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死亡的“价值”(2/2)
急救室的门再次打开,护士推着盖着白布的单架床出来。白布下,是一个已经失去所有生命气息的轮廓。
“爸——!!!” 撕心裂肺的哭喊再次响起,在寂静的医院走廊里回荡,令人心碎。
郑局长等人,以及总公司的领导,都默默低下头,,向那白布下的遗体,致以沉默的、复杂的、带着无尽悔恨、恐惧和兔死狐悲之感的哀悼。
一个正局级的油田党委书记,一个在石油系统摸爬滚打近四十年、还有三个月就满六十岁、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石油人,就这样,在距离他生日还有不到一百天的时候,躺在冰冷的急救床上,被盖上白布,推向了太平间。
他没能等到他的六十大寿,没能等到安全退休、含饴弄孙的那一天。他死在了他最熟悉的、奋斗了一生的石油系统的最高权力中心——总公司董事长的办公室里,死因是“心源性猝死”,直接诱因是“情绪极度激动”和“头部遭受撞击”。
讽刺,荒诞,残酷。
消息,以最快的速度,在极小的、需要知道的范围内核爆式传开。
孙德海的死亡,像一块巨石投入本已波涛汹涌的湖面,激起了更诡异、更复杂的暗流。
对于刚刚经历“腊子河惨案”、焦头烂额的苏江油田和石油总公司来说,孙德海的死,在最初的震惊、慌乱和恐惧之后,竟然被某些人,在内心深处,隐隐地、不约而同地,视作了一种……“转机”?
一个可怕的、不能宣之于口,却迅速在相关决策者脑中成形的逻辑链条开始运转:
苏江发生了死亡18人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必须有人为此负责,而且必须是够分量的人。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以及事故调查“上追一级”的惯例,苏江油田的党政一把手,孙德海和郑局长,是首要追责对象。现在,孙德海死了。
死了,就意味着他无法再为自己辩解,无法再推卸责任。更重要的是,在体制内,对一个死去的、尤其是死在“工作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尤其是级别不低的领导干部,进行“盖棺定论”时,往往会带有一种微妙的、倾向于“稳定”和“照顾”的考量。
严厉的追责,通常更多地施加在活着的人身上。
那么,将苏江“腊子河”特大事故的主要领导责任,完全、彻底地归到已经死去的孙德海头上,是不是就“顺理成章”了?
他作为党委书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他的死,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解读为“因事故压力过大、深感愧疚、突发疾病、因公殉职”。
这样一来,对上(省委、国家部委)、对下(死者家属、职工群众)、对外(舆论),似乎都能给出一个“交代”:主要责任人已经以生命付出了代价,显示了组织严肃追责的决心,也体现了对逝者的某种“哀矜”。
而活着的郑局长,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虽然也难逃处分,但相比于“主要责任人”的罪责,压力似乎就小了很多。
更重要的是,对于石油总公司,尤其是对于邹同河本人而言,一个死去的孙德海,作为“顶罪羊”,远比一个活着的、可能乱说话的孙德海,要好控制得多,也“安全”得多。
死人不会申辩,不会翻供,不会牵扯出其他可能更麻烦的问题(比如总公司层面的安全管理漏洞、对下属企业长期疏于监管等)。
于是,在孙德海咽下最后一口气的几个小时后,石油总公司党组的意志,就开始迅速而隐秘地贯彻下去。
首先,是“统一口径”。由总公司办公厅牵头,组织部、安监局、苏江油田相关人员参加,召开紧急闭门会议。会议的核心议题,就是如何“客观、准确、稳妥”地向上级报告孙德海的死亡原因,以及如何“公正、严肃、恰当地”认定他在“腊子河”事故中的责任。
会上,气氛诡异。有人还沉浸在震惊和悲戚中,发言带着真实的悲痛和对老书记的同情。但很快,来自总公司层面的、看似公正、实则不容置疑的“指导性意见”就占据了主导。
“孙德海同志的突然离世,我们都很痛心。他在石油战线工作近四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一点,组织上是肯定的。”主持会议的一位总公司党组成员,语气沉重地开场,“但是,功是功,过是过。‘腊子河’事故,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作为苏江油田的主要负责人,孙德海同志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领导责任,这是事实,不容回避。”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在场众人:“现在,孙德海同志不幸去世,这对他个人和家庭是巨大的悲剧,对事故的后续处理,也增加了复杂性。我们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既要实事求是地认定他的责任,也要……考虑实际情况,维护稳定大局。”
“实际情况”和“稳定大局”,这两个词被刻意加重。所有人都听懂了弦外之音。
“关于孙德海同志的死亡原因,”这位党组成员继续道,语气变得极为“严谨”,“根据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直接死因是‘急性心肌梗死’,也就是心源性猝死。这是一个医学事实。至于发病诱因,医生也提到了情绪激动等因素。孙德海同志在得知‘腊子河’事故的严重后果后,情绪悲痛、压力巨大,这是可以理解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他对事故的发生是深感痛心和自责的。这种心情,加重了他的身体负担,最终导致了不幸。这……也可以看作是他为事故承担责任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