哄道:“那奴婢给您多垫两层软垫?抄完了,奴婢去小厨房,让卓嘎嬷嬷给您做酥油奶渣糕,多加蜂蜜,好不好?”
白露的眼睛亮了一下,像瞬间被点亮的星辰,但随即又黯下去,小声嘀咕:“可是敬茶礼仪也好无聊……次仁哥哥又不会来,学给谁看嘛……”
提到那个名字,她脸上掠过一丝几不可察的茫然和疏离。对于那位已经交换了婚书、明年开春就要成为她丈夫的噶伦家少爷,她所有的印象都停留在几次正式场合的遥远一瞥,以及父母口中“家世显赫、年轻有为”的干瘪描述。她不懂什么是夫妻,只知道那意味着她要离开白玛岗,离开阿爸阿妈,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和一个陌生的人一起生活。
这认知让她本能地感到恐惧和抗拒,可所有人都告诉她,这是她的命,是央金家女儿的归宿。
梅朵不知该如何接这话,只好岔开话题:“小姐,头发编好了,您看看?”
她举起一面打磨得光亮的银镜。镜中映出一张美得不真实的脸,长发被编成了数十条细辫,用五彩丝线缠绕固定,发间点缀着几颗小巧的绿松石和珊瑚珠子,额前戴着一枚镶红宝石的金色“巴珠”头饰,华丽却不显沉重,反而更衬得她肤光胜雪,眸清似水。
白露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额饰上的红宝石,忽然问:“梅朵,拉萨的姑娘,也戴这样的头饰吗?”
她的语气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向往,更多的却是忐忑。
梅朵顿了顿,谨慎地回答:“拉萨的贵族小姐们,打扮或许更……更繁复些。不过小姐您戴什么都好看。”
白露轻轻“哦”了一声,没再说话,只是望着镜中的自己,眼神有些空茫,仿佛透过镜子,看到了某个遥远而模糊的未来。
这时,花园入口处传来脚步声。一个穿着青色藏袍、面容严肃的老嬷嬷走了进来,正是白露的礼仪老师拉姆。
“小姐,时辰不早了,该去书房了。”拉姆嬷嬷的声音刻板而缺乏起伏。
白露肩膀几不可察地抖了一下,慢吞吞地站起身。宽大的晨袍随着她的动作滑落一些,露出更单薄的肩线。她赤着脚踩在铺了羊毛毡的地上,脚踝纤细白皙,脚趾圆润如珍珠,指甲是健康的淡粉色。
“嬷嬷,我……”她想说手指还疼,能不能少抄几页。
“夫人吩咐,今日必须抄完第十五章。”拉姆嬷嬷不为所动,目光扫过她光着的脚,“请小姐穿上鞋袜,晨间寒气重,仔细着凉。”
白露委委屈屈地抿了抿唇,在梅朵的服侍下套上柔软的羊皮小靴和绣花布袜。那靴子是特制的,内衬是最细软的羔羊皮,鞋底加了层薄薄的棉,即便如此,走路时她仍会下意识地轻轻跺脚,仿佛那柔软的鞋底仍会硌着她娇嫩的脚掌。
从花园到主楼二楼的书房,要穿过一条长长的、铺着暗红色地毯的走廊。走廊两侧的墙壁上,挂着几幅年代久远的唐卡和先祖画像,颜色已然黯淡。白露走在前面,梅朵和拉姆嬷嬷落后半步跟着。她走得很慢,步子又小,绯红的袍角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摆动,像一片被微风拂过的云霞。
走廊拐角处的窗子开着半扇,晨风带着河谷特有的湿润草木气息和淡淡的药香吹进来,拂动了白露鬓边的一缕碎发。她停下脚步,不由自主地被窗外的景色吸引。
从这里望去,可以看见庄园外的缓坡药田。深秋时节,大部分药草已经采收,田垄间只剩下些耐寒的植株,星星点点的绿意点缀在褐色的土地上。更远处,是环绕河谷的、连绵起伏的山峦,山腰以上已经覆了薄雪,在朝阳下泛着金红色的光。几缕乳白色的晨雾如同哈达,缠绕在山间,缓缓流动。
这景色她看了十六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可不知为何,今日看着,心里却莫名有些发慌,像是预感到这片安宁的、将她牢牢保护在内的河谷,即将被什么东西打破。
“小姐?”梅朵轻声提醒。
