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法剑斩骄侯,钦差南下正国纲(1/2)
然而,嬴政的脑海中,仍旧有一丝疑虑。
那就是,天幕所示看似完美的制度和律法,固然能够约束文官、教化万民。
那么,能够约束的了为帝国流尽鲜血,骨子里只认军功和刀剑的骄兵悍将吗?
大秦的建立,是建立在军功爵制的基础上。
可以说,大秦的制度形态是古典军事封建帝国。
律法的力量,如果约束不了这些骄兵悍将,那么对于大秦来说,大秦的这些骄兵悍将,就会成为最不稳定的因素。
随时就是个可能会爆炸的火药桶,一旦爆开造成的毁灭性,几乎不亚于‘二世之乱’的局面。
仿佛是为了回答嬴政心中最后的疑问,天幕上流动的光影,再次的亮起。
“一套再完美的律法制度,也需要在烈火中淬炼,方能彰显价值。”
“如果说《民法》的存在,是约束普罗大众,维系普罗百姓秩序生活的根本大法。”
“那么《秦典》的存在,确保了最大限度的‘公正’,以及中央权威的稳固。”
“而《秦典》的首次运用,则是发生在昭武三十六年,一场发生在关中的‘功侯仗法欺民案’,成为了《秦典》公正性的最大考验。”
随着女主播话语落下,众人的注意力再次落在天幕上。
而天幕画面,集中在一座十分宏伟的庄园当中。
此庄园规模之大,几乎相当于一座小型城池。
而庄园的主人,则是当年随大秦军队平定三苗、为大秦开疆扩土的彻侯——“厉侯”樊江。
他战功赫赫,可以说是大秦昭武时期,举足轻重的中层勋贵。
然,本该是帝国屏障的功侯,却成了乡里一霸。
为了扩建自己的跑马场,厉侯府的家丁们,手持棍棒,竟公然冲入邻近的村社,强行圈占了数百亩良田。
那些田地,是当地村民世代耕种的产业,每一寸土地,都在官府备过案,受《民法》的明确保护。
一位须发花白的老村正,手捧着自家的田契,颤抖着上前理论:“侯爷!此乃我等祖辈之田,受陛下律法保护,您……您不能强占啊!”
厉侯樊江骑在高头大马上,身披锦袍,脸上满是不屑,冷笑道:“老匹夫,如今这天下太平,是本侯流血牺牲换来的。”
“如今本侯要几亩地跑马,便是天子在此,也要给几分薄面,你敢不遵从吾令?”
说罢,樊江就纵容家丁将老村正推倒在地,一阵拳打脚踢。
其余村民,面对这群如狼似虎的侯府恶奴,敢怒不敢言。
天幕中,故事在继续。
悲愤的村民们,没有放弃。他们凑钱请了状师,一纸诉状,告到了会稽郡守的衙门。
然而,会稽郡守在看到原告是平民,被告是“彻侯樊江”时,惊得冷汗直流。
他深知这位厉侯与朝中军方宿将关系盘根错错节,哪里是他一个小小的郡守得罪得起的?
于是,他以“证据不足”、“还需查证”为由,百般推诿,最后竟反过来斥责村民“刁民抱团,妄告功侯”,将他们轰出了衙门。
希望,似乎就此断绝。
就在他们绝望的时候,有位来往咸阳行商,给他们指了一条全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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