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兰尼斯特们(2/2)
三十里外,女王军的营地也开始甦醒。
晨光透过帆布帐篷,在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在一间单人帐篷里,佩妮跪在地上,给提利昂穿戴盔甲。
这套盔甲是特別定製的,比例適合侏儒的身材,但依旧笨重。
胸甲上刻著简单的几何纹路,没有家族徽章一他可不想时时提醒女王自己来自那个杀掉她父亲的家族。
“还有酒吗”他问道,声音带著刚醒来的沙哑。
佩妮摇摇头,手里忙著调整肩甲的皮带。“没了。”
提利昂转过头看著她,眉毛挑起。“晚饭还剩下半壶啊。”
佩妮把他的头扳正,继续系胸甲的系带。“四分之一壶,而且你已经喝完了,就在睡前。”
他嘆了口气,气息吹动了额前散落的一缕金髮。
“你应该在女王身边照看她,为她表演木偶戏,让她大声笑出来,而不是来我这里做侍从的工作。”
“女王身边有很多侍女可以照顾她,”佩妮回答,手指灵巧地打结,“你身边却一个人也没有。灰虫子和无垢者不擅长穿盔甲,而你的护卫”们————”她没有说完,但意思明確。
“可是你却不愿意让我喝杯酒。”提利昂抱怨道,试图活动一下手臂,盔甲发出金属摩擦声,“只有傻瓜上战场前不灌一肚子酒。普棱就会喝,他说过,连美酒都没享受到就战死沙场,岂不是暴殄天物”
“管住你的舌头,”佩妮拍了一下他的背甲,“我得系好这条腰带,它太长了。”
提利昂试著沉默不语。他听著外头士兵们收拾营地的声音一金属碰撞,马蹄踏地,號令呼喊。
这些声响越来越响,像潮水般涌进帐篷。他的舌头又蠢蠢欲动起来。
“本普棱想让次子团担任先锋,”当佩妮帮他穿护臂时,他不由自主地又说了起来,“他说他的佣兵经验丰富,適合打头阵。”
佩妮没有回应,专心扣上搭扣。
“但他真正该做的是將他手下那些能用通用语说脏话的次子们派去帮女王控制已经投降的城堡和庄园。”
提利昂继续说,手指敲打大腿护甲,“女王缺的不是利刃和坚盾,而是能够帮她收税、徵兵、维持秩序的人。无垢者可以攻下城堡,但让城堡运转起来那是另一回事。”
“挺起肚子,”佩妮说,用力拉紧腰带,“咯,这下好点了。或许女王之手该由你担任咧,你这么有见解。”
“士兵是奴隶出身,国王是个女人,御林铁卫队长是个白鬍子老头,再来个侏儒首相又何妨”
提利昂歪头思考,这个动作在盔甲里做起来有些困难,“不过我已经当过一次御前首相,而且干得还挺不错。虽然我父亲不一定同意这个评价。”
“你父亲什么意思呀”佩妮站起身,退后一步检查自己的成果。
盔甲穿得还算整齐,虽然穿戴者本人看起来依旧像是个穿大人衣服的孩子。
“我不过是在回忆自己参与的第一场大战。”提利昂说,目光变得遥远,“战场的一边是河,另一边是大路。我率领一群山地野人衝下山坡,结果半路摔下马,被自己人踩了过去。醒来时战斗已经结束,而我方已经大胜。”
他又开始回忆绿叉河畔的那场战斗。
在那次战斗结束后,卢斯波顿指挥的北境步兵被泰温公爵的军队击溃,让北境军的常胜纪录留下了第一抹阴影。
提利昂记得自己当时躺在伤员帐篷里,头痛欲裂,听著外面伤兵的呻吟和学士们匆忙的脚步声。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理解战爭的代价。
就在这时,帐篷的帘子被撩开,波隆的那张丑脸伸了进来。看到帐篷里的景象,他挑起一边眉毛,“我来的不是时候”
“不,你来得正是时候,”提利昂说,“我正好缺一个帮我扶上马的人,而显然佩妮做不到这一点。”
“当然,乐意之至,我的財政大臣大人。”
波隆完全走进帐篷。他穿著实用的皮甲,外面套著一件深绿色斗篷,腰间掛著长剑和匕首。
当波隆带著詹姆的手令和谈判条件走进丹妮莉丝女王的军营之后,他便被眼前的景象震撼。
军营整齐得令人不安—一帐篷排列成完美的直线,道路乾净无杂物,士兵们纪律严明,没有普通军营常见的喧譁和混乱。
而天空中盘旋的巨龙更是超出了他的想像:黑色的卓耿,绿色的雷哥,乳白色的韦赛利昂,它们的翅膀展开时足以遮蔽阳光,喷出的火焰能在瞬间融化钢铁。
波隆甚至没有要求面见女王,而是在见到提利昂的第一时间,便將自己向女王投降的意向和詹姆兰尼斯特来袭的情报和盘托出。
他是个实用主义者,识別胜利者的能力是他生存至今的关键。而在这里,他嗅到了胜利的气息。
在短暂覲见女王之后—一那次会面中他单膝跪地,宣誓效忠,丹妮莉丝用紫色眼睛审视他良久才点头接受一波隆被分配到提利昂身边,担任他的护卫和顾问。
