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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6章 合作初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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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的深圳,暑气渐消。

郭春海坐在潮州商会二楼会客室里,面前的紫砂茶杯里茶汤清亮,袅袅热气带着铁观音特有的兰花香。他对面坐着三个人:阿强、潮州商会的陈会长,还有一个是陈会长介绍的香港商人,姓林,五十来岁,穿着合体的西装,戴着金丝眼镜,说话慢条斯理,一看就是见过世面的。

“郭先生,阿强跟我讲了你们合作社的情况。”林先生抿了口茶,用略带港味的普通话说,“我很感兴趣。能把东北的山货运到南方,又能把南方的电器运到北方,这样的渠道很有价值。”

“林先生过奖了。”郭春海不卑不亢,“我们合作社刚起步,很多地方还不成熟,需要学习。”

“谦虚是好事。”陈会长插话,“但该争取的也要争取。春海啊,林先生在香港做进出口贸易多年,人脉广,资金足。你们如果能合作,是双赢。”

这正是今天会面的目的。阿强牵线,陈会长做中间人,促成合作社与香港林先生的合作。如果谈成,合作社就能打通香港这条线,货源更广,价格更优。

但郭春海很谨慎。合作是好事,但怎么合作,利益怎么分配,谁说了算,这些都得谈清楚。他不想像有些内地企业那样,被港商占了便宜还感恩戴德。

“林先生,不知道您想怎么合作?”郭春海问。

林先生放下茶杯,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我草拟了一份合作协议,郭先生可以先看看。”

郭春海接过文件,厚厚十几页,条款密密麻麻。他仔细看了一遍,眉头渐渐皱起来。文件的核心内容是:林先生出资一百万,占合作社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负责香港方面的货源;合作社负责内地运输和销售,占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

这是要控股。

郭春海把文件放下,看着林先生:“林先生,您的意思是要收购合作社?”

“不是收购,是合作。”林先生纠正,“我注资,扩大合作社规模,把生意做大。我有香港的资源,你们有内地的渠道,强强联合。”

“那为什么您要占百分之五十一?”

“我出资多,自然要占大头。”林先生说得理所当然,“而且香港那边的货源我来解决,这都是我的资源。”

郭春海沉默了片刻,说:“林先生,合作社不是我一个人的,是全体社员的。股份的事,我一个人做不了主。而且,您可能不了解合作社的情况——我们不是缺钱,是缺稳定的货源和销售渠道。资金,我们自己能解决。”

这话说得很直接。林先生有些意外。他接触过不少内地企业,都是求着港商投资,给多少股份都行。像郭春海这样拒绝的,少见。

“郭先生,一百万不是小数目。”林先生说,“有了这笔钱,你们可以买更多的车,开更多的店,把生意迅速做大。”

“钱确实重要,但控制权更重要。”郭春海说得很坚定,“合作社是我们一手创办的,就像我们的孩子,不能让别人当家。”

气氛有些僵。阿强赶紧打圆场:“林先生,郭队长,大家都是为了把生意做好。条件可以谈,慢慢商量嘛。”

陈会长也劝:“春海,林先生是诚心合作。你们再谈谈,找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郭春海想了想,说:“林先生,我有个提议,您看行不行。我们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您占百分之四十九,合作社占百分之五十一。您负责香港货源,我们负责内地运输和销售。利润按股份分成。”

林先生摇头:“这样我的风险太大。我出一百万,还要负责货源,却只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不公平。”

“那您觉得多少合适?”

“最少百分之五十一。”林先生寸步不让。

谈判陷入僵局。郭春海知道,如果坚持控股,合作可能谈不成。但放弃控股权,合作社就可能失去自主权,变成给别人打工。

他需要时间思考。

“林先生,这样吧。”郭春海站起来,“您给我的文件,我带回去仔细研究研究。我也需要跟合作社的兄弟们商量。三天后,我给您答复。”

“可以。”林先生也站起来,跟郭春海握手,“郭先生是爽快人,我希望我们能合作成功。”

从商会出来,阿强送郭春海回招待所。路上,阿强说:“郭队长,林先生的条件其实不错。一百万啊,在深圳都能买好几套房了。”

“钱是好东西,但不能为了钱丢了根本。”郭春海说,“阿强,你说实话,林先生这人可靠吗?”

