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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悼念忠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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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西码头的风,裹着深秋的凉意,卷着龙旗的边角猎猎作响。江面上雾霭沉沉,水汽凝成的水珠,挂在码头的木桩上,像一串串没擦干的泪。

码头中央的空地上,早已搭起一座简易的祭台。祭台是用沪西商户自发扛来的木板搭成的,铺着崭新的青布,边角还坠着白绫。祭台正中,立着一块半人高的无字石碑,石碑是林虎带着几个帮众连夜从郊外山上凿来的,石面粗糙,却透着一股顶天立地的硬气。碑前摆着三样祭品:一碗皖北老家的高粱酒,酒液清亮,飘着几片晒干的枸杞;一碟阿婆亲手包的荠菜馄饨,皮薄馅足,还冒着微微的热气;还有一束开得正盛的白茉莉,花瓣上沾着晨露,是苏晴天没亮就去花坊里挑的——那是苏晴情报组的暗号花,也是“麻雀”生前最爱的花。

天刚蒙蒙亮,沪西的百姓就来了。

挑着菜担的小贩,放下担子,默默站在最外围,菜筐里的青菜还带着露水;扛着麻袋的苦力,甩掉肩上的麻绳,露出被勒红的肩头,眼神沉沉地望着祭台;裹着厚棉袄的阿婆,牵着梳着羊角辫的小孙女,孙女手里攥着一朵野花,被阿婆按着头,乖乖地鞠躬;还有那些在沪西开铺子的老板,穿着体面的长衫,却都摘了帽子,露出花白的头发。人群越聚越多,却没有一丝喧闹,只有风掠过江面的呜咽,和偶尔传来的压抑的啜泣声。

五龙会的帮众们,身着统一的黑色劲装,腰悬防身的木棍,肩头都披着一条白绫,肃立在祭台两侧。他们挺直脊背,像一排排扎在地里的青松,目光灼灼地落在那块无字石碑上。林峰握着腰间的短匕,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林落宇背着药箱,眼神里满是痛惜;陈启然手里攥着一卷纸,上面是他连夜为“麻雀”写的悼文;林虎站在最前面,双拳紧握,胸膛剧烈起伏着,粗重的呼吸在微凉的空气里凝成白雾。

林凡尘一身素色长衫,袖口挽着,露出结实的小臂,手里攥着一块打磨光滑的木牌,木牌上刻着六个遒劲的字——沪西无名英雄。他缓步走上祭台,脚步很轻,踩在青布上,只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却像踩在所有人的心上,让原本低低的啜泣声,瞬间静了下去。

“麻雀”的名字,没人知道。他的样貌,五龙会里,只有苏晴见过。

他是龙兴社的底层小弟,十五六岁的年纪,瘦得像根豆芽菜,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总是低着头,看人时眼神怯生生的。他是苏晴三个月前安插在龙兴社心脏的一颗钉子,也是昨夜被雷哥拖到码头,活活打死的忠魂。

苏晴还记得,最后一次见到“麻雀”,是在晴花坊的后巷。那时他的手指已经被龙兴社的人掰断了两根,右手肿得像个馒头,却硬是用左手,把写着“雷哥夜袭药田”的情报,一笔一划地舔在草纸上——他怕笔墨太重,被人发现。他把草纸塞进苏晴手里时,嘴唇都在发抖,却笑着说:“晴姐,我没事。沪西是我的家,我得护着。”

可谁能想到,那竟是最后一面。

昨夜,他的尸体被雷哥的人像扔垃圾一样,扔在冰冷的码头上。身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鞭痕,旧伤叠着新伤,两根手指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嘴唇被打得血肉模糊,却死死咬着牙关,直到断气,都没吐出半个关于五龙会的字。

林凡尘抬手,将木牌轻轻靠在无字碑上。晨光刺破云层,穿过薄雾,落在木牌上,映得那六个字泛着淡淡的金光。

“诸位乡亲,诸位兄弟。”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穿透人心的力量,清晰地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江风卷起他的长衫衣角,猎猎作响。

“今天,我们在这里祭奠一位英雄。他没有名字,我们都叫他麻雀。”林凡尘的目光扫过台下一张张肃穆的脸,喉结滚动了一下,继续说道,“他是个小人物,在龙兴社的地盘里,活得像尘埃一样卑微。他吃不饱饭,穿不暖衣,还要被那些大佬呼来喝去,稍不留神就是一顿打骂。可就是这样一个小人物,却用自己的命,护住了沪西的安宁,护住了我们所有人的家。”

他顿了顿,伸手拿起那碗高粱酒,缓缓洒在石碑前的泥土里。酒液渗入泥土,散发出一股辛辣的香气。

“三天前,他传回来最后一条情报——雷哥要带人夜袭我们的药田。那条情报,是他用舌头舔着写在草纸上的,因为他的手指,已经被龙兴社的人打断了。”林凡尘的声音染上了一丝沙哑,“他知道,传完这条情报,他就活不成了。雷哥的心狠手辣,他比谁都清楚。可他还是传了。他说,不能让五龙会的兄弟吃亏,不能让沪西的百姓遭殃。”

苏晴站在祭台的一侧,手里紧紧攥着那封皱巴巴的草纸情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在衣襟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她想起初见“麻雀”的样子,那个瘦瘦小小的少年,低着头,怯生生地说:“我爹娘死得早,龙兴社的人逼我入伙,我不想跟着他们欺负人。晴姐,五龙会的人都是好人,沪西的百姓待我好,这里就是我的家。我想做点正经事。”

她以为,他只是想找条活路。却没想到,这个少年,竟有这般铮铮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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