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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十三试卷再论我们如何做父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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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闻得南涧县一事,有个孩子被称作“犬化”了。我初听时,以为是新式的寓言,或是《聊斋》里跑出的精怪。细看才知,竟是活生生的人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赤身爬行,被父母称作“自然教育”。

这“自然”二字,我向来是疑心的。人之所以为人,不在能直立行走么?如今偏要人学狗爬,且是自己的孩子,这“自然”莫非是返祖到猿猴之前去了?可悲的是,这样的父母,竟也敢称“教育”。

我向来知道中国有许多“新式”的父母。从前是“棍棒底下出孝子”,如今换了名目,叫“自然教育”“释放天性”。仿佛把孩子养成禽兽模样,便是顺应天理。然而天理若真是教人不如犬,何以人要造出衣冠,立起礼义?——虽然礼义也常被吃人的人所用,但把孩子剥得精光,扔在水泥地上爬,这哪里是教育?这分明是虐杀人的魂灵!

这孩子的父母说,是因湿疹不爱穿衣。我听了只觉得齿冷。湿疹是病,病该医治,这是连村野愚夫都懂的。他们不医病,却由他赤裸,且带到人烟辐辏的高速服务区去,这是治病,还是演一出“人兽奇观”给众人看?

我忽然想起旧时乡间,有要把孩子浸在冰水里“锻炼体质”的,有要把孩子绑在树上“修炼意志”的。如今看来,这些竟不算最骇人的了。最骇人的,是这些人竟以为自己在做“父母”——他们脸上没有凶相,口中满是道理,手里却拿着软刀子,一刀一刀,割掉孩子的尊严、人格,乃至为人的资格。

而这等事,又不是今日才有。

两三年前,便有人发这孩子的视频,说在街头爬行,无人问津。直到今日,才因在高速服务区被拍下,闹到“舆情沸腾”。可见看客们虽多,眼睛却只在热闹处瞧。倘不是这回场面足够耸动,只怕这孩子还要继续爬下去,爬到成年,爬到老死,也无人理会。

这便是我们的“国民性”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旦关己,又恨不得把别人家的惨事当作戏文看。看完了,骂几句“畜生父母”,转头发个朋友圈,便觉得自己是义士。可曾有人想过:为什么这样的父母能安然存在多年?为什么邻居、路人、亲族,无一阻拦?

因为我们骨子里,总以为“孩子是父母的私产”。

打也好,骂也好,让他爬也好,都是人家的“家事”。公权力不便管,邻舍不愿管,看客只管看。直到孩子被折磨得不成人形,才有人惊叫:“这是虐待!”——可那之前呢?那之前,他不过是个“别人家的怪孩子”罢了。

我每想到此,便觉得鲁迅先生当年的话,竟像预言。他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说:“中国亲权重,父权更重”,所以总以为“父为子纲”是理所当然。如今父纲不振,却冒出一批以“自由”为名的狂徒,把孩子当试验品,美其名曰“打破传统”。其实传统固然要打破,但打破之后,若没有新的、人的意识立起来,不过是把“父为子纲”换成“父母为实验主,子女为实验品”罢了!

更可悲的是,这样的惨剧,并非孤例。

前有重庆幼童被生父从高楼扔下,后有贵州女童被继母殴毙……一桩桩,一件件,都披着“家庭”的外衣,行着杀戮的实。我们的社会,对这样的父母,往往最初是纵容,等出了人命,才来重判。可人已死了,判刑又何益?那没死的,像这南涧的孩子,即便被救出来,他心里的伤,可还医得好么?

他那爬行的姿态,将来会不会在梦里反复?他看见旁人直立行走,会不会觉得自己是异类?——他本是人,却被至亲之人硬生生造成“非人”。这比直接的打杀,更残忍。

有人说,这是极端个案,不代表天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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