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孙承宗奉命激辩群儒(2/2)
孙承宗面对围攻,神色不变。待反对声稍歇,他向前一步,朗声道:
“诸公所言,臣一一答之。”
“朱公言‘悖逆祖宗法度’。”孙承宗看向朱光祚,“臣请问:太祖高皇帝制定《大明律》时,是否说过后世子孙永不可改?洪武之后,成祖、仁宗、宣宗乃至孝宗、世宗,皆曾修订律法,增补条例,莫非都是‘悖逆祖宗’?”
朱光祚一时语塞。
“非也!”孙承宗声音坚定,“祖宗立法,本意为求善治。时移世易,若旧法已不适用,修订完善,正是遵循祖宗‘求治’之本意,何来悖逆之说?!”
他转向黄道周:“黄公引‘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此言差矣!此语出自《礼记》,本意为大夫有罪,不公开用刑,以维护其尊严;庶人贫贱,不必苛求礼仪细节。何曾说过‘大夫可违法而不究’?!”
“况且——”孙承宗提高声音,“黄公只引半句,却不提《礼记》亦言:‘礼者,禁于将然之前;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礼法本为一体,互为表里!我朝士大夫犯法,何时真正‘刑不上大夫’?方从哲、刘一璟谋逆,李可灼弑君,陛下可曾因其是大夫而免刑?!”
黄道周脸色微变。
孙承宗继续:“至于尧舜禹汤,确以人治而兴。然黄公只言其兴,不言其衰!夏桀、商纣、周幽,岂非人治而亡?秦以严法而亡,然严法非法治,乃暴政!法治者,良法善治也,岂能与暴秦苛法混为一谈?!”
他转向朱国盛:“朱御史忧军权旁落,臣可解惑。军权划分,非削弱军权,乃明确军权!战时自有《战时特别法》,授予将领临机专断之权;平时则依法练兵、依法补给、依法升迁,使军务井然,杜绝虚报兵额、克扣军饷之弊。此非束缚将领,乃保障将士!”
“至于‘蛊惑圣上放权’之诬——”孙承宗冷笑,“臣所言之‘权责划分’,乃明确内阁行政之权仍在皇权之下。陛下可依法任免内阁,内阁依法施政,大事仍需陛下裁决。此乃使君臣权责分明,各司其职,何来‘专权’之说?!”
最后,他面向刘宗周,语气转为恳切:
“刘公三忧,臣深敬之,然亦有解。”
“律令繁杂之患,在于编纂不当。新法编纂,当去芜存菁,化繁为简,使百姓易知,官吏易执。臣已提议编纂《大明律通俗解说》,在各府县张贴宣讲。”
“官吏僵化之忧,在于条文死板。新法将设‘紧急处置权’‘自由裁量权’等条款,使官员遇急事可权宜处置,事后备案即可,岂会误事?”
“礼法冲突之虑,最为紧要。然臣请问:礼与法,果真冲突乎?《大明律》中‘十恶’之条,‘八议’之制,皆本于礼。新法治国,非弃礼,乃以法护礼!使孝子不得因复仇而杀人,使清官不得因爱民而越权——此正是礼法相济,德法并治!”
孙承宗环视全场,声音洪亮:
“诸公反对法治,无非惧三事:一惧失特权,二惧担责任,三惧变祖宗之法。然请诸公细思:若无法治,今日陛下圣明,我等得展抱负;他日若遇……(他略过不敬之词),奸臣当道,诸公特权可保?身家可安?”
“法治,非但护民,亦护官,更护国!使清官不被诬,能吏不被谤,庸官不能滥竽,贪官无所遁形——此乃护天下之公器,非谋一己之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