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傻人有傻福(1/2)
院子重归寂静,静得能听见月光流淌的声音。
陶承良僵在原地,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声大得像是在擂鼓,咚咚咚地撞击着耳膜,他真怕这动静稍稍再大些,就会把眼前这尊月光下的玉人给惊走了。
月光清冷,如同最细腻的银线,柔柔地铺洒在女子的鬓角、肩头,为她镀上了一层不真实的、近乎透明的光晕。她依旧站在屋檐投下的那片阴影边缘,手指无意识地紧紧绞着素色的衣袖,指节因用力而微微发白,显见仍未从方才那连番的惊吓中完全平复。然而,她的站姿却透着一股强自镇定的努力,将那份源自本能的惊慌,死死地压在看似平静的表面之下。
“你真的不是贼?”她又一次轻声问道,声音像羽毛拂过寂静的水面,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却又异常清晰。
陶承良像是被烫到一般,连连摆手,脑袋摇得像只拨浪鼓:“不是!绝对不是!苍天可鉴!我、我就是被那群如狼似虎的衙役追得……没、没了办法,才……才躲到您这儿来的。”他急于辩解,声音不由得拔高了些,随即又意识到不妥,连忙压低了嗓门,后半句话几乎含在了喉咙里,气势瞬间弱了下去,连自己听着都觉着心虚。
的确,他此刻这身打扮,这鬼鬼祟祟的行径,缩在人家寡妇的内院偏房里,怎么看都比那正经的贼人还要可疑上三分。
苏雪雁静静地看着他,那双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清亮的眼眸里,情绪复杂地流转着,有惊魂未定,有疑虑未消,也有一丝基于本能的、近乎慈悲的审视。她并没有立刻相信,也没有立刻驱赶。
沉默了片刻,她再次开口,语气温柔,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为当下困境寻求解决方案的稳妥:“既如此,外面还不安宁,官人还是先随我进屋吧。”
陶承良一听,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差点跳起来,慌忙摆手:“这、这如何使得!万万不可!深更半夜,孤男寡女,这……这太不妥了!我、我这就走,绝不连累娘子!”说着就要往墙边蹭,准备再次翻墙而出。
“你若此刻在院中被人看见,才是真正的百口莫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苏雪雁的声音依旧轻柔,却像一道无形的栅栏,拦住了他的去路。她的话语里没有责备,反而透着一股为他着想的担忧。“院门虽闭,但方才动静不小,难保没有邻人惊醒窥看。”
陶承良愣住了。他自己吓得魂飞魄散,只想着尽快逃离这是非之地,却忘了这一层。而这看似柔弱的女子,在自身受惊之余,竟先替他考虑到了这最现实的险处。她守着这方小院,清名重于性命,此刻却愿意冒险让他这个来历不明的“夜行人”留在院内,这份善良和胆识,让陶承良鼻尖猛地一酸,胸中涌起一股混杂着感激、愧疚和难以言喻的暖流。在这天塌地陷般的惊吓夜里,他竟遇到了这样一位菩萨心肠的女子。
苏雪雁不再多言,转身,轻轻推开了那扇通往偏屋的、略显单薄的木门。
“吱呀——”
门轴发出轻微的呻吟。一盏小小的油灯被她点燃,豆大的火苗跳跃了几下,稳定下来,晕开一团昏黄而温暖的光晕。这光如同寒夜里一缕温柔的风,瞬间驱散了屋角的黑暗,将房间里堆积的各色布匹、静静立着的绣架、散落的绣框以及那些完成或未完成的精致绣样,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暖金色的光泽。
屋子不大,陈设简朴,甚至透着几分清寒,但处处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一种属于勤谨女子的整洁与秩序感扑面而来,几乎干净得让人心生敬意。
她侧过身,让出通路,微微颔首:“官人请进。寒舍简陋,实在委屈了。”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窘迫,仿佛因这居所的简朴而感到歉意。
陶承良受宠若惊,连忙躬身,几乎是手脚并用地挪进屋里,连声道:“不委屈!不委屈!娘子说哪里话!是我叨扰了!是我……我这条小命今晚都算是娘子救下的!”他语无伦次,恨不得把心掏出来表明感激。
苏雪雁闻言,微微怔了一下,似乎没料到他会说出如此重的话,灯光映照下,她的眉眼间似乎掠过一丝极淡的、几乎看不见的暖色,如同冰湖上掠过的一丝春风。
她将油灯小心地放在屋内唯一一张小木桌上,光线正好照亮了两人之间方寸之地。她垂眸,声音轻柔地开口,如同在叙述一件很平常的事:
“妾身姓苏,邻里都唤一声苏娘子。”她顿了顿,似乎犹豫了一下,才用更轻的声音补充道,“家父所取之名,是雪雁。苏雪雁。”
雪落寒江,孤雁南飞。名字如其人,清冷中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孤寂与婉约。
她抬起头,目光平静地看向陶承良:“还未请教官人高姓大名?”
