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深耕(1/2)
刘局长摆摆手:“老李,你别急,那位领导也就是询问,没下结论。我的看法是,我们发函,事实清楚,程序合规,目的正当,没什么好指摘的。
不过,”他转向韩东,“这也提醒我们,以后处理这类涉及外部单位、可能引起一些‘反应’的事情,或许可以在方式方法上,考虑得更周全一些。
当然,这次的事情,你们处理得对,我叫你们来,就是通个气,有个心理准备,估计那边单位,很快也会有正式回复。”
韩东明白了刘局长的意思,他点点头:“局长,我明白了,我们坚持按规矩办事,但也注意方式方法,这件事,我会关注后续进展。”
果然,几天后,铁路公安局收到了举报人所在单位党委办公室的回函。
回函语气客气,表示已收到去函,高度重视,经了解,该同志在外的行为确有不妥之处,单位已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该同志也认识到了错误,今后将加强管理云云。回函末尾,还感谢铁路公安机关的监督。
一场风波,至此才算真正告一段落,虽然过程有些波澜,但结果明确。
铁路公安局维护了执法权威和民警权益,表明了在规范化建设上的坚定态度,也让内部外部都看到了其处理复杂问题的原则性和执行力。
西直门站派出所的风波渐渐平息,但由此引发的讨论和反思,却在铁路公安局内部持续发酵。
韩东提出的“示范不是盆景,允许试错,但必须整改、必须出经验”的思路,以及后续对不实举报的强硬回应,给全局上下都留下了深刻印象。
规范化建设,不再是悬在头顶、令人紧张不安的一把剑,而是逐渐被看作既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保护自身、有力履职的盾牌。
李茂才的执法监督办公室,也调整了工作方法。
他们不再满足于挑刺和通报,开始更多地结合基层暴露出的具体问题,与法制科、相关业务部门一起,研究制定更细化、更具操作性的指引。
针对西直门所暴露出的纠纷警情处置难题,监督办和法制科汇总了几个试点单位的讨论意见。
又征求了基层老民警的经验,很快拿出一份《常见站车治安纠纷现场处置规范化指引(试行)》。
这份指引不再只是原则性要求,而是列举了几种典型纠纷场景,如争抢座位、口角推搡、醉酒滋事等。
明确了不同情况下民警的现场控制、调查取证、调解处理的步骤、权限和注意事项。
特别强调了“现场指挥员”在紧急情况下的临机决断权及其边界,以及必须记录在案的硬性要求。
这份指引下发到基层所队,反响不错,觉得“有点用”、“知道该怎么干了”。
韩东看到这份指引,对李茂才说:“这就对了,规范化不是把大家的手脚捆死,而是给大家一套在复杂情况下也能正确、有效出手的‘标准动作’。我们制定规则的人,要多想想基层用起来顺不顺手。”
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推进,除了西直门所,另外几个试点单位也开始陆续呈现出一些积极变化。
有个线路警务区,针对夜间巡线容易疏忽、记录不全的问题,设计了简易的“巡更打卡”。
有个乘警支队,总结了在列车上调解旅客矛盾、防止事态升级的“三步工作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