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三十二则(十九)(1/2)
原文:
又云:王耐轩曰:
译文:
(《畜德录》)又说:王耐轩说:
注解:
“又云”承接前文,指《畜德录》中继续记载的内容,“云”为“说、记载”之意。
王耐轩是此处言论的持有者,文中未详载其具体背景,仅作为观点发出者被引用,符合古代典籍引述他人言论的常见形式。
原文:
贵人之前莫言穷,彼将谓我求其荐矣。
译文:
在地位尊贵的人面前,不要谈论自己的穷困处境。
他会认为我是在谋求他的举荐(来改变困境)。
注解:
“贵人”指社会地位高、有权势或有影响力的人,与前文“使人贵”中的“贵”含义一致。
“彼”为第三人称代词,此处指代前文的“贵人”,可译为“他”。
“求其荐”中“荐”指举荐、推荐,古代社会中,贵人常拥有举荐他人为官或获得机会的权力,故此处“求荐”指寻求贵人的举荐以摆脱穷困。
原文:
富人之前莫言贫,彼将谓我求其福矣。
译文:
在富裕的人面前,不要谈论自己的贫寒状况。
他会认为我是在谋求他的接济(来改善生活)。
注解:
“富人”指拥有较多财富的人,与前文“使人富”中的“富”含义对应。
“贫”此处侧重物质上的贫寒、匮乏,与“穷”(处境困厄)含义相近但更侧重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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