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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竹林七贤之阮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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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风度,常以“竹林七贤”为精神图腾——嵇康锻铁而神清,阮籍长啸以裂云,山涛持重若鼎,向秀注庄而思玄,刘伶裸形于屋,王戎钻营于市,阮咸……却总在群像边缘微微侧身,衣裾半掩,琵琶斜抱,似笑非笑,欲言又止。后世画师绘《竹林七贤图》,阮咸常居末席,或立于松石暗处,指尖悬于弦上,却未落指;史家修《晋书》,其本传仅八百余字,夹在阮籍之后、王戎之前,如一枚被匆忙钉入竹简的薄竹片,轻而韧,却难承重载。

这并非疏忽,而是一种集体性的悬置——阮咸,是竹林中唯一未留下完整诗文集者,是七贤中唯一未见政论奏疏存世者,是唯一被正史以“任达不拘”四字轻描淡写盖棺者。然而,正是这“轻”,反成最重的疑云:一个精通律学、创制新器、通晓胡汉音声、被称“妙解音律,虽古之夔、旷不能过”的奇才,何以在思想史与艺术史上几近失语?他的琵琶为何被后世命名为“阮”?他与姑母之女私奔的惊世之举,究竟指向礼法崩解的狂欢,还是对宗法时间秩序的精密反抗?他醉卧猪栏、与豕共饮的荒诞行径,是佯狂避祸的生存策略,抑或一种前卫的行为艺术,在公元三世纪的中原土地上,提前演练了存在主义式的身体宣言?

这些疑问,并非猎奇式的历史八卦,而是叩击魏晋精神结构的关键楔子。阮咸不是竹林的配角,而是那个拒绝被编入既定叙事的“负空间”——他存在的全部意义,恰恰在于其不可被完全释读性。本文不拟为其“翻案”或“正名”,而试图潜入史料褶皱、乐律残章、器物铭文、墓葬图像与六朝笔记的幽微缝隙,打捞那些被主流史笔刻意省略、被时间之水反复冲刷却始终未能溶解的未解之谜。全篇以七个核心谜题为经纬,织就一幅动态的“阮咸认知地图”:每一处空白,皆非虚无,而是有待重新校准的坐标;每一次沉默,皆非终结,而是复调叙述的休止符。

二、第一重谜:律吕之秘——《律议》手稿失踪之谜

《晋书·律历志》载:“武帝泰始十年,诏荀勖、阮咸等定律。咸以为‘杜夔所制钟律,多有乖舛’,乃更造新尺,制黄钟之管,以正群音。”此语寥寥,却埋下巨大悖论:荀勖作为西晋首席律学家,其《笛律》《钟律》诸论洋洋万言,今尚存辑佚本;而阮咸作为实际参与修订并提出根本性质疑者,竟无只字律学专论传世。更吊诡的是,《隋书·经籍志》着录有“《律议》一卷,阮咸撰”,至《旧唐书·经籍志》已不见踪影,《新唐书·艺文志》亦付阙如。一部曾震动太常寺、引发朝堂激辩的律学巨着,如何在唐初百年间彻底湮灭?

疑点层层递进:其一,阮咸质疑杜夔律制“乖舛”,所指为何?杜夔为魏文帝时太乐令,所定雅乐以“黄钟为宫,林钟为徵,太簇为商”为基准,构建十二律旋宫体系。阮咸若仅指音高误差,荀勖用“古尺”测得黄钟律管长九寸,阮咸以“新尺”测得八寸九分,差一分毫——此属技术校准,何须另撰专论?其二,《世说新语·术解》载:“荀勖尝在晋武帝坐上食笋进饭,谓在坐人曰:‘此是劳薪炊也。’咸曰:‘此乃故车脚。’……咸曰:‘以新律度之,故知耳。’”此段被视作阮咸律学实践之证,然细究则骇然:律尺用于度量音高频率,岂能辨识木料陈腐?除非阮咸所创“新律”,已突破单纯音高计算,将材质振动频谱、木质纤维老化衰减系数、甚至木材生长年轮与节气律动的对应关系,悉数纳入律学模型——即,其律学本质或是“宇宙谐振学”,将音律视为贯通天、地、人、物的共振法则。

