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李志远的行侠仗义之行(1/2)
“哼,金山?
我看就是你这些年贪赃枉法,收受贿赂存的私库吧?”
李志远踩住钥匙,剑锋划过县令的膝盖,继续与他言语说道:
“我将把你的金山全部分散给受苦受难的老百姓!”
县令吃痛的惨叫声惊动了檐下的乌鸦,乌鸦齐齐嘎嘎叫着飞走。
最后一名师爷举着砚台朝李志远砸来,
李志远反手一剑挥舞,墨汁混着滚烫的鲜血泼在“明镜高悬”的匾额上。
随后,又将手中长虹宝剑划向县令张狂!
当剑刃划过张狂的脖颈之时,李志远突然收力三分——他要这颗头完整地滚到公案上。
头颅撞翻印泥,在处决文书上滚出个鲜红的“冤”字。
这不是他冤,而是他的手上有太多的冤假错案!也不知有多少百姓因此而冤死!
后堂传来碎冰声。
李志远掀开地砖,用那把有着“金山”两个字的钥匙打开了内门,里面金光闪闪全是黄金和白银!
小小一个县令,居然贪得如此巨款钱财!
可想而知,这个小县城的百姓有多么苦难!八成都是县令父子带来的。
此后的四年,李志远开始了他的行侠仗义之行。
一、骨轿
乱葬岗的夜嫁队是李志远行侠仗义之行里,杀的第一批妖。
纸轿夫抬着白骨轿,轿帘用头皮缝制,发丝间别着褪色绒花。
新娘掀帘露脸时,下颌骨“咔嗒”掉进李志远掌心——骨头上刻满孩童生辰八字。
“娶童养媳呢?”
李志远的桃木钉穿透轿帘,钉尖撞上新娘心口,溅起的不是血,是陈年糯米浆。
轿底翻出本婚书:
“聘城北孤女,折银十五两,抵其父赌债。庚子年腊月廿三溺毙,年八岁。”
这时,新娘的指骨突然暴长,直刺李志远双目!
他旋身避让,符剑削断骨指。
断指落地化作小楷,写的是同一女孩的死因:
“失足落井,无人目击。”
李志远烧轿那夜,火光里浮出三百幼魂。
焦骨拼出个“冤”字,竖心旁的一点,是新娘空洞的左眼眶。
二、血当
当铺掌柜的舌头能拉三尺长。
“活当死当?”
长舌卷过李志远的长虹宝剑,继续问道:
“死当加三成。”
青烟从剑鞘冒出,一剑就让掌柜的舌头鲜血直冒!
掌柜突然惨叫——舌苔粘满朱砂的辟邪咒。
原来库房才是妖窟:
婴孩胎发编的捆妖绳
寡妇心头血染的驱鬼幡
最邪是那叠人皮当票,赎期栏填着阳寿日期
李志远掀开地窖时,百具尸首正被炼成“肉元宝”。
掌柜的舌头缠住他脚踝:
“他们自愿的!穷鬼的烂命不如换钱!”
宝剑长虹斩断长舌,断舌在血泊里扭成“当”字。
肉元宝突然爆裂,腐液喷上墙面的财神像——神像吃痛睁眼,瞳孔里嵌着当铺真账本:
“收城南王童右臂,折银二钱;
押城东李叟双眼,折米三升;
死当刘氏孕胎,炼招财童子
……”
李志远把账本钉在城门口。
翌日全城当铺歇业,因每块招牌都渗出黑血,凝成“冤”字的那一点。
三、墨牢
县衙地牢关着“画皮妖”。
狱卒说妖物撕下书生脸皮,画成自己的脸。
李志远掀开草席时,尸体右掌紧握——指缝掉出半枚官印残角。
县令的惊堂木拍裂案桌:
“妖物狡辩,该剐!”
李志远却盯着县令的靴:
金线绣的云纹里,缠着几根画皮用的狼毫。
夜探牢房,腥臭的墨汁正从牢门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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