陶承良顿时紧张得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脸上腾地一下就红透了,结结巴巴地道:“不、不敢当‘高姓大名’!我、我姓陶,陶承良,表字子安,如今……如今在工部衙门当差,做个小小的员外郎。”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报出了全名官职,说完又觉唐突,更加窘迫,只能低着头憨憨地傻笑,那模样活像个在夫子面前答不出问题的小蒙童。
苏雪雁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讶异,随即化为平静,她轻轻点了点头:“原来是陶官人。”
这一声“官人”,叫得陶承良心里又是“咯噔”一下。他自家知自家事,工部员外郎虽是个官身,但在藏龙卧虎的汴京城,实在算不得什么,尤其像他这般品阶低微、无所作为的,更是多如牛毛。苏娘子这一声尊称,实在是抬举他了。他想解释自己官卑职小,当不起这称呼,可话到嘴边,又觉得在此情此景下解释这些太过矫情且不合时宜,最终只是把头垂得更低,讪讪地笑了笑。
苏雪雁将一张擦拭干净的木凳推到他面前:“官人先请坐吧。”她的目光落在他一直不自觉蜷缩着的右手上,那手背上被她咬出的两排牙印已经红肿起来,在灯光下显得颇为狰狞。她眼中掠过一丝真实的歉疚,声音更柔了几分:“你手上的伤我刚才情急,咬得重了。让我看看吧。”
陶承良像被火钳烫到一样,猛地将手藏到身后,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不不不!真的不用!娘子千万别麻烦!我、我皮厚得很!一点儿都不疼!真的!”他急得额头冒汗,让他这样一个大男人,在一位清白的寡妇面前展露伤口,还要劳烦对方上药,这简直比被衙役抓住还让他难堪。
苏雪雁却轻轻摇了摇头,语气温和却坚定:“可是……已经肿得很高了,还渗着血丝。”她那柔软的目光,仿佛能穿透他笨拙的掩饰。
陶承良怔住了。他活了二十多年,除了娘亲和妹妹婉言,何曾有过女子如此细致地关注过他是否受伤,更别提用这样带着歉疚和关怀的语气与他说话。他习惯了被人忽略,习惯了插科打诨,习惯了用憨厚和自嘲来掩盖所有的狼狈与不堪。此刻,在这陌生而简陋的小屋里,被一盏孤灯和一位素昧平生的女子如此凝视着,他竟有些不知所措。
苏雪雁见他不动,便主动走近了一步。灯光勾勒出她纤细的侧影,柔和得像一幅精心描绘的淡彩仕女图。她伸出纤细的手指,指尖带着凉意,极其轻缓地、试探性地触碰了一下他红肿的手背。
“嘶——”陶承良触电般缩了一下,倒吸一口凉气。其实疼痛已不如刚才剧烈,更多的是那种陌生的、被女性温柔触碰所带来的、令他心慌意乱的战栗。
苏雪雁却以为弄疼了他,连忙收回手,歉然道:“对不住,我手重了。”
“没有没有!”陶承良急忙否认,脸涨得如同猪肝,“是、是我自己,娘子你轻得很!一点都不疼!”他语无伦次,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苏雪雁抬眼看他,灯光下,她清澈的眸子里映出他慌张无措的倒影,她轻轻提醒:“你,脸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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