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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章 桥头宵夜,熟人见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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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章 桥头宵夜,熟人见面

“陈陈陈陈陈...“”

小娜看到那辆黄色的餐车后,呆立在原地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这个顏色鲜艷,样式別致的骚气餐车,除了是陈默,还能是谁

最关键的是,除了陈默做的菜能穿越大街小巷略过其他烟火气息让人闻著就流口水,还有谁能做到这种程度

小娜呆了几秒钟,拔腿加速衝过去,站在餐车正前方看到车上那熟悉的文字:陈默的餐车。

果不其然,是陈老板!

再抬头去看的时候,车里那个穿著黑色西装的年轻人左手正拿著一个瓷坛盖子,右手握著小勺似乎要喝汤的样子。

“陈老板!”

陈默有些意外,自己专门找了没人的地方停车做菜的,这也能被发现

“娜娜,你好。”

小娜喷喷两声摇摇头,“生疏了嗷,还你好上了。陈老板,啥时候回来的呀,咋没听方老板他们说你要回来啊”

这话陈默没法接,自己现在不管去哪那都是一个念头的事情,比特么孙悟空的筋斗云都快。

“我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就算回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没必要弄的人尽皆知吧”

小娜撇撇嘴,起脚尖看著车內,“小陈老板,我刚大老远就闻著这个味儿了,你做的啥啊

光觉得好闻,就是闻不出来是什么东西呢。”

闻不出来很正常,就小娜这水平,最远也就跟著方志忠去过一趟豫省,从小到大就在景州长大的,別说海鲜,水產里头她连草鱼跟鲤鱼也分不清。

“我做的..:”

陈默忽然想到,刚好自己做了这么大一罈子,自己吃又吃不完,就这么燉著的话放一宿明天也没法吃,那岂不是说就可以...卖点儿

这该死的摆摊基因!

“我做的佛跳墙,怎么样,有兴趣不”

“佛跳墙”

果然,小娜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眉毛都快要飞起来了,这道菜可以说实在是太出名了,在华夏基本上绝大多数的人都听说过这个名字。

同样,绝大多数的人,也绝对都没吃过这玩意儿。

小娜就是其中之一,“当然要尝尝啦!就是,这个菜肯定很贵吧”

陈默这人就不爱做亏本买卖,但今天这个买卖肯定是得亏本做了。

这些食材在纽约买的,物价基本上是国內的四五倍,有些稀罕东西甚至是国內物价的十倍。

真要按照成本去计算的话,那可就贵的没边儿了。

陈默也不知道该怎么卖比较好,就隨口说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平价的数字,“还行吧,我打算一碗卖个38元就可以了。”

小娜嗯了声,那个碗就在柜檯上摆著,很小,是以前用来装蛋饺的碗,38块钱的话还是有些贵,但这是佛跳墙啊,好像又不算很贵。

不管怎么说,能在这么晚遇到小陈老板这已经不是贵不贵的事情了,小娜豪气的挥挥手,“先给我来一份儿吧!”

陈默把勺子伸入坛中,“这里头食材比较多,留到什么全靠缘分!”

当然,鱼翅在底下,要想吃的话可得等上边儿的东西都卖的差不多才能吃到。

这种菜如果在饭店的话,一般来说做好之后要先倒出一半儿的食材放到桌上供客人食用。

之后再將装有鱼翅的竹算取出,连汤带菜摆盘后上桌供客人二次食用。

可陈默现在用的罈子实在是太大了,直接吃是很不现实的做法。

陈默就很隨意的伸入坛里,留出两碗,递给小娜一碗自己留了一碗,“我也是第一次做,尝尝值不值38块钱。”

小娜端著碗嗅了嗅,“肯定值啊!您的手艺在桥头要说第二,谁敢说第一啊!”

说著话的时候,碗里福寿全的味道直勾勾的往鼻子里窜。

这是一种非常复合的鲜香味,先前隔著老远的时候闻著好像是大海的味道,可现在离的近了再闻,又明显能闻到其他肉类的味道。

有鸡肉的鲜香,有猪肉的味道,还有些许羊肉的味道..,

这些味道混合起来,变的穿透力极强,小娜使劲吸了口气,只觉得后脑勺都开始喻喻响。

不敢多犹豫,赶紧拿筷子夹著里边儿一块儿她还算认知的食材一一海参。

“唔.”

小娜不受控制的呻吟了出来,

吃入嘴里方才感觉出来,这海参被燉煮的极为软烂,可咀嚼的时候又不失弹嫩,每一次咬下时齿间都要渗出仿佛是浓缩起来的海洋鲜甜风味。

“好吃啊,小陈老板,佛跳墙原来这么好吃呢咱今天也算是开了眼了。”

“呵呵,好吃就行。”

陈默也有点迫不及待了,这菜本来就是自己的宵夜,

赶紧夹了块儿鲍鱼丟嘴里,再来块儿花冬菇,虽然是菌类,但口感肥厚多汁,把其他食材煮出来的鲜香味完全的吸入了进去。

每一口都能带给味蕾极致的享受。

“的確可以,难怪这道菜能成为闽菜中最出名的菜品,不是没有道理的。”

陈默端著碗喝了口汤,微微嘆息,“唯一可惜的就是,製作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

即便是自己已经做过了一次,而且还是製作了长达二十多个小时。

但如果要让自己再復刻一遍的话,在不看食谱的情况下也很难做到。

接连吃了好几种食材,基本上口感都是围绕软糯嫩弹的节奏来的,倒是那些陆地上的食材口感有些不同。

陈默喝完这口汤,大大的呼了口气。

“果然,汤才是真正的精华啊!就是这一口下去,尿酸起码得到七八百了吧”

汤汁的口感粘稠,顺滑。

这也是因为长时间的煨煮析出了大量的胶原蛋白,尤其是鱼唇和猪蹄筋,毫无疑问,把汤汁如果稍作过滤的话放在冰箱里冷藏,第二天这绝对是极品皮冻!

皮冻好吃是好吃,但跟现在的汤汁比起来还差点意思。

滚烫的汤汁喝到嘴里,再顺著食道流入腹部。

因为粘稠的特质,好像每流经一个地方都会残留下些许的汤汁,这些味道飘洒在流经之处久久不会退散,急的陈默赶紧又喝了一口。

一小碗福寿全,就这么三两口吃没了,连汤也喝的乾乾净净。

陈默准备再盛一碗的时候,只看到有个黄色小碗伸到自己面前,“好吃好吃,小陈老板给我再来一份儿吧!”

不愧是足疗店的金牌销售,就算有点贵,但吃起来那也是毫不含糊。

陈默点点头,又盛了两碗。

二人正要吃的时候,就听见一声惊呼。

“默哥”

“哎我去,真是默哥”

陈默扭头去看,只见一位穿著篮球运动背心和大裤的小伙子愣头愣脑的往过走,“哎妈呀,

默哥,好久不见啊臥槽。”

“你说话能不能文明点儿”

马强嘿嘿傻笑著凑过来,“哎默哥,自打你离开我们学校以后那地方现在就成夜市美食街了,

您是不知道有多热闹,每天晚...你们吃啥呢”

之前陈默做公司调研的时候跟木沐去体院摆摊过一段时间,后来那个地方又有人跟风去摆摊,

没想到自己离开之后竟然也渐渐的演变成了小吃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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