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重生 > 离婚后,绝美老婆哭晕了 > 第1608章 奇石出现!

第1608章 奇石出现!(1/2)

目录

毫无疑问,岩灼准备选择的就是这块镇园之宝——沁血龙玉原石!

反正他是内部人,就算切出了沁血龙玉,宝物最终还是归石坊所有,他毫无损失。但他却可以借此,在赌局上彻底玩死叶尘!

按照“比赔法”的规则,如果他切出的沁血龙玉价值百万,而叶尘那块丑石里的东西,就算真是金系宝贝,价值也绝不可能超过二十一万。那么,叶尘就需要赔偿给他相当于沁血龙玉价值的灵晶,也就是一百万斤五品灵晶!

他倒要看看,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子,拿什么来赔这百万巨款!到时候,赔付不起,那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他宰割!

这就是作为石坊内部人员的优势,青石园里哪些石头是真正的“大货”,他基本都心中有数。也正因如此,在神隐城内,稍微懂行的人,都绝不会跟千烽石坊自家的晶师对赌,那跟送钱没什么区别。

也只有叶尘这种不明底细、又自信过头的外来者,才会傻乎乎地往坑里跳。

虽然内心早已确定了目标,但戏还是要做足的。岩灼晶师脸上不露分毫,反而装模作样地在晶石区内踱起步来。他时而在一块散发着莹莹绿光的晶石前驻足,伸手抚摸,感受其纹路。时而又对一块遍布云纹的奇石露出思索之色,仿佛难以抉择。

他演得十分投入,力求让所有人都觉得,他是在经过一番艰难的比较和权衡后,才最终做出了选择。

足足演了半个时辰,感觉火候差不多了,他最终才将目光锁定在一块位于不起眼角落的晶石上。

那块晶石通体呈椭圆形,颜色是常见的赤红色,外表朴实无华,甚至有些暗淡,看不出任何特别出奇之处,混在众多宝光隐隐的晶石中极不显眼。

“我的也选好了,就这块吧。”岩灼语气平淡,仿佛只是随意选择了一块。

他爽快地支付了三十五万斤五品灵晶,随后将这块晶石递给了见证人之一的藏锋大执事,示意由他来操刀切割。

藏锋接过晶石,与岩灼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便捧着石头,沉稳地走到了专用的切石台前。

当叶尘看到岩灼的选择时,心中已然明了——这场“比赔法”的赌局,单从灵晶价值上来看,自己恐怕是输了。

他的神识清晰地“看”到,那块赤红晶石内部,蕴藏着一块足有婴儿头颅大小、通体殷红如血、内部仿佛有龙形精气游动的美玉——正是品质极佳的沁血龙玉,而且蕴含真龙气息,其价值恐怕在百万以上!

反观自己手中的这块“丑橘石”,里面确实是太白金星石无疑,乃是修炼金系神通的罕见宝贝。但问题是,这东西在市场上的实际交易价值,并不会太高。

为什么?

因为诸天万界之中,专修金系神通的修士实在是太少了!堪称五行神通修炼者里最冷僻的一支。

原因无他,庚金之气太过锋锐、霸道,寻常体质和功法的修士若强行修炼,无异于引刀自戕,非死即伤。除非像叶尘这样拥有强悍无匹的肉身根基,或者掌握某些不传秘法,否则根本不敢轻易触碰金系神通。

因此,金系的天材地宝在市场上向来属于冷门,往往有价无市,问津者寥寥,价格自然难以炒高。

叶尘估计,自己这块太白金星石,若按市场价来算,恐怕绝不会超过一百万斤五品灵晶,大概率在七八十万左右,无法超越岩灼那块沁血龙玉。

但是——

这东西,对他叶尘而言,其意义远非市场价值所能衡量!这是能让他《五行圣皇功》中的“白帝金皇斩”突飞猛进的神料!

别说输掉这区区百万灵晶的赌注,就算有人拿五千万、甚至一亿斤五品灵晶来换他手中这块太白金星石,他也绝不会答应!

所以,即便输了这场赌局,叶尘心中也并无多少波澜。对他来说,得到这块太白金星石,就是大赚特赚,是任何灵晶都无法比拟的巨大机缘!

“这一块太白金星石蕴含的先天庚金精华,如此精纯磅礴,绝对能助我将‘白帝金皇斩’修炼至大成境界!”叶尘心中暗暗激动。

白帝金皇斩,乃是金皇功附带的唯一一门攻伐大神通!其杀伐之力极端恐怖,堪称无物不斩,无坚不摧!之前他将木皇功修炼至大成,虽生机磅礴,辅助能力极强,但在纯粹的攻伐手段上有所欠缺。而这白帝金皇斩,正好弥补了他的攻击短板!

“三神子,麻烦你来帮我切这块石头吧。”叶尘付清了二十一万斤五品灵晶,随后将那块丑橘石,递到了孟洵面前。

“好……好吧!”孟洵硬着头皮接过这块被所有人视为笑柄的“废石”,脸上的表情像是吞了一只苍蝇般难受。说实在的,他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亲手切这块石头。

一旦当众切开,里面果然是废料,那丢人的不只是叶尘,连他这个亲自操刀的三神子,也将再次沦为整个神隐城的笑柄!他几乎已经预见到明日街头巷尾的议论:“看,那就是连续在千烽石坊栽跟头、还亲手切了块废石的三神子!”

可这是叶尘选的,是他这位得到《万仙天书》传承的结拜大哥选的石头!内心深处,终究还残存着一丝微弱的希望。

“万一大哥他……真的有什么深意呢?”孟洵深吸一口气,强行振作精神,捧着那块丑石,如同捧着烫手山芋,一步步走向另一个切石台。

“啧啧,三神子竟然要亲自切这块废石?这是嫌自己上次输得不够丢人,还要再添一笔笑料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