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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权柄明:监督台下的争议与民心间的天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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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平二十七年十月,京北市的秋意已浸透街巷,议事院的银杏叶被秋风染成金箔,簌簌落在青石板上,踩上去沙沙作响。全国议事会的一号议事厅里,长条木桌两侧坐满了常务代表,每个人面前都摊着一份蓝皮文件——《关于赋予全国议事会人民监督协会立案侦查权及补充侦查权的议案》。文件边缘被翻阅得发卷,空白处的批注密密麻麻,红笔标注的“权力边界”“监督制约”等字眼格外醒目。

我坐在主位上,指尖轻叩着桌面,目光扫过全场。作为前任皇帝、现任议事长,三年前推动设立人民监督协会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那时卢恩之流的腐败已初现端倪,百姓对官场积弊敢怒不敢言,多少举报信在层层审批中石沉大海。卢恩案的查处虽大快人心,但也暴露了监督机制的短板:协会作为百姓举报腐败的主渠道,却仅有调查建议权,查到线索后需层层移交监察局或都察院,往往错失最佳侦查时机。这份议案,正是要给百姓的监督之剑添上锋芒,却也触碰到了“谁来监督监督者”的敏感议题。

“这份议案,是卢恩案后百姓呼声最高的诉求。”我清了清嗓子,声音打破厅内的沉寂,“三年前我当皇帝时,向全国议事会提出设立人民监督协会议案,经各位代表投票表决,议事会最终同意设立。初衷很明确——就是让人民真正握住监督的尺子,让腐败无处遁形。但目前协会查案如‘隔靴搔痒’,查到线索却动不了立案程序,不少百姓问‘为啥我们看得见的贪腐,迟迟查不了?’今天,就请大家掏心窝子说说,这立案侦查权和补充侦查权,该给不该给?”

话音未落,刑部左侍郎李嵩便站起身,他捧着议案眉头紧锁:“议事长,臣并非反对人民监督,但立案侦查权是司法核心权柄,历来由监察局、刑部、民生都察院依法行使,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监督制约。人民监督协会由工人、农民、妇女、学者代表组成,大多缺乏专业法律训练,若贸然赋予立案权,恐难保证侦查程序合法,甚至可能出现证据瑕疵、诬告陷害等问题,反而损害司法公正。”

他的话刚落,吏部代表周瑾接着说:“更需警惕的是‘权力异化’。卢恩案刚警示我们‘权力失控则腐败生’,人民监督协会若手握立案权,会不会有人借机泄私愤、谋私利?万一协会内部出现腐败,谁来监督?这岂不是刚堵了一个窟窿,又开了一个口子?”

议事厅里响起低低的议论声,不少代表点头附和。人民监督协会会长周明远坐在工农代表席,指节因攥紧议案而泛白,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察觉到我的目光,他深吸一口气起身:“李侍郎担心程序合法,我们认!协会已联合大明律学馆开设‘法律夜校’,每月培训侦查程序、证据标准,现在87%的代表能熟练背诵《大明刑事诉讼法典》核心条款;我们还聘请了12名退休大理寺法官担任法律顾问,全程指导查案。至于‘权力异化’,臣想问——卢恩案最初的举报信,是苏省菜农王大叔写的,说‘卢大人下乡收礼收得车都装不下’;浙省粮站贪污案的线索,是小贩张大姐发现的,说‘平价粮总在夜里被悄悄拉走’。这些基层百姓能发现的腐败,难道不比坐在衙门里更敏锐?”

他举起手里的《人民监督协会章程》,声音因激动而微微发颤:“章程里写得明明白白:代表由百姓海选产生,每季度接受选民评议,不合格者即时罢免;侦查全程录音录像,证据需双人复核,经费由国库统一拨付,杜绝一分一毫自筹。要说腐败风险,难道坐在衙门里的官员,风险就比百姓代表更低?卢恩不就是从‘朝廷命官’一路贪上去的吗?”

