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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章 随意批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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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挨打,后尝甜。

先尝甜头、再挨打。

两者之间区别可大了。

后者只会徒增怨恨,而前者却总能收获感恩。

当然,这些“土王”们在被捕的第二天就不再是部落认可的首领了。

土著部落的规矩简单又残酷:首领被抓,就等于失去了资格。部落会立刻推举新的头人。

但把他们放回去,至少能一定程度上影响土著们的倾向——

反正这群东南亚猴子本就是一帮墙头草。

对曾经作乱的吕宋土著而言,以往问题基本上都了结了。

真正头悬利剑的,反而是平定叛乱的功臣——李知涯。

通过听闻一些风声,李知涯确认那水师总兵封通海早晚要解决自己,但具体什么日子不确定。

或许是要从姚博那边得到点什么好处才肯动手?

可他又从未明示过。

姚博也弄不清楚封通海究竟要得到什么。

李知涯倒也不急。

反正部下都操演不停。

一旦撕破脸,他能保证自己的炮弹一定先轰到水师兵马的脸上,这就够了。

于是乎,他每天就读书看报、研究往后路径,以消磨时间。

这天下午,阳光透过窗格,在书房地上投出明暗相间的光影。

李知涯坐在书案后,手里拿着最新一期的《岷埠商报》。

这报纸是南洋华人自己办的,半月一期,印得粗糙,但消息灵通。

除了商情货价,偶尔也会登些时评文章。

今天这期,有两篇文章吸引了他的注意。

一篇叫《国野之分》。

文章由先秦时期“国都之人曰国人,非国都之人曰野人”起头并展开。

指出纵然过了两千年,还是没有变化。

如今仍是顺天府的人算人,顺天府以外的都特么是“野人”,不被朝廷当回事。

继而罗列了一大堆朝廷的歧视、官府的区别对待——

“野人”科举名额只有“国人”的三分之一,却要缴纳两倍的赋税。

“野人”犯法,判得比“国人”重。

“国人”欺压“野人”,官府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朝廷在各地架设玉花树场,选址永远在“野人”聚居区,美其名曰“福泽四方”,实则是把灾祸往“野人”头上引。

最可笑的是,连赈灾都要分三六九等——“国人”先领,“野人”等着。

写到后面,文章完全变成撰稿人的情绪宣泄——

“什么国野之分?分明是嫡庶之别!

顺天府是嫡子,我等皆是庶出!

庶出便该死么?

庶出便活该被抽精气、被榨骨血、被当成柴火烧了暖那嫡子的屋么?”

李知涯看罢不免发笑:写这篇文章的一定是个‘野人’了。

还是个郁郁不得志的野人!

但笑过之后,他心里又有些发沉。

文章说的,都是实情。

他自己就是“野人”——生在南方,羁旅海外。

在朝廷眼里,他这样的就是“化外之民”,是“蛮夷”,是“野人”。

招安他,不过是权宜之计。

用完了,随时可以扔掉。

就像现在。

他摇摇头,翻到下一页。

另一篇文章叫《华夷之变》。

客题并不新鲜,内容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不过其中有个观点却颇为独到,并和前一篇《国野之分》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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