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行保甲新法,十户一保筑寨堡(2/2)
总之,不得因筑寨而使一户百姓破产流亡。”
“四、赏罚与监察。”
太子神色转厉,“此法能否行稳致远,全在于此。”
“对民:保甲内,检举奸细、擒获盗匪、筑寨有功、操练勤勉者,由州县给予钱粮、布帛奖赏,或赐‘忠义’匾额。
战时凭寨固守、杀伤敌军者,按军功授爵赏官,与正规军同!”
“对吏:州县官员,以辖区内保甲编成率、寨堡筑就数、民兵操练效果为考课重要依据,列入升黜。
有能力出众、辖区防务森严者,不次拔擢。”
“然,若有胥吏借机摊派勒索、克扣工粮、逼迫过甚者,一经查实,无论官职大小,立即革职,从重治罪!
豪强把持保甲、鱼肉乡里者,严惩不贷!
朝廷将派遣御史台、皇城司及新设的‘巡保使’,分赴各路,明察暗访,接受民间投状,务求此法不走样,不变味!”
太子一番条分缕析,将新保甲法的编制、职责、实施、保障、监管说得清清楚楚。
殿中重臣听得频频点头,又深感压力。
此法若成,大宋将真正变成一个军民一体、寨堡如林、情报互通、动员迅速的战争巨兽。
但其中需要协调的部门、投入的钱粮、监管的力度,都是空前的。
赵构见太子说完,环视众臣:“太子的阐述,即是朕意。
此法,先于两淮、荆襄、川陕、沿海等一线战区及其腹地推行。
给你们半年时间,到绍兴四十五年秋收前,朕要看到这些地区保甲编成,寨堡初具规模。
一年后,要能初步形成防御体系。
兵部总筹,户部管钱粮,工部管技术与物资,各路安抚使、州县官员具体执行。
太子总摄,协调各方。
有何困难,现在提。”
户部尚书愁眉苦脸:“陛下,这筑寨之费,即便有‘官助’,亦是天文数字。
砖石木料、铁器工具、民夫口粮补贴……粗略估算,仅两淮、荆襄、川陕一线要筑的数千寨堡,所费恐不下千万贯。
这还不算后续维护、装备补充。
国库虽因近年商贸有所充实,然军器制造、大军粮饷已占去大半,实难……”
“钱,朕来想办法。”
赵构打断他,“内帑再出三百万贯。发行‘防蒙寨堡公债’,许以利息,向富户商贾募集。
再有不足,准许地方以未来数年部分商税、矿税抵押借贷。
总之,寨堡必须筑!这是保命的钱,不能省!”
工部尚书则道:“砖石木料的大规模采办与运输,需要大量人手与车马。
沿边战区,民力本就紧张,恐与筑寨本身争夺劳力。”
“可雇用流民、灾民,以工代赈。
亦可从内地非战区,有组织地征调部分民夫,给予优厚报酬,轮换作业。
此事,由工部会同各路转运司妥善安排。”
太子接口道。
兵部尚书提出:“寨堡筑成后,所需兵器(尤其是弓弩)与操练,是否由地方驻军负责?然各地驻军亦在整训,恐人手不足。”
“寨堡民兵之常规操练,由都保正、寨主负责。
地方驻军每季派出教头,巡回指导,检阅考核。
兵器方面,弓弩、刀枪由军器监统一制式,下发各地官造坊制作,或折价由寨堡自行向指定商户购买,朝廷予以补贴。
重型守城器械,如床子弩、抛石机,则由州县统一配发部分要害大寨。”赵构明确指示。
一番商议,诸多细节得以明确,困难也找到了应对方向或妥协办法。
最终,一套结合了宋代保甲传统、借鉴了明代寨堡经验、并针对蒙古骑兵特点强化了防御与机动性的《绍兴新保甲法》及《寨堡营造与民兵操练细则》,在紫宸殿中初步定型。
三月,诏书明发天下。
同时,由太子赵玮亲自挑选的十余名精明干练的东宫属官与御史,被任命为首批“巡保使”,携带诏书、细则与尚方宝剑(象征),分赴两淮、荆襄、川陕、沿海等地,督导新法实行。
一场规模空前、涉及数百万户、上千万丁壮的全民防御体系建设,在帝国庞大的身躯上,如火如荼地展开。
无数个“十户一保”的单元被编织起来,无数个寨堡的基址被选定,无数丁壮在农闲时拿起了简陋的武器操练。
帝国正在将自己深厚的民间力量,一点点挖掘、组织、武装起来,准备在即将到来的风暴中,筑起一道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战争的铜墙铁壁。
而这墙的每一块砖石,都将是蒙古铁骑无法逾越的叹息之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