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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吝啬(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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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馆。”柳庆的声音有些哑。

阿福摇头:“老爷,我没事……”

柳庆不由分说,拽着他往医馆走。老大夫清洗伤口时,阿福疼得冷汗直冒,却一声不吭。柳庆站在旁边,看着那翻开的皮肉,看着大夫撒上药粉,看着阿福苍白的脸。

“为何不辩解?”柳庆忽然问。

阿福低着头:“是我拿了盐。”

“只是一撮盐。”

“老爷的东西,一撮也是偷。”

柳庆说不出话了。他付了诊金,又塞给阿福一些钱:“养好伤再说。”

那晚柳庆的卧房第一次亮灯到深夜。他坐在乱七八糟的杂物中间,看着满屋的东西——三袋米,五罐盐,十斤油,还有各种零零碎碎。他忽然想起,阿福的工钱,一年也不过两袋米的价值。

而他为了一撮盐,差点毁了阿福一只手。

更可怕的是,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像只守着自己谷仓的老鼠,对谁都龇牙咧嘴;像个囚徒,把自己关在这间堆满东西的牢房里。

“我到底在怕什么?”他问空荡荡的房间。

没人回答。只有油灯噼啪响了一声。

第二天,柳庆做了一件让所有仆役惊讶的事:他把卧房里的米粮油盐全部搬到了厨房,只留下一句:“以后公用,按需取用。”

然后他去了阿福的住处。阿福的手裹着厚厚的布,正艰难地生火煮粥。柳庆蹲下身,接过柴火:“我来。”

火生起来了,映着两个人的脸。柳庆看着跳动的火焰,轻声说:“三年前我在边镇,因为粮草被偷,饿死了七个兵。有个才十七岁,死前一直喊娘。”

阿福静静听着。

“我总梦见他们,梦见他们问我:‘柳参军,我们的粮呢?’所以我拼命看着自己的东西,觉得看住了,就不会再丢,就不会再有人饿死。”柳庆苦笑,“可我看住了盐罐,却差点打死一个活生生的人。”

粥煮好了,冒着热气。柳庆盛了一碗,递给阿福:“你说,哪个更值钱?一罐盐,还是一只手?”

阿福捧着碗,热气熏着眼睛:“老爷,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可有些人一直活在过去的阴影里,把现在也过成了牢笼。

柳庆后来慢慢变了。他依然仔细,但不苛刻;依然节俭,但不吝啬。有次衙门仓库丢了一袋米,下属战战兢兢来报,柳庆却摆摆手:“查清楚就好,不必过度责罚。一袋米,总比不上一个人的良心重要。”

这话传开,同僚们都说柳参军转了性。只有阿福知道,老爷不是转了性,是终于从三年前那个饿死人的边镇,走出来了。

年终,柳庆给所有仆役加了工钱。给阿福时,他多放了一小袋盐:“这是赔你那撮盐。”

阿福笑了:“老爷,那撮盐早就不疼了。”

疼的是心里那道坎。好在,迈过去了。

柳庆的卧房后来清爽了许多。除了书籍和必要的用品,再没有堆积如山的食物。有次新来的仆役好奇:“老爷以前真把米盐放屋里?”

柳庆正临窗练字,闻言笔顿了顿,在宣纸上留下一个墨点。他看了看,没扔掉那张纸,反而在旁边题了一行小字:

“囚物者终为物囚,释怀处方得自在。”

窗外阳光正好,照得满室亮堂。那罐曾引发风波的盐,如今就放在厨房最显眼的地方,谁需要,自己取。

这才是它该在的地方——为人所用,而不是把人心变成看守它的狱卒。

我们守护的究竟是身外之物,还是自己内心的恐惧?柳庆用一屋子杂物筑起高墙,防的是想象中的贼,困住的却是真实的自己。当一撮盐的价值被无限放大,人性的温度便随之冰冷。真正的拥有,从不是死死攥在手心,而是学会在适当的时候松开手——松开那些因过往创伤而紧握的拳头,松开那些因莫名恐惧而建立的藩篱。因为人生最珍贵的,从来不是我们守住了多少东西,而是我们释放了多少自己。

