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随意批评(1/2)
先挨打,后尝甜。
先尝甜头、再挨打。
两者之间区别可大了。
后者只会徒增怨恨,而前者却总能收获感恩。
当然,这些“土王”们在被捕的第二天就不再是部落认可的首领了。
土著部落的规矩简单又残酷:首领被抓,就等于失去了资格。部落会立刻推举新的头人。
但把他们放回去,至少能一定程度上影响土著们的倾向——
反正这群东南亚猴子本就是一帮墙头草。
对曾经作乱的吕宋土著而言,以往问题基本上都了结了。
真正头悬利剑的,反而是平定叛乱的功臣——李知涯。
通过听闻一些风声,李知涯确认那水师总兵封通海早晚要解决自己,但具体什么日子不确定。
或许是要从姚博那边得到点什么好处才肯动手?
可他又从未明示过。
姚博也弄不清楚封通海究竟要得到什么。
李知涯倒也不急。
反正部下都操演不停。
一旦撕破脸,他能保证自己的炮弹一定先轰到水师兵马的脸上,这就够了。
于是乎,他每天就读书看报、研究往后路径,以消磨时间。
这天下午,阳光透过窗格,在书房地上投出明暗相间的光影。
李知涯坐在书案后,手里拿着最新一期的《岷埠商报》。
这报纸是南洋华人自己办的,半月一期,印得粗糙,但消息灵通。
除了商情货价,偶尔也会登些时评文章。
今天这期,有两篇文章吸引了他的注意。
一篇叫《国野之分》。
文章由先秦时期“国都之人曰国人,非国都之人曰野人”起头并展开。
指出纵然过了两千年,还是没有变化。
如今仍是顺天府的人算人,顺天府以外的都特么是“野人”,不被朝廷当回事。
继而罗列了一大堆朝廷的歧视、官府的区别对待——
“野人”科举名额只有“国人”的三分之一,却要缴纳两倍的赋税。
“野人”犯法,判得比“国人”重。
“国人”欺压“野人”,官府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朝廷在各地架设玉花树场,选址永远在“野人”聚居区,美其名曰“福泽四方”,实则是把灾祸往“野人”头上引。
最可笑的是,连赈灾都要分三六九等——“国人”先领,“野人”等着。
写到后面,文章完全变成撰稿人的情绪宣泄——
“什么国野之分?分明是嫡庶之别!
顺天府是嫡子,我等皆是庶出!
庶出便该死么?
庶出便活该被抽精气、被榨骨血、被当成柴火烧了暖那嫡子的屋么?”
李知涯看罢不免发笑:写这篇文章的一定是个‘野人’了。
还是个郁郁不得志的野人!
但笑过之后,他心里又有些发沉。
文章说的,都是实情。
他自己就是“野人”——生在南方,羁旅海外。
在朝廷眼里,他这样的就是“化外之民”,是“蛮夷”,是“野人”。
招安他,不过是权宜之计。
用完了,随时可以扔掉。
就像现在。
他摇摇头,翻到下一页。
另一篇文章叫《华夷之变》。
客题并不新鲜,内容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不过其中有个观点却颇为独到,并和前一篇《国野之分》相呼应。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