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以少胜多的机密(1/2)
陈子履深知大明病入膏肓,仅剩11年寿命。
刨去沉屙难起的最后几年,满打满算还剩五六年时间。
毕自严花大量时间去编赋书,就像教一个快饿死的人钓鱼,实在来不及。
书编得再合理,大明都没了,还有什么用?
所以陈子履绕过一切繁琐,直指问题的核心:
百姓负担轻重,不在庙堂计算,而在县官、胥吏手上。
正如杨嗣昌所说,一亩地年产一石粮,可卖千文以上。朝廷多征十来文钱,一点都不多。
胥吏肆意摊派,每亩多摊一两百文,乃至四五百文,才足以致命。
既然如此,《赋役全书》编那么精确干什么呢,大差不差就行了。
反之,怎么把税则落到实处,才是需要慎重考虑的大问题。
一部贯彻施行的差赋书,远胜没人执行的好赋书,百倍。
如果百姓都按朝廷定下的税则缴税,天下根本不会有流寇。
收成再差,还交不起一两百文钱吗?卖一个女儿够交十年了。
毕、倪二人听得晕头转向,对如此儿戏的说法,直感吃不消。
偏偏陈子履说的都是实情。
他们并非不知道,只是太专注于眼前事,没有通盘去想罢了。
倪元璐想了半天,终于一声长叹:“陈兄所言极是,受教了。”
陈子履拱拱手表示自谦,提出了几点建议。
首先,当然要尽快成书,不能再拖。
其次,皇帝钦定颁布之后,不能藏在案牍里。
除了户部、布政司、府州县衙门之外,还要留一部在县学,一部在城隍庙。
只要是读书人,都可以借阅,传抄。
各省大城的报房,也要赠送一部,让他们广为解读,广为传抄。
一句话,越多人知道越好。
其三,应由大理寺、户部共同派出巡查使,下到各省各府,专司受理田赋纠纷案。
比方说,朝廷定下某县每亩30文,县里暗中改为每亩60文,便视为渎职。
改为300文,则是严重犯罪,可解送京师会审。
当然了,农民都胆小怕事,每亩只多几十文的话,不大可能上告。
可这是一种震慑,逼迫县里多向富人收税,少盘剥穷人。
哪怕穷人只减轻三成,就功德无量了。
其四……
最后,《赋役全书》不应一版定终身,而是三年一小编,五年一大编。
如此反复完善,就会越来越趋向合理。
这也间接解决了毕自严的问题——丝价年年涨,书就年年修,不怕麻烦。
陈子履参照顺治朝的做法,自己再加点料,洋洋洒洒说了七八条。
顺治朝农税是否合理另说,起码在征收效率上,确实比崇祯朝高一些。
毕自严呆在当场,不知是在默默消化,还是为这些年的苦心编撰而不值。
良久,才慢慢起身,郑重一拜:“少保的话,确是金玉良言,发人深省。老朽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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