白露回过神,长长的睫毛垂下,掩去眼底那一闪而过的茫然与不安。她转过身,继续朝书房走去,脚步却似乎比刚才更慢、更沉了。
书房很大,四面都是到顶的书架,上面塞满了用桦树皮、羊皮纸甚至贝叶记载的书籍和经卷,空气里弥漫着陈年纸张、墨块和防蛀香料混合的特殊气味。临窗摆着一张宽大的紫檀木书桌,桌面上已经铺好了藏纸,研磨好的墨汁盛在石砚里,旁边放着一支狼毫笔。
白露在铺了厚垫的椅子上坐下,看着那厚厚一叠待抄写的纸张,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她伸出那根“受了伤”的中指,梅朵立刻会意,将特制的、中间挖空垫了棉絮的羊皮指套轻轻套在她指上。
拉姆嬷嬷立在书桌一侧,开始用平直的语调诵读《萨迦格言》的第十五章内容。白露提起笔,蘸饱了墨,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誊写。
她的字迹谈不上多好,甚至有些稚拙,但极其认真,一笔一划,写得缓慢而吃力。阳光透过高窗,在她低垂的侧脸上投下淡淡的光晕,浓密的睫毛在眼睑下形成一小片扇形的阴影,随着她眨眼的动作轻轻颤动。那粒朱砂痣在专注的神情下,仿佛也沉静下来,只是偶尔在她因某个字写得不好而微微蹙眉时,才跟着轻轻一动。
时间在笔尖与纸面的沙沙摩擦声中缓缓流逝。书房里极静,只有拉姆嬷嬷的诵读声和白露偶尔因手腕酸软而发出的、几不可闻的轻哼。
抄到第五页时,白露的额角已经渗出细密的汗珠。她放下笔,轻轻甩了甩手腕,那手腕细得仿佛一折就断,皮肤下的青色血管隐约可见。
“小姐,歇一会儿吧,喝口茶。”梅朵适时地递上一碗温度恰好的酥油茶。
白露接过小巧的银碗,小口啜饮。温热的、带着咸香和奶味的液体滑入喉咙,缓解了些许疲惫。她抬眼望向窗外,几只灰褐色的雀鸟正落在窗台上,叽叽喳喳地叫着,黑豆似的眼睛好奇地往书房里张望。
“嬷嬷,”她忽然开口,声音很轻,“拉萨……是什么样子的?”
拉姆嬷嬷停下诵读,看了她一眼,刻板的脸上看不出情绪:“拉萨是圣城,有雄伟的布达拉宫,有大昭寺的释迦牟尼十二岁等身像,有环绕八廓街转经的虔诚信徒,也有来自各方的商旅和贵族。那里比白玛岗热闹,也……复杂得多。”
“复杂?”白露眨了眨眼睛,对这个词似乎不太理解。
“就是人和事,不像河谷里这么简单。”拉姆嬷嬷难得地多解释了一句,“小姐去了便知。不过,您是未来的噶伦家少夫人,只需谨守本分,遵从礼法,自然无人敢怠慢。”
又是“本分”和“礼法”。白露垂下眼,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眸中一闪而过的黯淡。她放下茶碗,重新拿起笔,不再问什么。
或许,那个遥远的、复杂的拉萨,和那个陌生的、将成为她丈夫的次仁少爷一样,都是她必须接受、却永远无法真正理解的“命”。
她低下头,继续一笔一划地,抄写那些关于智慧、关于德行、关于命运的古老格言。阳光将她绯红的身影,安静地拓印在书房深色的地板上,如同一朵被固定在标本册中的、极致美丽却失了生气的花。
而此刻,距离白玛岗河谷约三百里外,一处名为“鹰嘴岩”的险峻山口附近。
三个人,三匹马,正静静地潜伏在一片背风的岩石阴影里。他们都穿着与山岩颜色相近的灰褐色旧皮袍,脸上涂抹着防风防冻的油脂和尘土,看起来与高原上最常见的、为了生计奔波的猎户或行脚商人无异。马匹也被特意打理得不起眼,鞍具陈旧,唯有马匹本身精悍的体型和沉静的眼神,泄露出一丝不寻常。
为首的是一个精瘦的汉子,颧骨很高,眼窝深陷,眼神锐利得像鹰。他叫洛桑,是多吉麾下“灰雀”中经验最老到的头目之一。
他们已经在这附近潜伏了两天两夜,观察着山口另一端、属于“那仓”部落巡逻队的动向。王爷的命令很明确:摸清那仓部落新获火枪的存放点和训练情况。
“头儿,看。”旁边一个年轻些的“灰雀”压低声音,将一支单筒的黄铜望远镜递过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