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0章 我开枪打死了杀人犯,我犯法吗?!(2/2)
认输了?
这就认怂了?
刚才还气势汹汹,怎么转头就承认对方是对的?那还打个屁啊!
然而,张伟的话音未落,眼神陡然变得犀利。
“但是!”
这两个字一出,所有人只觉得耳膜一震。
“法律不是死板的数学公式,不是1+1必然等于2。”
“凡事,都讲因果!”
张伟竖起两根手指,声音穿透力极强:
“我们再次回归案情本身。公诉人,你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就是把结果和前因割裂开了!”
“我的当事人林汉升,是在什么情况下听到那些辱骂的?”
“是在他被王传斌一脚狠狠踹在腹部,摔倒在冰冷的地板上,身体遭受剧痛之后!”
“是在王传斌当众猥亵妇女,并扬言要弄死全车人之后!”
张伟向前一步,逼视着公诉人:
“公诉人,你把‘辱骂’从整个暴力事件中剥离出来,单独称重,这才是真正的耍流氓!”
“这里,我要引入两个极其重要的法律模型:因果模型和程度模型!”
张伟转身面向旁听席,抛出了后世法律教科书上的经典“因果论”假设:
“举个例子。”
“假设一个杀人犯冲进你家,把你打得遍体鳞伤,但他手里的刀突然卷刃了,或者他累了。”
“他停手了,站在那指着你的鼻子说:‘你给我等着,我现在杀不了你,但我记住你的脸了,我们下次再来过!你最好祈祷你的家人也和你一样神勇!’”
张伟的声音冰冷刺骨。
“请问,在这个瞬间,这个杀人犯停止了肢体动作,只剩下了‘语言暴力’。”
“这时候,你手边恰好有一把杀人犯掉落的枪。”
“你开枪打死了他。”
“请问,你犯法吗?你这是故意杀人吗?!”
全场死寂。
没人敢回答。
但每个人心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都危及生命了,都危及家人了,这怎么能算犯法?!
紧急避险好吧!
这是普罗大众的价值观!
但是没人敢说!
因为你可以打手,打脚,打肩膀都可以,让杀人犯丧失战斗力然后报警这才是紧急避险!
因为你手中拿的是枪,你有选择的权力!
但你选择了击毙这个杀人犯,这无疑属于杀人!
无非是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的区别罢了!
在犯罪和自已和家人的姓名之间如何选?
所有人心里都有答案!
因为他们都是法律人,他们不能提倡犯罪!
但对一个人来讲,这时候无疑开枪击毙那个杀人犯是最好的选择!
你不能去赌一个杀人犯的疯狂!
因为赌输的下场可能就是你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