“周会长说得在理!”副皇帝赵麦围猛地一拍桌子,他穿着半旧的棉布褂子,袖口还沾着些许泥土——刚从乡下调研赶回来。作为工农代表,他的声音带着基层百姓特有的质朴与力量:“俺是煤矿工人出身,最懂百姓的苦!前几年俺们矿上有个副矿长贪污安全经费,工人举报到县里,石沉大海;后来监督协会的王代表下井跟俺们一起挖煤,听俺们唠嗑才发现线索,可就是因为没立案权,眼睁睁看着那家伙又贪了半年才被查。要是协会早有这权,工人的安全钱能少被贪一分是一分!”

工农代表侯杰农接着起身,他手里捏着一本厚厚的调研报告,纸页上还沾着泥土痕迹:“俺跑了十五个村调研,百姓都说‘监督协会的代表是自家人’。千花村的王大爷说,协会李大姐查案时,住的是村头破庙,吃的是自带的干粮,连村民送的鸡蛋都婉拒了。这些代表要么是种了一辈子地的农民,要么是扫了十年街的清洁工,他们见过贪腐咋坑百姓,咋会自己掉坑里?”

“侯代表说得对!”商人代表商以售站起身,他一身素色绸缎长衫,语气恳切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各位代表,商某反对那些担心协会会贪污的论调!人民监督协会的代表,俺都打过交道:有开杂货铺的陈婶,记账一分一厘都清楚;有教私塾的吴先生,一辈子最重‘清白’二字;还有纺织厂的女工代表,为了查克扣工资的事,连续半个月蹲在厂门口记考勤。他们都是靠双手吃饭的本分人,连自家铺子的账本都不敢错一分,怎么会拿公家的权力贪腐?倒是有些官老爷,看着体面,背地里却干着卖官鬻爵的勾当,这才该防!”

商以售的话让厅内议论声渐歇,不少代表陷入沉思。民生都察院御史李娟轻轻叩了叩桌面:“各位的顾虑,核心是‘权力与监督失衡’。臣以为,可赋予立案侦查权,但需划三条红线:其一,权限范围仅限侵害民生的重大腐败案,如贪污扶贫款、克扣工资、侵占惠民补贴等,涉政、涉军等案件仍由监察局主导;其二,立案前需报议事会司法委员会备案,侦查中需有监察局法律专员全程指导,确保程序合法;其三,协会需设立‘纪律督查组’,由3名百姓代表和2名法律专家组成,对代表违纪‘零容忍’,查实一例,开除一例,追责一例。”

监察局局长赵刚点头附和:“李御史的‘三条红线’切中要害。我们可以与协会建立‘联合侦查机制’,协会发现线索后,若符合立案标准,监察局即刻派专员协助固定证据、规范程序;补充侦查权也可同步赋予,针对百姓存疑的已结案件,协会可调取卷宗、走访当事人,提出补充证据建议,由监察局复核,形成‘官方+民间’的双重把关。”

我认真听着各方意见,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三年前设立协会时,就有人质疑“百姓能懂监督吗?”如今事实证明,百姓不仅懂,而且看得更清。权力是把双刃剑,但不能因为怕割伤手就弃之不用,关键是要给剑装上剑柄、划清剑鞘。

“各位的担忧,本质是怕‘监督者变腐败者’,这份警惕性很好。”我站起身,声音清晰而坚定,“但三年前议事会投票通过设立协会,就是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卢恩案能查清,也是靠了百姓的举报和协会的坚持。我支持赋予人民监督协会立案侦查权和补充侦查权,但必须加上三道‘紧箍咒’:第一,清廉底线,协会代表必须签订‘终身清廉承诺书’,违纪者除法律追责外,永远不得参与任何公共事务;第二,程序底线,所有侦查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严禁刑讯逼供、伪造证据,每起案件都要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第三,公开底线,案件进度、证据清单、经费使用全程向百姓公开,接受全民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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