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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声音从一旁的黑暗中传来,随之,罗羡阳的身影浮现了出来,之前登台的服装已经换了下来。
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了,但是身为乐坛天王,他保养得还是很好的,依旧英俊潇洒。
“歌词尤其,只是这个位置可能不大好,影响听感。”
罗羡阳说着,走上两步,到林荷溪身前站定,背对着她。
他突然笑了一下,说道:“听着这首歌,我突然想到了我的初恋。当时真感觉无限美好,彷彿认定了那个人,一辈子都不会变,当时我自己对于这一点也深信不疑,但最终我们还是走散了。”
“现在我也有了新的那个人,同样非常美好,而过往的那段回忆,也是、并将一直是我人生中美好的回忆,永远珍藏。”
林荷溪沉默了半天,听到这里终于出声了。
“这不矛盾吗一个人的心,能放下两个人吗”
罗羡阳依旧没有转身,像是在对空气说话一样,“一个是现在,一个是过去,这都是生命的组成部分,并不矛盾,你长大就知道了。”
林荷溪又继续沉默了。
罗羡阳等了会,不见她出声,正要开口再说点什么,却是冷不防听到林荷溪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没有说服力,媒体都说你单身。”
罗羡阳始料不及,一个趔趄,差点摔倒,随后苦笑。
“真的有,没骗你,只是比较隐秘,不过你要帮我保密。”
同样的歌,同样的演绎方法,不同的人听来真的是能够听出截然不同的感觉。
曾可怡听沈欢的这首情歌,硬生生听出了甜蜜的味道来,只觉得美极了,也是厉害。而这也让她更专注地盯着台上不远处的那个身影,癡癡地望着。
要是这首歌是写给她的多好
她当然也听懂这首歌的意思了,只是who care她要的只是曾经拥有。
如果能够跟沈欢谈上一场恋爱,最后他再写这样一首歌给她,在五万多人的演唱会现场唱给她听,那她觉得就行了。至于这样的一场恋爱最后结果如何,她根本不在乎。
“命运好幽默,让爱的人,都沉默,”
“一整个宇宙,换一颗红豆,”
“回忆如困兽,寂寞太久而渐渐温柔,”
“放开了拳头,反而更自由,”
“长镜头,越拉越远,越来越远,时隔好几年,”
“我们在怀念的演唱会,礼貌地吻别,”
和曾可怡不同,坐在第一排的本茹对于这首歌感触最深。
她也不知道自己今天为什么会鬼使神差地来听沈欢的演唱会。
可能是她觉得自己放下了,而这又是沈欢的第一场演唱会,不论沈欢这个人,光是从这件事本身来看,这场会就是值得一来的,所以她来了
又或者是说,她想要藉此跟这段过去彻底地告别
还是说,自己始终没能真正放下
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她只知道自己后悔了。
或许她不该来的。
沈欢的一字一句,彷彿都唱到了她的心裏面去,将她和沈欢之间的那些回忆重新又都勾了起来,在她心头翻涌搅动。
酒越酿越香,得不到结果的回忆,却是越积越痛。
不想还好,一拿起来,却是痛得扎心。
因此她也愈加难受。
尤其是这家伙现在还在信口雌黄地撩拨她。
吻别呢哪来的吻别,他们连开始都没开始过
词人都是大骗子,为了填词和押韵真是不择手段。
沈欢更是其中的佼佼者,骗子中的骗子,混蛋中的混蛋。
大混蛋
王八蛋
她想笑,她想骂,但是鼻子却酸了。
她现在好难受。
“你写给我,我的第一首歌,”
“你和我,十指紧扣,默写前奏,”
“可是那然后呢,”
“还好我有,我这一首情歌,”
“轻轻地,轻轻哼着,哭着笑着,”
“我的,天长地久,”
第二遍副歌的时候,情绪已经要比第一遍副歌更高了,而在第二遍副歌结束后的最后一段,伴奏直接撤离,只剩钢琴和小提琴,以及沈欢的清唱。
“陪我唱歌,清唱你的情歌,”
“捨不得,短短副歌,心还热着,也该告一段落,”
乐团随之进入,沈欢的情绪也拉到最高,整首歌的情绪推向最高点。
“还好我有,我下一首情歌,”
“生命宛如,静静的,相拥的河,”
“永远,天长地久”
全场一小阵的沉默后,爆发出山呼海啸的呼声、尖叫声,荧光棒组成的光点海洋舞动了起来,用各种方式表达着他们对于这首歌的喜爱。老婆粉们也尽情欢呼,放下心来。
这首情歌不是她们想象中的那种,就算真是送给某人的,那也是好事。
妈妈粉们则是稍有遗憾,就像是,原本看着自家养大的猪要去拱白菜了,最后却是又躺下来了。
不过没事,来日方长。
林荷溪在后方的舞台栏架下,一动不动。
本茹看着台上那个白癡王八蛋,红了眼眶。
第四百二十九节:
沈欢的第一场演唱会,毫无疑问是成功的。
因为观众太过热情,他在最后铺天盖地的“安可”声中,光是返场就返了三次,大大满足了现场观众,最终成功地把依然依依不捨的大家给哄走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