阿强想了想:“我跟林先生打过几次交道,人还算靠谱,生意做得大,在香港、东南亚都有生意。就是……就是有点瞧不起内地人,觉得咱们土,不懂做生意。”

郭春海点点头。他能感觉到林先生那种优越感,虽然掩饰得很好,但举手投足间还是流露出来。

回到招待所,郭春海把格帕欠和二愣子叫来,商量这件事。

“队长,我觉得不能答应。”二愣子听完就说,“合作社是咱们的心血,凭什么让外人控股?”

格帕欠想得深一些:“队长,如果合作了,咱们能有什么好处?”

“好处很明显。”郭春海分析,“一是资金,一百万能解决很多问题;二是货源,林先生在香港有关系,能拿到便宜的好货;三是市场,通过林先生,咱们的货可能卖到香港甚至国外。”

“那坏处呢?”

“坏处就是可能失去控制权。”郭春海说,“占百分之五十一就是绝对控股,重大决策林先生说了算。到时候,合作社往哪发展,怎么发展,可能就不由咱们做主了。”

三个人都沉默了。这是个两难的选择。要发展,需要资金和资源;要自主,就得放弃这些。

“队长,咱们能不能自己筹钱?”二愣子问。

“筹一百万?”郭春海苦笑,“合作社现在所有资产加起来,也就五六十万。而且这些钱都在周转,抽不出来。”

确实,合作社摊子铺得大,野味店、歌舞厅、运输队都在扩张,处处用钱。账面上有点利润,但马上又投入再生产了。要拿出一百万现金,根本不可能。

“那……跟社员们集资?”格帕欠提议。

“也不行。”郭春海摇头,“社员们刚过上好日子,手里有点钱,但都是血汗钱,不能让他们冒险。而且集资一百万,得多少人凑?管理起来也麻烦。”

左右为难。

郭春海一夜没睡好。躺在床上,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这件事。合作,还是不合作?控股,还是放弃?

他想起重生前的经历。前世他见过太多企业,为了融资出让控股权,最后被资本绑架,失去了初心,也失去了方向。有的甚至被踢出局,辛苦创办的企业成了别人的。

不能重蹈覆辙。

但也不能固步自封。改革开放的大潮来了,机会稍纵即逝。如果因为怕失去控制权而不敢合作,合作社可能就错过了做大做强的机会。

得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第二天一早,郭春海给合作社打了个长途电话,把情况跟金成哲说了。金成哲在电话那头听了很久,最后说:“队长,这事得你拿主意。但我觉得,合作社的根在兴安岭,魂在咱们这些兄弟手里。钱可以挣,但魂不能丢。”

这话说到郭春海心里了。是啊,合作社的魂是什么?是山里人的朴实,是猎人的血性,是共同富裕的梦想。如果为了钱丢了这些,那合作社还是合作社吗?

“我明白了。”郭春海说,“成哲,你帮我算笔账。如果咱们不跟林先生合作,靠自己发展,最快多久能攒够一百万?”

电话那头传来算盘声——合作社财务室用的还是老式算盘。过了一会儿,金成哲说:“按现在的利润,一年能赚三十万左右。但要攒够一百万,得三四年,而且这期间不能有大的扩张。”

三四年,太长了。深圳的发展速度,一年一个样。等三四年后,机会早就过去了。

得另想办法。

挂了电话,郭春海在房间里踱步。突然,他想到一个主意——为什么一定要林先生注资?可以让他以货源入股啊!

林先生的优势是香港的货源,那就让他用货源来换股份。他负责提供稳定、优质、价格优惠的货源,合作社负责销售。利润分成,但控股权还在合作社手里。

这个想法让他兴奋起来。他立刻去找阿强,把这个想法说了。

阿强听了,眼睛一亮:“这个办法好!林先生最值钱的就是货源,不是钱。用货源换股份,他不用出现金,风险小;你们也不用出让控股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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