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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5章 法条下的生死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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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公绰走回案后,重新坐下。他提起笔,在空白牒文上写字。毛笔划过纸面的沙沙声,像春蚕在啃食桑叶。

“贪财者,”他边写边说,“贪的是实实在在的钱。三贯钱能数,能称,能追回。朝廷律法打他板子、夺他官职,他知道疼,知道怕。假以时日,或许真能明白‘不该拿’三个字怎么写。”

胖子抬起头,眼中燃起一丝希望。

“但你,”柳公绰笔锋不停,眼睛却盯着赵文谨,“你贪的是权力的幻觉。你以为把《律疏》嚼碎了、咽下去,拉出来的就是金科玉律?错了。你拉出来的不过是裹着墨香的粪便,臭不可闻,还玷污了律法原本的样子。”

赵文谨脸色惨白:“下、下吏只是依法……”

“依法?”柳公绰轻笑,“你依的是字的形,不是法的魂。知道为什么历代都要修律疏么?因为字会旧,墨会褪,但‘公道’两个字,从仓颉造字那天起就没变过模样。”

他放下笔,吹了吹牒文上的墨迹。

“来人。”柳公绰说,“贪赃吏杖八十,夺职遣返原籍。其赃款加倍追缴,补入县学。”

胖子嚎啕大哭,这次是劫后余生的哭。

“舞文弄法吏赵文谨……”柳公绰顿了顿。堂外百姓屏住呼吸。

“斩。”

满堂死寂。连哭泣声都噎住了。

赵文谨猛地抬头:“大人!下吏未贪一钱!未害一命!依律最重不过流刑——”

“你害了。”柳公绰打断他,“你害了邓县百姓对律法的信任。今日你为陈家少爷脱罪,明日李家、后日张家都会知道:原来律法是根可以随意弯曲的藤条。长此以往,谁还信法?无信之法,与无刃之刀何异?”

他站起身,袍袖拂过案几:

“贪赃者坏的是仓库,你坏的是地基。仓库漏了可以补,地基朽了——”他跺了跺脚下的青石板,“整座衙门都会塌。”

刽子手的刀在午时三刻落下时,柳公绰已经骑上了马。邓县令追出来,脸色比赵文谨最后时刻还要白:

“大人,这、这判决是否太峻急?恐遭非议……”

柳公绰勒住缰绳,回头看了一眼衙门口围观的百姓。有人拍手,有人低语,更多的人沉默地看着。

“知道为什么选在正午行刑么?”他突然问。

县令茫然摇头。

“阳光最盛时,影子最短。”柳公绰抖开缰绳,“让所有人都看清楚——玩弄律法的人,连影子都不会剩下。”

马蹄声嘚嘚远去,碾过青石板上的积水,溅起的水花里,映着邓县衙门飞檐上一角湛蓝的天。

司马光说

《资治通鉴》记此事,惜墨如金:“公绰过邓县,二吏犯法,一赃污,一舞文。公绰判曰:‘赃吏犯法,法在;奸吏乱法,法亡。’诛舞文者。”司马温公以此事入鉴,非独彰柳公绰之明察,实忧北宋中叶以降,胥吏舞文之弊渐深。其笔锋如刀,剖开千年官场顽疾:贪腐可见,而“依法枉法”之害,常隐于青词妙笔之间,噬法理根基于无形。

作者说

柳公绰的判决看似反直觉,实则触及法治文明的核心困境:我们究竟在守护法律的字句,还是法律的精神?

贪赃者如同公开的叛军,旗帜鲜明,讨伐有据;而舞文者却是穿着律法袍服的间谍,在条文堡垒内部拆砖卸瓦。历代王朝多严惩贪腐,而对“技术性违法”网开一面,实则是未能识破后者更具腐蚀性的本质。

更有趣的是,柳公绰作为儒家士大夫,此判却暗合法家“重术”思想——他惩罚的不是违法结果,而是扭曲法律解释权的行为。这种跨越流派的智慧提示我们:真正的法治扞卫者,必须同时是语言的守夜人。当法律条文成为可随意捏弄的橡皮泥时,社会契约的基石便开始沙化。

今日读史,或觉“斩”刑过峻。然若置于中晚唐藩镇渐强、中央法度屡遭侵蚀的语境中,此雷霆手段恰似一剂虎狼药,非此不能震慑那些在律法字缝里搭建私利阁楼的“聪明人”。历史的有趣之处在于,柳公绰大概没想到,他斩断的不仅是赵文谨的脖颈,更是后世无数“合法伤害权”拥趸的精神脐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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