7、夏侯彪:被洁净吞噬的人

夏侯彪爱干净,爱到成了病。

他的宅子一尘不染,餐具要用沸水煮三遍,食物稍有变色便整盘倒掉。最奇的是,他吃东西从不动最后一口——他说“案三尺远。

下人们私下叫他“夏侯净”。在他手下当差,第一要义不是勤快,是洁净。有个丫鬟端茶时手指碰到了杯沿,夏侯彪当场摔了杯子,罚她洗了三天庭院。

这年夏天格外炎热。夏侯彪宴请几位远道而来的客人,厨房准备了上好的炙肉。肉刚端上来,门房来报有急件,夏侯彪起身去前厅处理。

香气飘满花厅。仆人阿贵站在廊下,他已经两天没吃过正经饭了——夏侯彪嫌他前日扫地扬了灰,罚他三餐减半。此刻那盘油光发亮的炙肉就在眼前,阿贵的肚子不争气地叫起来。

他看看四周,没人。鬼使神差地,他飞快地伸手捏起最小的一块肉,塞进嘴里。

肉香在口中炸开。阿贵还没来得及咀嚼,就听见脚步声——夏侯彪回来了。

四目相对。阿贵满嘴是肉,吐也不是咽也不是。夏侯彪的目光从他鼓起的腮帮子移到那盘肉,又移回他脸上。

“你吃了什么?”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可怕。

阿贵“噗通”跪下,想说话,肉却卡在喉咙里。他费力地咽下去,磕头如捣蒜:“老爷饶命!小的再也不敢了!”

客人们面面相觑。为了一块肉,至于吗?

夏侯彪没发火。他甚至笑了笑,走到食案前,盯着那盘肉看了会儿,又抬头看看房梁——那里有几只苍蝇在飞。

“去,”他对另一个仆人说,“捉只苍蝇来。”

仆人愣着不动。

“快去!”夏侯彪的声音陡然拔高。

苍蝇捉来了,在纱笼里嗡嗡乱撞。夏侯彪接过笼子,走到阿贵面前:“你不是饿吗?吃了它。”

满堂死寂。阿贵惊恐地瞪大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

“吃下去,让肉和苍蝇一起吐出来。”夏侯彪蹲下身,与阿贵平视,“我的东西,就是喂了虫,也不能进你这种人的肚子。”

有客人想劝:“夏侯兄,不过是一块肉……”

“这是一块肉的事吗?”夏侯彪转头,眼睛发红,“这是规矩!今天他敢偷肉,明天就敢偷银!今天我能忍,明天这家还成什么样子?”

他转回阿贵,打开笼子,捏出那只挣扎的苍蝇:“张嘴。”

阿贵拼命摇头,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我数三声。一、二——”

阿贵闭上眼睛,张开了嘴。苍蝇被塞进去,翅膀在喉咙口扑腾。他一阵干呕,早上喝的稀粥混着刚咽下的肉,全吐在了地上。

污秽满地。夏侯彪看着那摊呕吐物,忽然也感到一阵恶心。他后退两步,用手帕捂住口鼻:“收拾干净,滚出去。”

阿贵被拖走了。宴席不欢而散。客人们告辞时,看夏侯彪的眼神都带着疏离。

夏侯彪一个人坐在狼藉的花厅里。仆人正在清洗地面,水声哗哗。他盯着地上那块被吐出来的肉,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事。

那时他还是个孩子,家里穷。有次饿极了,他偷了邻居晒的番薯干,被母亲发现。母亲没有打他,只是带着他去邻居家磕头赔罪。回来后,母亲做了顿野菜粥,说:“彪儿,人穷不能志短。偷来的东西,吃了也不香。”

他记住了。后来他发奋读书,考取功名,有了今天的家业。可不知从何时起,对“洁净”的执着取代了当年的志气,对“规矩”的苛求掩盖了最初的是非。他防着所有人,觉得谁都会偷他的东西,就像当年他偷番薯干一样。

“老爷,”管家小心翼翼地问,“阿贵怎么处置?他烧得厉害,吐完就昏过去了。”

夏侯彪回过神:“请大夫。”

管家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请大夫。”夏侯彪站起来,“用我的钱。”

