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第二场(1/2)
交完第一场试卷后,贡院内短暂的嘈杂复归沉寂。
青文靠在冰冷的板壁上,任由疲惫感从四肢百骸蔓延开来。
号房里弥漫着臭味、汗味和食物残渣混合的浑浊气息。
衙役分发了简单的午饭。青文咀嚼着杂面馒头,食不知味。
硬饼还剩下一些,但他实在咽不下了。喉咙干得像要冒烟,他小口喝着凉水,润了润喉咙便放下了。
趁着间隙,青文去了一趟茅厕,排队许久方得解决。
回来后,他伏在考案上试图歇息,可第一场的文章片段在他脑中盘旋不去,扰得他心神难宁。
休息也没怎么休息好,未时刚过,差役就开始吆喝:
“第二场,招覆——发题——!”
青文深吸一口气,拍了拍脸,强迫自己清醒。伸手接过考卷后,照例先检查,然后屏息看去。
第一道,八股文题:
“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夫然后行。”
出自《论语·卫灵公》,青文默念。又是修身持守的题目。
经过第一场对“仁人”公私之辨的研磨,再看此题,感觉似乎更深了一层。
这“忠信笃敬”不仅是外在行为准则,更是内心那根须臾不可离的“主心骨”。
他记下思路,暂不动笔。
第二道,策问题:
“问:河内县地处丘陵,田土瘠薄,民多贫乏。
县有常平仓,然积谷有限;户有丁壮,然多以采薪、短工为业。
今欲上遵朝廷恤民之旨,下谋本县生民之利,当如何尊祖制、守成规、革时弊?
试陈其要。”
看到这具体到“河内县”的题目,青文精神一振,疲倦感都驱散了几分。
这才是陆先生常说的“有用之学”!
题目将“尊祖、守成、革弊”三个大词,牢牢钉在了一个具体的、贫瘠的“河内县”里。
有山有田但产出有限,百姓穷困,常平仓空虚,劳力廉价——这几乎是清泉县、安平县许多乡村的缩影。
答题绝不能空谈经义,必须给出切实、具体、可操作的对策。他脑中飞快地组织着。
看到第三题时青文倒吸一口凉气。
这是一道全新的题型,将律法判语与算学结合:
“案例:本县民张三,猝亡。遗二子,长曰甲,次曰乙。遗业计有:祖宅一座,田二十亩(中田),牛一头,羊五只,积储银钱若干,布若干匹。
甲以长自居,欲得七成;乙以同出辩之,欲均分。争执不下,遂殴斗。试问:
一、若殴斗致乙轻伤,如何断?
二、若殴斗致乙重伤(折一肢),或致乙死,又当如何断?
三、试依常情估算上述家产之值,并依律、理、情,详述析产之依据与大概数额。”
看完题,青文眉头深深蹙起。不给具体数值!这考法,他在书院从未见过,陆先生也未曾特意提过。
他甩甩头,抛开畏难情绪,开始在脑中细细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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