女王身边並不缺少忠诚的战士,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训练的骑士,无垢者军团、自由民部队,多斯拉克血盟卫,都是愿意为她赴死的勇士。
而提利昂身边很缺人,至少得有人帮他跑腿。
见到波隆,佩妮行了一个笨拙的屈膝礼一她的裙摆被盔甲部件绊了一下。
“早上好,波隆大人。”
“早上好,佩妮。”波隆回应道,声音粗哑但不算无礼。
提利昂从他身边擦身而过,走出帐篷,早晨的阳光让他眯起眼睛。
“走吧,不要浪费时间。女王应该在等我们了。”
波隆对著佩妮挑挑眉头,露出一个微笑,“我会照顾好你的提利昂大人的。”
佩妮不自在地挪了挪脚,手指绞在一起,最后还是低声道:“拜託了,波隆大人。”
接著,波隆转身跟上了提利昂。他的步伐比侏儒大得多,但刻意放慢了速度。
营地已经完全甦醒。
无垢者军团正在集结,他们沉默地排成方阵,长矛如林指向天空。
多斯拉克骑兵则在另一边,他们骑著所有能找到的马,挥舞著弯刀,发出战斗前的呼號,棕色皮肤在晨光中泛著油亮的光泽。
“她是个好姑娘,”波隆看著营地里整装待发的军队,漫不经心地说道,“虽然个头矮了一点。”
提利昂头也不回,轻巧地跨过一支倒在地上的长矛—一可能是一名无垢者匆忙中留下的。
“你想说她才是最適合我的那个”
“你知道的,上床享乐是一回事,结婚是另一回事。”
波隆耸耸肩,皮甲发出轻微的摩擦声,“我能从那姑娘的眼睛里看到爱意。
不是崇拜,不是怜悯,是实实在在的爱意。这在我们的世界里不多见。”
“然后再生出一个像我们一样的侏儒”
提利昂一甩手,金属手套在空中划出弧线,“得了吧,让这个诅咒在我们这一代终止就够了。侏儒的生活不適合任何人,尤其不適合孩子。”
“我听说,侏儒並不会生出侏儒,”波隆说,眼睛扫视著周围的士兵,评估他们的装备和状態,“那是平民的迷信。学士们说这不是血脉诅咒。”
“够了,我才是侏儒,你不要装得比我更懂侏儒,波隆。”
提利昂加快脚步,试图结束这个话题,“把心思用在接下来的战斗里吧。我需要你活著,我需要你帮我管理战后那些麻烦事——审问、逼迫、收降纳叛。”
波隆撇撇嘴,没有再说什么。对於接下来的战斗,他一点也不担心。
能在战场上活这么久,他从来就不是依靠自己的剑术—虽然也不赖,他杀过骑士、佣兵、土匪,甚至有一次差点杀死一个布拉佛斯水舞者一而是依靠识別胜利者的技能。
胜利者身上有一种特殊的味道,他从小就能闻到。
那是一种混合著自信、资源、运气和决心的气息。
在君临,他曾在乔佛里身上闻到过权力的味道,但那味道腐朽而脆弱:在泰温公爵身上,他闻到过冷酷和效率;而现在,在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身上,他闻到了某种不同的东西:一种近乎疯狂的信念,以及支撑这种信念的力量。
这次也不例外。
当他走进女王军营的第一个瞬间,他就决定继续站在胜利者这一边,巨龙这一边。
詹姆兰尼斯特是个优秀的战士,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但他没有龙,没有无垢者,没有多斯拉克骑兵,更没有那种改变世界的气势。
他只是在为一段已经腐朽的统治而战。
很快,波隆跟著提利昂来到了临时马厩。那里拴著几十匹马,大多是骑兵的坐骑,也有几匹驮马和拉车的马。
提利昂的坐骑是一匹温顺的棕色母马,体型较小,適合他的身材。波隆蹲下身,双手交叉做成台阶状。
提利昂將一只脚踏上去,波隆用力一抬,侏儒便翻身上马,动作比看起来要灵活。
“谢谢,”提利昂说,调整了一下韁绳,“你的马呢”
“在那边,”波隆指了指一匹灰斑马,“我更喜欢这匹,它不会在战场上惊慌。”
他们骑马穿过营地,逐渐跟上大部队的行进队伍。
在他们前面,丹妮莉丝女王骑在一匹银色的马上,穿著轻便的皮甲,外面罩著一件白色斗篷。
她的银金色长髮编成复杂的辫子,在脑后盘起。
她的三名血盟卫骑马护卫在侧。
而更远处,地平线上已经出现了第一批身影。
金红色的旗帜在晨风中飘扬,长矛的尖端反射著阳光,像一片移动的金属森林。
詹姆兰尼斯特的军队已经列阵完毕,等待著他们的到来。
波隆舔了舔乾燥的嘴唇,手指轻抚剑柄。战斗即將开始,而他选定了自己的一方。
现在只需要活下去,活到战斗结束,活到胜利的时刻。
提利昂在他身旁沉默不语,眼睛盯著前方逐渐清晰的敌军阵线。
“准备好了吗”波隆问道。
提利昂深吸一口气,点点头。“和死亡约会的人,永远不会有完全准备好的时刻。但我们还是得去,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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