大夫来了,说是急火攻心加上惊吓,开了安神的药。夏侯彪去下人房看了一眼——阿贵躺在床上,脸色蜡黄,偶尔抽搐,嘴里还念叨着“苍蝇”。

那晚夏侯彪失眠了。他反复洗手,洗到手都皱了皮,还是觉得脏。不是手上的脏,是心里的脏。

第二天,他去了趟集市,买了只烧鸡,亲自送到阿贵床前。

阿贵吓得直往后缩。

“吃吧。”夏侯彪把烧鸡放在床头,“干净的,我买的。”

阿贵不敢动。

夏侯彪撕下一条鸡腿,自己咬了一口,又递过去:“你看,没毒。”

阿贵颤抖着接过,咬了一小口,眼泪忽然就下来了。

“哭什么?”夏侯彪问。

“老爷……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不是你的错。”夏侯彪看着窗外,“是我的错。我把你们都当成了贼。”

他在阿贵床边坐了很久,久到阳光从东窗移到西窗。出门时,他对管家说:“从今天起,下人的三餐加一成。月钱按时发,不得克扣。”

管家愣住:“老爷,这开销……”

“我省一顿宴席就有了。”夏侯彪摆摆手。

改变是缓慢的。夏侯彪还是会煮餐具,但不再煮三遍;还是会挑剔食物,但不再说“他。

他笑笑:“试试,味道不错。”

那只被强迫吞下的苍蝇,成了宅子里谁也不敢提的禁忌。但阿贵痊愈后,夏侯彪把他调到了书房,做些轻省活计。有次阿贵整理书卷时,发现一本书里夹着张泛黄的纸,上面是稚嫩的笔迹:“人穷不能志短。”

他拿去问夏侯彪。夏侯彪看了很久,轻声说:“这是我娘教我写字时,让我抄的第一句话。”

“那……现在呢?”

“现在?”夏侯彪把纸仔细抚平,夹回书里,“现在我知道了,人富了,更不能心窄。”

阿贵似懂非懂。但他发现,老爷虽然还是爱干净,书房里却多了些烟火气——有时是半块点心,有时是一壶温茶,都是给整理书籍的人备的。

夏去秋来,一场雨后,夏侯彪在庭院散步。看见地上有只湿了翅膀的苍蝇在挣扎,他蹲下身,用树叶轻轻把它拨到干燥处。

管家在一旁看见,惊讶得说不出话。

夏侯彪起身,拍拍手上的灰:“活着都不容易。”

是啊,活着都不容易。无论是人,是苍蝇,还是那个被自己的洁癖困了半生的夏侯彪。好在,他终于开始从那座名为“洁净”的囚笼里,试着走出来了。

虽然每一步,都还带着过去的影子。

执念是最深的牢笼,我们往往在清扫外界时,却让自己的内心落满尘埃。夏侯彪用“洁净”筑起高墙,防的是想象中的污秽,困住的却是真实的人性。当他强迫他人吞下苍蝇时,其实吞下畸形执念的正是他自己。真正的洁净不在碗碟是否煮沸三遍,而在心是否能容下一粒尘埃;真正的体面不在食物是否完美无瑕,而在对待他人时是否留有尊严。人生最大的修行,是学会与不完美和解——包括这个世界,也包括自己。

8、郑仁凯:一双鞋看透的“聪明”

密州刺史郑仁凯,在官场有个雅号:“郑诸葛”。不是夸他神机妙算,是讽他总爱耍些小聪明,还自以为得计。

这日清晨,郑仁凯正在后堂用早饭,小厮阿竹耷拉着脑袋进来:“老爷,鞋……鞋又破了。”

阿竹才十四岁,是郑家老家穷亲戚的孩子,送来当差混口饭吃。脚上那双布鞋早就开了口,大脚趾探头探脑,用麻绳绑了又绑。

郑仁凯瞥了一眼,继续喝粥:“知道了。”

阿竹站着不动,眼里有期盼——前个月老爷也是这么说的,后来赏了双旧鞋,虽然大两号,总比破的强。

“去吧。”郑仁凯摆摆手,“阿翁为你设法。”

阿竹欢天喜地走了。郑仁凯喝完最后一口粥,抹抹嘴,心里开始盘算。买新鞋?一双好布鞋要五十文,够他喝三天好茶了。把旧鞋补补?那还得找鞋匠,工钱另算。

正琢磨着,门房老赵来报,说有客到访。郑仁凯起身时,注意到老赵脚上那双鞋——半新的千层底,鞋帮子还扎实。

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送客时,郑仁凯特意叫老赵跟着。走到前院那棵老槐树下,郑仁凯忽然驻足,指着树梢:“咦,那啄木鸟窝里,是不是有雏鸟?”

