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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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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他可以在陈若兰面前扮萌,装正经,但是他知道,这种事情瞒不了多久,陈若兰不同普通人,想要直心得到她的帮助,最好对她也真诚一点。

“呵呵。”陈若兰闻言呵呵一笑:“你个小滑头。”眼中的神色,似乎早知道丁毅也不是什么好鸟。

然后就见她突然脸色一正,站着不动,满脸正气道:“我听师父说过,我们这一支的形意拳,是李存义传下来的,我们的形意拳,先练劈拳,再练钻拳。”

“我们门中的宗旨,是保家卫国,不是招摇生事。”

“当年我师父入门时,师父的师父对他说:“勇气和本领,要报效国家,对于私人恩怨,可以摆出一副窝窝囊囊的样子最好,练劈拳的时候,不准在人多的地方练,不准占别人的地方,遇到有人生事,不准动手比武,要学会以理服人,以德服人,要留着时间习武,不要卷入是非中,虚耗了光明。””

“因为劈拳练息,这个功夫得一年才能成京,先去病再强身,通过练息,身上的气养育起来,大脑时常会有灵感,此时学拳就真的是趣味无穷了。”

陈若兰的话听起来答非所问,丁毅也听的半懂不懂,一脑门迷惑,心中却想着:“以德服人,那我倒是最喜欢。”

不过私人恩怨,为什么一定要窝窝囊囊有时忍不下去怎么办

陈若兰看丁毅似懂非懂,又继续道:“水处卑下,往下流,所以练成钻拳后,人的性格会变的沉稳谦和,皮肤质地都会改善,声音非常悦耳,心思也会变的很缜密,清末民初时,很多老前辈不识字,可是他们气质高雅,很有涵养,看起来就像饱诚诗书的文豪大家,就是因为形意拳是内家拳,不但改造人体还改造心志。”

“人品与拳法是相辅相成的,老前辈们收徒,最重要的就是看人品。”

“我懂了。”丁毅这下终于明白了,难怪觉的她皮肤这么好,像小宝宝,声音也动听。

陈若兰也算功夫小有成就,所以心性十分沉稳谦和,外表气质高雅,令丁毅看上去,生不出一丝亵渎的心念。

这是功夫影响到心志,进而影响到别人。

这陈若兰要是有明师指导,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啊,丁毅暗暗佩服。

而且,他也听出话外之音,陈若兰是要丁毅也能收心养性,对练国术才有益处。

老子这爆脾气,动不动要以德服人,恐怕是不合你们门中的条件了,还好没拜师。

陈若兰只见过丁毅两次,却也有点了解丁毅的为人,这番话是在解释形意拳,也同时在提醒丁毅要改变性格。

说话之后,两人来到现场。

陈若兰问了问丁毅,丁毅也实话实说,就说那两人来杀自己的,当然,为什么杀他也没说,陈若兰也没问。

陈若兰一边问一边看,看地上的脚印,子弹打出的弹孔。

现在是夏天,地面很硬,丁毅都看不出脚印,陈若兰好像能判断对方都站过什么位置。

看了一会,她惊讶的回头:“你背对着他们,都能知道他们在开枪打你”

难道你练成了不闻不见,觉险而避不成。

丁毅干笑:“其实之前我看到林中有人,他们一动,我就动了,这不,当时来不及躲,只能往地上滚,很狼狈的。”

陈若兰若有所思,现代社会,火器是国术最大的敌人,正是火器的盛行,才导致国术的衰败。

她一直觉的丁毅身上也有迷。

“国术练到家,才能躲子弹,你也算不错了,这样吧,我教你一门步法,今后再遇到枪手,不用满地打滚这么狼狈。”

“真的。”丁毅大喜。

第七十四章 追超跑

“你先不要高兴,我没资格收徒弟,门规也不能让我乱传授,我这步法是另一位前辈教的,不是我本门的功夫。”

“还有,现代社会,枪支才是利器,身法再快,不到化劲,还是很难躲过子弹,你现在明劲都没进,就要靠预判,不能等枪响。”

“枪响了,你再动,基本已经死了。”

“姐姐明劲巅峰了吧”丁毅问道。

“不到暗劲,算不上什么。”陈若兰淡淡的道,没一丝得意之色,反而很谦虚。

丁毅想了想:“化劲真能躲子弹”

“宫保田知道吧,民国时张作霖请他做了东三省巡阅使兼奉军总教练,张作霖第一次见他时不相信他的功夫,他站着让张作霖打了两枪都没打中,张作霖还要再打时,发现宫保田已经到了他身后,随时可以取他的性命。”这段典故就不多写了,在霸道神仙混人间中有详细描述。

丁毅听有点神往,要是让老子练到化劲,子弹也不用怕了。

陈若兰似乎明白丁毅的心思,暗暗摇头:“你千万别胡思乱想,武功不到巅峰,永远不如火器,一把枪打不死你,可以有十把枪,十把枪不行,可以有一百支枪,除非你练到孙禄堂那样的不闻不见,觉险而避,神行机圆,无人能犯,那才真正不用害怕火器。”

“来,你看好,我只走一次,能学多少,看你的本事。”陈若兰开始传授步法给丁毅。

丁毅立刻抛开各种想法,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

陈若兰一边走一边说,速度飞快,进退似电,语速也快到极限,一般的人真的还记不下来。

“步法,有寸步,垫步,快步,剪步,如三尺远,寸一步可到,即用寸步,如四、五尺远,即用垫步,快步者,起前足,带后足,平走如飞,并非踊跃而往也,犹如马奔虎践之意也,非意成者,不能用也,紧记远处不发足。倘遇人多或有器械者,则连腿带足,并剪而上,即所谓踩足二起,鸳鸯脚是也,善学者,随便用之,总不可执,习之纯熟,用于无心,方尽其妙”

“上法以手为妙,进法以步为先,而总以身法为要”

叭,叭,叭。

嗖,嗖,嗖。

随着陈若兰的话,丁毅看着陈若兰娇小的身影,进退有据,似电似风,眼睛都不能眨下。

“厉害,真是厉害。”丁毅是个神仙,看到陈若兰这步法也佩服的不得了,她完全靠一双玉足,带动身体在短时间做短距离快速运动。

现在让丁毅拿着一把枪,都根本瞄不准陈若兰。

正如陈若兰所说,遇到这样的人,只有用大量的枪枝密集扫射,一两把枪根本打不中她,打中也靠运气。

当然了,还有一种方法,把她堵在房间或狭小的地方,不让她动起来,自然枪就有用了。

等她一套步法运完,丁毅发现陈若兰微微喘气,脸色通红,额头上面也有汗水滴落下来。

看来这步法也极耗力气,以丁毅的判断,陈若兰要是全力施展,最多十分钟,就要力尽倒地了。

果然还是火器略有优点,只要子弹充足,国术高手也耗不过他们。

“姐姐刚才那垫步,一下有一丈五吧。”丁毅咋舌道。

一丈就是三米,陈若兰一个垫步四米五,接近五米。

时间不到半秒钟,也就是说她在你五米之外,嗖的一下,就立刻能杀到你身前。

普通人在这半秒钟内,根本来不及反应。

“我这也算不上什么,传我步法的前辈,一个垫步能出去十几米,半分钟内,跑车也跑不过他。”陈若兰笑道。

跑车一小时几百公里,刚发动半分钟内,还跑不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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