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云澈的过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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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拾把狗尾巴草从嘴里拿下来。“以后?活到以后再说。”
“认真问的。”
阿拾想了想。“想有一个自己的地方。不用多大,能躺下就行。不用跟别人挤。不用怕睡着之后被人赶。”
沈禾低下头,看着水面。“我想把我爹的医馆开大一点。开到所有看不起病的人都能来拿药。不用偷偷摸摸地拿,不用怕被我爹发现。就——光明正大地拿。”
“那你收钱吗?”
“收一点。够吃饭就行。”
然后她转过头看着我。“你呢?”
我蹲在石头边上,手里握着那根铁丝。水面上的波纹从我脚下荡过去。“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一个在冬天里活过来的孩子,脑子里没有“以后”这个词。
那天晚上回去的路上,沈禾走在最前面,阿拾走在中间,我走在最后。月亮从云缝里露出来,把三个人的影子投在雪地上。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有没有意识到——那种三个人一起走在同一条路上的感觉,以后再也没有了。
沈禾从怀里掏出那枚铜钱的时候,是一个下雪天。铜钱用红绳穿着,磨得很旧,上面的字已经快看不清了。红绳也旧了,洗得褪成了淡粉。
“这是我娘留给我的。我娘说,铜钱是圆的,代表事情总会转回来。好事会转回来,坏事也会转回来。所以做好事的时候不用急,做坏事的人也不用得意。都会转回来的。”
她把铜钱放在山神像的手掌心里。“等以后我们都长大了,我就把医馆开在镇子东头。阿拾你给我当跑腿的,云澈你给我抓药。工钱不多,但管饭。”
“那就说定了。等我们都长大了,谁都不许忘。”
阿拾说好。我什么都没有说,但铜钱在那个下雪天里,安安静静地躺在泥塑的手掌心里。圆的。
那年秋天镇上闹了时疫。不是什么大疫,但沈禾的爹忙不过来,她跟着跑前跑后。我们再见到她的时候,她蹲在医馆后门的台阶上,脸埋在膝盖里,肩膀一下一下地抽。
我和阿拾站在巷子口。阿拾往前迈了一步,又停住了。我没有说话,只是走过去,站在台阶旁边,替她挡着从巷口吹过来的风。
后来她不哭了。用袖子在脸上用力抹了两下,站起来。“我以后要把医馆开大。开到药够的地方。开到不用差那一天的地方。”
她说这话的时候,巷子里的风忽然大了一下。把她右边那根快要散掉的羊角辫彻底吹散了,头发披下来,遮住了半张脸。她没有去理。
那天晚上回去的路上,沈禾在破庙门槛内侧放下了一个药碾。小的,巴掌大,铁质的。她攒了半年的零钱才买到的。本来说等以后医馆开大了再用。药碾放在门槛内侧,铁质的手柄在月光下泛着一层冷冷的青光。
那天白天沈禾来找过我们,说晚上不过来了,她爹要去邻镇出诊,她在家里看门。她从怀里掏出三个枣,一人一个。阿拾把枣核含在嘴里,含了一下午。
傍晚起了风。不是普通的风,是那种从北边山隘里灌过来的穿堂风,把镇子主街上的幌子吹得啪啪响。我蹲在破庙门口,看着风把地上的雪卷起来,在空中扬成一片白雾。阿拾缩在角落里,裹紧棉袄。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我看见了光。不是月光,不是星光——是火光,从镇子方向亮起来的。
我站起来。阿拾也站起来。两个人同时往外跑。
我们跑到镇子东头的时候,医馆已经烧透了。火从屋顶蹿出来,把半边天空映成橘红色。火星被风卷起来,飘到隔壁的房顶上。
有人在喊,有人在跑,有人提着水桶往火上泼。老郎中不在,去邻镇出诊了。医馆里只有沈禾一个人。她本来不应该在的。但她傍晚的时候想起她爹去邻镇路上没带干粮,回家蒸了一锅饼。
火灭了之后,医馆只剩下半面熏黑的墙。墙根下压着沈禾攒了半年才买齐的那套小药碾,铁质的手柄被烧得变了形,弯成一个扭曲的弧度。
阿拾蹲在街对面,把脸埋进膝盖里。肩膀一下一下地抽。没有声音。