众人抬头,果然看见个树洞,隐约有雏鸟叫声。

“老赵,”郑仁凯和颜悦色,“你上去瞧瞧,若有雏鸟,取下来我瞧瞧——听说啄木鸟雏能入药。”

老赵五十多了,爬树?他看看自己身上的门房长衫,又看看那高耸的槐树,面露难色。

“放心,我给你看着。”郑仁凯拍拍他肩膀,“脱了鞋,好爬些。”

老赵犹豫了一下,还是脱了鞋——那双半新的千层底整整齐齐摆在树下。他笨拙地抱住树干,一点一点往上蹭。

郑仁凯朝阿竹使了个眼色:“去,把鞋拿给老赵,让他放怀里,别掉了。”

阿竹懵懵懂懂,拿起鞋跑到树下,仰头喊:“赵伯,鞋!”

老赵正爬得吃力,低头一看,阿竹举着鞋。他刚想说“放树下就行”,郑仁凯在那边催促:“快些!鸟儿要飞了!”

老赵只好伸手,阿竹踮脚把鞋递上去。接过鞋的瞬间,老赵忽然明白了什么——刺史老爷这是要贪他这双鞋!

可已经晚了。他人在树上,鞋在手里,上不上、下不下。

郑仁凯在底下喊:“把鞋先扔下来,别碍事!”

老赵苦笑,把鞋扔了下去。郑仁凯使个眼色,阿竹赶紧捡起,抱在怀里。

“继续爬啊!”郑仁凯仰着头。

老赵看着光溜溜的脚板,再看看高高的树,忽然没了力气。他慢慢滑下来,脚底板被树皮磨得生疼。

落地时,郑仁凯已经背着手往厅里走了,丢下一句:“既爬不上去就算了。阿竹,鞋你暂且穿着,莫弄脏了。”

阿竹抱着鞋,看看老赵流血的脚,又看看老爷的背影,突然觉得怀里这双鞋烫手。

“赵伯,我……”

“穿上吧。”老赵一瘸一拐地往门房走,背影佝偻,“老爷赏的。”

阿竹穿上鞋,大了不少,但确实暖和。他追上去:“赵伯,您的脚……”

“没事。”老赵坐在门房门槛上,扯块布擦脚,“一双鞋而已。”

可阿竹看见,老人的眼睛红了。

这事很快在府里传开。下人们表面不敢说,背地里都摇头:“老爷这‘聪明’,用得不是地方。”

郑仁凯却浑然不觉。晚上用饭时,他还对夫人得意道:“今日略施小计,便省了五十文。阿竹那孩子,感激得很呢。”

夫人夹菜的手顿了顿:“老爷,门房老赵跟了咱家十年。”

“所以才让他帮忙嘛。”郑仁凯不以为然,“一双旧鞋,换个小厮的忠心,值了。”

值吗?阿竹那晚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摸着身上暖和的被子,想起老赵那双流血的光脚;想着老爷许诺“为你设法”时的笑容,又想起老赵蹒跚的背影。

第二天,阿竹偷偷把自己的旧鞋补了补,虽然还是破,但能穿。他把老赵的鞋洗净,晾干了,趁夜放到门房窗外。

清晨,老赵开窗看见鞋,愣了很久。他拿起鞋,走进院子,正遇见晨练的郑仁凯。

“老爷,”老赵深深一躬,“阿竹把鞋还回来了。孩子懂事,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

郑仁凯的脸僵了僵:“这……你穿着便是。”

“谢老爷好意。”老赵把鞋放在石凳上,“只是这鞋,穿着烧脚。”

说完,他光着脚走了。晨光里,那双长满老茧的脚踩在青石板上,一步一个湿印——昨夜下过雨,地还没干透。

郑仁凯盯着石凳上那双鞋,忽然觉得脸上发烫。他以为的“妙计”,在旁人眼里原来是这般不堪;他以为的“赏赐”,在受者心里原来是种侮辱。

早饭后,郑仁凯叫来管家:“去账房支一百文,给老赵买两双新鞋,再给阿竹买一双。剩下的……给下人们添些夏衣。”

