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冤狱》--痴朱生一句戏言招大祸(2/2)
朱生回到家,“扑通”一声跪在老母亲面前,泪如雨下:“娘啊!儿子不孝,惹下这杀身大祸!如今,您给我那件血衣,我是死;不给我,我也是死。反正都是个死,长痛不如短痛,您就给了儿子,让儿子早点解脱吧!”
这朱老太太看着儿子这般模样,心都碎了。她心里跟明镜似的,哪有什么血衣啊!可看着儿子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她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她颤颤巍巍地走进内室,过了好一阵子,才手捧一件衣服,走了出来。那衣服的前襟之上,赫然是一片暗红色的血迹!
朱生一看,目瞪口呆,他万万没想到,母亲竟真的拿出了一件“血衣”!衙役可不管这些,拿了血衣,回去交差。
县令拿着血衣,如获至宝,仔仔细细看了又看,确认是血迹无疑(他哪知道这是人血还是鸡血狗血),当即判定朱生杀人罪成立,上报刑部,判了个斩立决!
此后虽经几次复审,朱生为了不再受皮肉之苦,也为了保全那妇人名节,始终一口咬定是自己所为。于是这案子就这么成了铁案!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过了一年多,朱生的秋决日子眼看就要到了。
这一日,县令大人正在衙门里复核即将处决的囚犯名单,心里还琢磨着:“这朱生一案,人证物证俱在,本官断得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忽然间,就听见公堂外面一阵大乱!只见一人,身形魁梧,怒目圆睁,如同一头发了疯的猛虎,直接闯上公堂,用手指着县令的鼻子就破口大骂:“呔!你这个昏聩无能的狗官!如此糊涂断案,草菅人命,还有什么脸面坐在这个位子上治理百姓!”
公堂之上,那是何等威严之地?两旁的衙役们一看,这还了得?抄起水火棍,一拥而上,就要把这狂徒拿下。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闯堂的汉子,不慌不忙,把臂膀这么轻轻一抡,喊了一声:“开!”
就听得“哎哟”、“噗通”一阵乱响,几十个衙役像被大风刮倒的麦个子一样,东倒西歪,躺了一地!
县令坐在上面,吓得是三魂出窍,七魄升天,浑身抖得像筛糠,站起来就想往后堂跑。
那大汉声如洪钟,大喝一声:“昏官!你敢动一动!吾乃汉寿亭侯关圣帝君驾前周仓将军是也!今日特来点化于你!你若再敢挪动半步,本将军立马取你项上人头!”
县令一听是关帝爷身边的周仓将军显圣,差点没吓尿了裤子,“咕咚”一声瘫坐在椅子上,只剩下哆嗦的份儿了。
只听那“周将军”说道:“真正的杀人凶犯,乃是宫标!与那朱生有何干系?你黑白不分,是非不明,该当何罪!”
这一番话,如同晴天霹雳,在整个公堂上炸响!说完,那大汉仿佛精气瞬间被抽空,“噗通”一声栽倒在地,口吐白沫,气息奄奄。
过了好一会儿,这人才悠悠醒转,可是面如死灰,浑身瘫软,好像刚生了一场大病。
县令惊魂未定,颤声问道:“下……下跪何人?”
那人有气无力地回答:“小……小人宫标……”
县令又问:“刚才周将军所言,你可听见?邻人是不是你所杀?从实招来!”
宫标此时已是魂飞魄散,加上刚才一番折腾,心理防线彻底崩溃。衙役们一顿板子下去,他便把所有罪行都招认了。
原来,这宫标本就是个市井无赖,游手好闲。那天他听说邻人出外讨债回来,心想:“这讨债回来,腰包里肯定装满了银子!”于是见财起意,在半路上下手抢劫,并将其杀害。
可没想搜遍了全身,也没找到几个铜板。他正自认倒霉,后来听说朱生被屈打成招,顶了这杀人罪,心里还暗自窃喜,觉得是老天爷在帮他。可今天,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迷迷糊糊,鬼使神差地就闯到了公堂之上,来了个自投罗网!
如今真相大白,县令顿时目瞪口呆,他赶紧又把朱生提来,问道:“你那血衣,究竟从何而来?”
朱生也是一头雾水,回道:“学生不知啊,那日我本是信口胡说……”
县令又传来朱生的老母亲。朱老太太老泪纵横,说道:“我那苦命的儿啊……那……那哪是什么杀人的血衣……那日我儿苦苦相求,老身我知道,拿不出血衣,他还要回去受刑。我……我实在不忍心看他再受那份罪……就……就回到屋里,拿起剪刀,划破了自己的左臂,用我的血……染红了那件衣裳啊……”
说罢,老太太伸出左臂,那上面的刀疤,至今还清晰可见!
县令闻听此言,再看看那件“血衣”,真是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后来,他果然因为此桩冤案被上司参劾,革去了官职,又在羁押期间,又悔又怕,一命呜呼了。
再说那朱生,当场无罪释放,与那邻家妇人都感念对方的义气——朱生舍命保她名节,她则深知朱生冤屈。过了一年多,妇人的婆婆见她年轻,劝她改嫁。
她便说道:“我家遭此大难,全赖朱郎义气深重。此恩此德,无以为报,我愿嫁与他为妻,侍奉终身。”
诸位,这故事说到这儿,也就完了。一桩由玩笑引发的奇冤,最终竟成就了一段良缘,这也算是老天爷给的一点补偿吧!
异史氏(蒲松龄)后来评道:“审理案件是官员的首要任务,培植阴德或泯灭天理都在于此,不可不谨慎。急躁暴虐固然违背天和;拖拉敷衍也会伤害百姓。一人诉讼,多个农民耽误农时;一个案件成立,十户人家倾家荡产,这难道是小事吗!我曾说做官者不滥接讼状就是大德。不是重大案情不必拘押;没有疑难之事何必拖延?即便是乡民因小事争执,不过借官府一句话平息事端,无需传唤多人,只需双方到场,立即裁决即可。这不就是神明之官吗?常见如今审案者:传票发出就忘了。差役勒索不满不让撤票;书吏贿赂不足不给排期。拖延蒙蔽动辄经年,百姓还没上堂就已倾家荡产。而那些高卧在床的官员,怎知监狱中有多少冤魂正伸颈待救!凶顽奸民固然不足惜,但连累良民实在不堪。况且无辜被牵连的,往往是良民多于奸民。因为奸民难欺,良民易虐。衙役的殴打勒索都冲着良民下手。一进衙门,如入水火。早结案一日,早一日安生。官员们奄奄一息坐在堂上,好像生怕贪欲不能尽快满足,故意拖延时间!这虽非酷暴,但罪过相同。一个诉状中关键人物不过三五个,其余都是被罗织的无辜百姓。有的因小怨被牵连,有的因有钱被陷害。告状者用主要精力打官司,用余力报复私仇,在状纸末尾添个名字,就让人如生附骨之疽;在公门受尽折磨,成为切肤之痛。别人跪也跟着跪,像乌鸦聚集;别人出也跟着出,如同被拴的猴子。而实际上官员根本问不到他们,只足以让他们倾家荡产喂饱蠹役,卖儿卖妻发泄小人的私愤而已!衷心希望为官者,接到状时略加审问:该追查的追查,该删除的删除。不过动动笔腕之间,就能保全多少家庭,培养多少元气。执政者从不想到这些,又何必要刑具才能杀人呢!”
这正是:
戏言一句惹祸端,血衣半件证奇冤。
若非将军振臂吼,谁辨清白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