我在废墟里站了一整夜。
她的名字叫沈禾。禾是庄稼,还没长成稻谷的样子。青的,直的,风一吹就弯一下,风停了又直起来。她没有等到长大,没有等到把医馆开在镇子东头的那一天。
火灭之后的第三天,我在废墟里找到了那枚铜钱。掉在墙缝里,被烟熏得发黑。红绳烧断了,铜钱本身还在。圆的。我把它攥在掌心里,攥了很久。
阿拾蹲在破庙角落里,面前放着沈禾留下的冻疮膏罐子。罐子已经空了,他还没扔。“她那天晚上不该回去的。她回去是为了给她爹蒸饼。她爹那天根本不需要干粮。她就是想让她爹吃口热的。”
破庙外面又开始下雪了。
“粮商。”阿拾说了两个字。
我没有回答。但我在心里把这句话记下了。
我已经想了三天——粮商家的大门朝哪开,有几个家丁,后院墙有多高,夜里几时熄灯,我全部记住了。但我没有动手。
不是不敢,是因为我看见粮商的小儿子每天傍晚会从后门跑出来,在巷口等一个卖糖葫芦的老人,买两串糖葫芦,自己吃一串,另一串拿回去给他姐姐。和苏禾一样,会从怀里掏出半个饼分给别人。和粮商不一样。
我分得清谁做的,谁没做。沈禾教我的。但我记住了粮商。记住了那张脸,记住了那扇大门朝哪开。
阿拾是腊月最后一天走的。他走的时候天还没亮,把沈禾的冻疮膏罐子放在了我旁边,罐子上压着一片树皮,树皮上用炭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箭头,指向镇子的方向。旁边两个字——“走了”。他没有写去哪里。因为去哪里都一样——都是没有沈禾的地方。
我醒来的时候,破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把罐子收进怀里,和铜钱放在一起。然后我也走了。和阿拾相反的方向。两个人背对背,走进同一场雪里,谁都没有回头。
后来我走了很多地方,穿过无数座城。我学会了更多活下去的方法,也渐渐发现——比起活着,我似乎更擅长另一件事。
我的手很快,比所有人都快。我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空隙,能算准所有算不准的时机。我可以提前在一个路口等很久,等到目标出现,一击得手,然后消失在连风声都追不上的阴影里。
我替组织杀了很多人。好人,坏人,不好不坏的人。我不问理由,不问对错。我只是完成任务,然后离开。这样活着很轻松——不用想,不用感受,不用在夜里翻来覆去地问自己“为什么”。
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我不记得沈禾,不记得阿拾,不记得柳知白。但我记得有人在哭的时候,我要替她挡着风。记得答应过的事一定要做到。记得铜钱是圆的。记得那个字不能随便说。
面具人在纯白空间里问我:“还记得你的空间能力吗?它可以让你回到原本的世界。回到你最熟悉的那个江湖。回到你没有遇见我们的那个时间点。只要你愿意。”
我说不。
那个世界没有牵挂。很爽。想走就走,想杀就杀。但我不想回到那个没有牵挂的世界去。我只是想回家。回到六分街那间坐北朝南的公寓。茶几上有两个魔方,窗台上有一盆绿萝。客厅的灯有时候会闪,厨房的水龙头打开时不会发出尖啸。衣柜里有几件叠得整整齐齐的队服,靠门那件是她的。
我只是想回家。这个念头刺穿了我所有的空间能力,刺穿了我被遗忘的童年,刺穿了那座破庙的雪和那间书房的墨。
我站在自己的记忆里,把所有散落的碎片一一捡起来。沈禾的铜钱,阿拾的箭头,柳知白悬笔不落的字。我终于明白了那把刀为什么出现在我手里。不是匕首,不是飞刀,是刀。和星见雅的「无尾」同一种弧度的刀。
从今往后,人御刀,而非刀御人。刀不是用来杀的,是用来活人的。我用了整整两辈子绕完这一圈,才回到原点,但我没有遗憾。我到家了。
———这下真完结了———
我感觉我应该写一下我完结感言,可是真到了这种时候却什么东西都说不出来了,这本书不算是完美,因为我的大纲很早之前就飞了,后面基本就是想到哪就写到哪里,我还是尽力了。总之这本书完结了,祝大家天天开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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