管家惊讶地抬头。

“去吧。”郑仁凯摆摆手,像是累了。

鞋买回来了,老赵收下了,道了谢,但那份恭敬里多了层疏离。阿竹得了新鞋,欢天喜地,可每次看见郑仁凯,眼神总有些躲闪。

郑仁凯开始注意到很多以前忽略的事:老赵守夜时,总是就着凉水啃干粮;阿竹洗衣裳,用的是最便宜的皂角,手都搓红了;厨娘的儿子病了,请假时战战兢兢,怕扣工钱。

原来他的“小聪明”,省下的每一文钱,都是从这些人牙缝里抠出来的。

那年中秋,郑仁凯破例给所有下人发了赏钱,还办了顿像样的团圆饭。席间,老赵敬酒时说了句:“谢老爷体恤。”

郑仁凯端着酒杯,忽然问:“老赵,你跟了我十年,觉得我这人如何?”

满桌安静下来。老赵沉默良久,缓缓道:“老爷聪明,小的们都知道。”

就这一句,再没下文。

郑仁凯一口饮尽杯中酒,辣得他眼睛发酸。他明白了,在老赵心里,他永远都是那个为了一双鞋耍心眼的“聪明老爷”。

有些印象,一旦落下,就擦不掉了。

后来郑仁凯调任他处,走时,老赵还是来送行。老人穿了双新鞋,是郑仁凯后来给他买的,但他坚持自己付了一半钱。

“老爷保重。”老赵躬身。

郑仁凯扶起他,往他手里塞了个钱袋:“这些年,辛苦了。”

车马启动,郑仁凯回头看去,老赵还站在门口,身影渐渐变小。他忽然想起那双被算计来的鞋,想起老赵光脚踩在雨地上的湿印子。

“停车。”他叫住车夫,掀开车帘,对随从说,“回去告诉老赵,他那双鞋……是我对不住他。”

随从去了又回,说:“赵伯说,老爷言重了。他还说,阿竹那孩子后来学认字了,现在在学堂帮工。”

郑仁凯点点头,靠回车壁。车轮滚滚,他闭上眼睛。

一双鞋,他失去了一个老仆的敬重,得到了一个孩子畏惧的眼神,换来了满府下人的疏离。这买卖,真是聪明吗?

很多年后,郑仁凯致仕回乡。整理旧物时,翻出一双小孩的虎头鞋,是孙儿幼时穿的。他摩挲着鞋面上粗糙的绣线,忽然泪流满面。

他终于懂了:这世上有种“聪明”,算得清铜板,算不清人心;省得下钱财,省不下人情。而真正的智慧,是知道什么时候该“糊涂”,什么时候该把那双鞋,堂堂正正地递到需要的人手里,说一句:“穿上,暖和。”

可惜,他明白得太晚。那双算计来的鞋,终究成了他一生的鞋——不大不小,刚好让他行走人间时,总觉得脚下有刺,步步不安。

小聪明算得了一时利益,算不了一世人心。郑仁凯用计谋换来一双鞋,失去的却是十年主仆情谊与做人应有的厚道。真正的智慧从来不在占尽便宜,而在甘愿“吃亏”;不在机关算尽,而在心怀悲悯。人生路上,那些自以为是的“妙计”,往往成为日后硌脚的沙石;而那些笨拙的真诚,才是让我们行走安稳的鞋。因为最终,能陪我们走过漫漫长路的,从来不是算计来的寸利,而是积攒下的寸心。

9、王锷:散给自家人的财

王锷做了一辈子封疆大吏,从岭南到淮南,历任的都是富庶大镇。他有个习惯:每到一个地方,就在后院挖个地窖。不是藏酒,是藏钱——铜钱、银锭、绢帛,还有各地官员“孝敬”的奇珍。几十年下来,地窖挖了七八个,个个填得满满当当。

这日,一位早年教过他书的旧客来访。老先生已经八十多岁了,拄着拐杖,在王锷奢华的后花园里走了一圈,摇头叹气。

“明公,”老先生说话还是当年的语气,“老朽记得教你读过《礼记》——‘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财富这东西,就像水,积着会臭,流动才是活水。”

王锷恭敬地听着:“先生教诲的是。”