若此推断成立,则《律议》绝非技术手册,而是一部融合天文、历算、植物学、材料声学与哲学本体论的跨学科元典。其失传,恐非偶然散佚。考《晋书·荀勖传》:“勖性佞,深忌咸之才……咸每正色责之,勖衔之。”又《太平御览》引《竹林七贤论》:“咸议律,多忤勖意,勖密奏咸‘以律惑众,乱雅乐之本’。”可见,荀勖集团或借政治权柄,系统性清除阮咸律学话语。更值得玩味的是敦煌遗书p.2569号《乐书要录》残卷中,有一段被墨涂改的批注:“……阮氏新律,主‘气化八音’,谓金石丝竹匏土革木,非八类器,实八种气运之象。黄钟生子,应冬至一阳,其气升而凝为霜;林钟生未,应大暑,其气降而化为露……”涂改痕迹新鲜锐利,显系后世刻意删削。所谓“气化八音”,直指阮咸律学核心——音非物理振动,而是天地元气在特定时空节点的具象化显形。此说若存世,足以动摇儒家“乐者,天地之和也”的静态和谐观,代之以动态、生成、充满张力的宇宙节律论。《律议》之亡,亡的不仅是一卷书,而是一种被权力判定为“危险”的世界观。

三、第二重谜:器物之谜——阮咸琵琶的形制、定弦与失传演奏法

今人习称“阮”,实为“秦汉子”“琵琶”“阮咸”三名叠压之产物。《旧唐书·音乐志》明载:“琵琶、五弦及歌舞伎,自文襄以来,皆所爱好。至武成即位,尤好之。开府曹妙达、安未弱、安马驹之徒,虽非朝廷乐官,而皆以善弹琵琶,封王开府。又有阮咸者,亦善琵琶,因名焉。”此说将器名归于人名,却回避关键:阮咸所弹者,究竟是改良汉代“秦汉子”的四弦十二柱直项琵琶,抑或独创一种新器?

1980年,江苏南京西善桥南朝墓出土《竹林七贤与荣启期》砖印壁画,阮咸形象清晰可辨:坐姿,头微仰,左手按弦于长颈之上,右手执拨(非手指),琴体圆润硕大,似覆瓦状,颈细而长,弦数难辨,然其怀抱角度与嵇康所抚古琴截然不同,显非琴类。更关键者,1994年,山西太原北齐娄叡墓壁画中,一乐伎所持乐器,颈极长,共鸣箱呈正圆形,面板无品,弦轴斜列于项端——此形制与今日阮咸琴差异显着,却与日本奈良正仓院所藏唐代螺钿紫檀五弦琵琶(传为遣唐使携归)的“阮咸型”特征高度吻合。正仓院藏器腹内墨书“贤士阮咸”四字,虽学界多疑为后世伪题,但其形制确为“阮”之早期实证。

谜团由此深化:阮咸所创之器,是否本为五弦?《乐府杂录》载:“文宗时,有内人郑中丞善弹五弦,后为琵琶所替。”可知中唐以前,五弦琵琶仍存。而阮咸本人,据《世说新语·任诞》:“阮仲容先幸姑家鲜卑婢。及居母丧,姑当远移,初云当留婢,既发,定将去。仲容借客驴,着重服自追之,累骑而返。”此事发生于阮母丧期,按礼制,居丧禁乐,然阮咸竟于奔丧途中“累骑而返”,其行为本身即是对“礼”的践踏。若彼时他怀中所抱,正是一具新制五弦琵琶,其五弦是否暗喻“五常”之颠覆?——仁、义、礼、智、信,阮咸以“任达”解构之,五弦或为五道裂痕,专为刺穿虚伪礼教而设。