“我听说你的地窖,”老先生拐杖顿了顿地,“比州府的粮仓还满。明公啊,你已经七十有三了,要这么多钱财做什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古人说积而能散,才是真智慧。”

王锷沉默良久,深深一揖:“谢先生指点。”

送走老先生,王锷在书房坐了一下午。他看着墙上那幅《江帆图》——是三十年前刚做刺史时买的,当时觉得贵,心疼了半个月。现在呢?这样的画他有几十幅,堆在库房里蒙尘。

“散……”他喃喃自语。

十天后,老先生再次登门。这次王锷满面红光,亲自到大门迎接。

“先生,您的话我想通了!”王锷拉着老先生的手,“已经散了,大散特散!”

老先生眼睛一亮:“哦?如何散的?”

“我那些儿子,”王锷掰着手指头数,“长子给了两万贯,次子一万八千贯,三子……”他一口气说了五个儿子,“每人至少一万贯!还有女婿们,六个女婿,每人一千贯!”

老先生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

“您看,”王锷没察觉,还在兴奋地说,“这一散就是十几万贯!我王锷不是守财之人吧?”

老先生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他拄着拐杖站起来,颤巍巍地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回头看了王锷一眼,那眼神复杂得像一口深井——有失望,有怜悯,还有一种深深的疲惫。

“明公保重。”老先生说完这三个字,头也不回地走了。

王锷站在门口,忽然觉得心里空了一下。他叫来管家:“先生……好像不高兴?”

管家低着头:“老爷,先生可能以为……您会把钱财散给百姓,或者修桥铺路、办学济贫……”

“百姓?”王锷愣了愣,“我给百姓做什么?我辛苦一辈子赚的钱,当然要给自家人!儿子女婿,那都是骨肉至亲,给他们不就是‘散’吗?”

管家不敢再说。王锷挥挥手让他退下,自己慢慢走回后院。夕阳西下,照在那些地窖的入口上。他已经打开过几个,取出了十几万贯,但剩下的……他看着那些地窖口,像一张张咧开的嘴,在嘲笑他。

那晚,王锷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钱柜,手脚都是铜钱串成的,肚子是空的,却沉得走不动路。无数双手伸向他,有陌生的,有熟悉的,都喊着:“散给我!散给我!”他拼命护着身上的铜钱,可铜钱还是哗啦啦往下掉,掉进一个无底洞。

醒来时冷汗涔涔。他披衣起身,走到长子院外。院里灯火通明,丝竹声声——长子正在宴客,庆祝得了两万贯的“赏赐”。他从窗缝看进去,看见儿子举着酒杯,对宾客夸口:“我家老爷子,那真是大方!”

大方。王锷咀嚼着这两个字,忽然想起老先生离去的背影。如果这就叫大方,为什么先生的眼神那样失望?

第二天,王锷悄悄上街。他换了身普通衣裳,像个老员外。走到城西贫民窟,他看见一个妇人抱着孩子在哭,孩子饿得皮包骨头。他下意识摸了摸钱袋——里面有一锭银子,十两重。

给吗?他犹豫了。这一锭银子,够这母子吃半年饱饭。可给了他们,儿子们会不会觉得不公平?已经给了儿子们那么多……

最终他还是走了过去,把银子塞进妇人手里,转身就走。妇人愣了半天,追上来要磕头,他已经拐进了巷子。

回到府里,王锷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不是心疼那十两银子,而是一种……轻松?像是心里那块沉甸甸的大石头,被凿下了一小块。

那之后,王锷开始偷偷地“散”。有时是给路上遇到的乞丐,有时是托人捐给寺庙的粥棚,不多,每次就几两银子。但他做得很隐秘,像做贼——怕儿子们知道,怕女婿们议论:“老爷子是不是老糊涂了?把钱给外人?”

有次管家忍不住问:“老爷,您既然要行善,何不光明正大?修个义庄,建个学堂,也是功德。”

王锷苦笑:“修义庄?那得花多少钱?儿子们会怎么想?他们会说:‘我们的钱拿去给外人了!’”

“可那是您的钱啊。”

“我的钱……”王锷重复着这三个字,忽然觉得很陌生。这些钱真的是“他的”吗?他赚来的,没错。可为什么花的时候,却像在偷别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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