定弦之谜更扑朔迷离。今阮咸定弦为G-d-G-d(四弦),属纯四度-纯五度-纯四度框架。然《通典·乐典》引阮咸语:“夫乐者,和也,然和必有争。无争之和,死灰也。”此语暗示其音律哲学中,“争”(不协和音程)具有本体价值。若其五弦定弦为c-G-d-A-E(类似现代小提琴),则可自然生成泛音列与复杂和声;若为c-F-b?-E?-A?(全音阶),则契合胡乐调式。日本学者林谦三在《东亚乐器考》中指出,正仓院五弦琵琶的“第三弦”特别加粗,且面板下置有特殊共鸣簧片,拨奏时可激发持续嗡鸣——此或即阮咸所求之“第八音”:非弦上之音,乃器体共振之“余响”,是声音消逝后仍在空间中延宕的“听觉幽灵”。此“余响”,恰是阮咸音乐观的终极隐喻:真理不在确定的音符里,而在音符消逝后的寂静回响中。其演奏法失传,非因技艺艰深,而因它要求演奏者放弃对“音”的执取,转而聆听“无声之声”——此境,早已逸出技术范畴,步入禅悦与道境。

四、第三重谜:情爱之谜——鲜卑婢事件中的时间政治学

阮咸与姑母鲜卑婢私通,继而在母丧期间“借驴追婢”,此事被《世说新语》置于“任诞”门类,后世多解为放浪形骸之例。然细察时间线,疑窦丛生:阮咸之母卒年无考,但其姑母(阮籍之姊)嫁于鲜卑贵族,当在曹魏后期(约240-250年间),此时鲜卑部族正经历重大迁徙与分化。据《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注引《魏略》,魏明帝时,“鲜卑大人轲比能,尽收匈奴故地,控弦十余万,威震塞北”。阮咸姑母所嫁,极可能为轲比能部下某酋长。而阮咸生于约235年,其母若卒于255年前后,正值司马氏平定毋丘俭、文钦之乱(255年),辽东局势剧变,鲜卑各部或遭征讨,或被迫内附。

在此背景下,“追婢”行为骤然获得政治纵深:那被姑母“定将去”的鲜卑婢,或许并非普通奴仆,而是部落间质子制度下的“人质婢”——其存在,维系着阮氏与鲜卑某部的政治纽带。姑母远移,实为部族溃散后携残部南迁,婢女被带走,意味着阮氏失去北方重要盟友。阮咸“累骑而返”,表面荒唐,实为一次孤勇的政治挽留。其“重服”(丧服)在身,更构成绝妙伪装:居丧者行动受限,反成最佳掩护;世人只见其“越礼”,不见其“救局”。

更深一层,此事件暗含对“时间主权”的争夺。儒家礼法以“三年之丧”为绝对时间刻度,将个体生命强行纳入宗法循环。阮咸偏选此神圣时刻“破戒”,是以身体为刻刀,在礼法时间上凿开一道裂缝,植入另一种时间:鲜卑游牧民族的“季节时间”——逐水草而居,依星象迁徙,生死皆随天地节律流转,无固定周期。他怀抱琵琶追向北方,追的不仅是婢女,更是被中原农耕文明压抑的、流动的、野性的、属于草原的时间本身。那匹借来的驴,驮着丧服与琵琶,成为穿越两种时间体制的渡船。故而,此事之“未解”,不在道德评判,而在于我们能否理解:阮咸的“任诞”,实为一场静默的时间革命。

五、第四重谜:醉态之谜——猪栏共饮中的生态哲学

《世说新语·任诞》载:“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更起。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此事常被视作醉汉丑态,然若置于魏晋生态语境,则惊心动魄。西晋洛阳,人口逾五十万,城市排污系统原始,城郊粪池、垃圾场与居民区犬牙交错。猪,是当时最重要的“城市清道夫”,专食人畜排泄物与厨余。阮咸与猪共饮之“瓮”,极可能置于猪栏旁,瓮中酒液,实为发酵泔水与酒糟的混合物——此非美酒,而是早期生物发酵的活态实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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